研究-河池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机构.doc
24页河池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1 •总则为了及时开展我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 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 1目的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沢 《安全生产法》,规范 和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 作,确保一旦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 大的效能实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 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 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 伤亡和危害2 )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级实能、快速反 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事故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 合,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救援为主,社会广泛支持、配合事 故救援的原则1. 3编制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烟 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等行政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 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池市人民 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的下列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 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较 大生产安全事故2) 超出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县级行政区的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3) 需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 事故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 1应急指挥部成立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 “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市安监局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2. 1. 1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长:市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成 员:市党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市人社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 市质监局分管副局长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 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2. 1. 2职责(1) 指挥部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协调较 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处置,调集应急资源,协调现场救援 所需应急力量、设备设施、信息、专家支持等;根据事故后果和 事故态势,决定扩大应急的相关事项,批准重大应急行动;必要 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申请外部救援力量支援;与周边省协 调,通报信息;决定本级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中 止或终止;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 指挥长的主要职责: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 场处置方案;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3) 副指挥长主要职责:协助指挥长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 指挥协调工作;指挥长不在现场时,承担指挥长的工作,行使指 挥权4)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市委宣传部: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刊播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公告 和通报,引导新闻媒体正确宣传生产安全事故联系:0778-2306839市安监局:负责区烟花爆竹事故指挥部日常管理办公室的职 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烟花爆竹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协助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 及有关设备、器材的供应;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 方案,参与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联系:0778-2110110. 2112609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组织事故现 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参与伤员的 营救工作联系:0778-2282381 (值班)2283698 (办)2103110 (传 真)市财政局:负责确保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联系:0778-2284761 2292164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的灭火扑救方 案;负责扑灭事故现场的火灾,控制再次爆炸;负责组织伤亡人 员的搜救。
联系:0778-2111800 (办)2111807 (防火处)2111825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事故现场交通的管制方案负 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畅 通联系:0778-2297626 2282268 (值班) 2281601 ()市国土局:会同市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预警工作,为突发地质灾害导致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抢险提供技 术支撑联系:0778-2109502 2109134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 方案;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 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联系:0778-2284178 (办)2107462 ()市环保局:负责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厂界外环境监测和安 全生产事故次生的环境事件预警工作;做好应对次生环境事件的 环境应急准备工作;一旦污染物进入厂界外环境造成污染,环保 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应 急处置;协助厂界内的危化监测、收集、处理以及相关方案制定 工作联系:0778-2284196 (办)2280496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方案;负责指定抢险运输 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联系:0778-2116816 (办)2251015 (市人社局:负责督促、责令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用工单位按 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给予赔偿联系:0778-2285400 (办)2104858 ()市质监局:负责参加烟花爆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调查工作联系:0778-2284340 (办)2103909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距离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最近的气象站风 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联系:0778-2284913 (办)市发改委:负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方案;负责 组织和调配事故抢险器材和物资,明确事故常用应急救援物资的 储备数量和地点联系:0778-2284319 (办)2201040 ()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协调调运烟花爆竹事故救灾物资和设 备,协调电力、供水、交通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 运输等保障工作,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联系:0778-2284176 (办)2282867 ()市民政局:协助做好重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受灾群众 临时生活安置和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联系:0778-2288324 (办)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0778-2284326 (办)2292615 ()2. 2事故现场指挥部及职责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由发生事故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组 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部指挥长未赶到现场时,由地方政 府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长,全面负责事故初期应急救援指挥工 作,指挥部指挥长到达现场后,将指挥权移交给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 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 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市烟花爆竹指挥部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 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发生的事故跨多个地区或影响重大时, 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或者安委会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 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为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现 场警戒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和事故善后组等四个组其 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2.2.1现场警戒组主要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 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公安局现场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1) 负责风向、风速、温度、阴晴雨等气象预报;(2 )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 交通秩序;(3) 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4) 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2.2.2救援排险组主要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 输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并根据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特征分别由 不同部门的负责人任组长。
1) 火灾、爆炸类事故由公安局现场负责人任组长2) 道路运输类事故由交通运输局现场负责人任组长3) 遇复杂或特殊的烟花爆竹事故时,由指挥部指定该组 组长人选主要职责是:(1) 负责制定和灭火扑救方案;(2) 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以及易燃、易爆物质的隔离防 止殉爆;(3) 组织遇险、遇难人员的搜救工作2.2. 3医疗抢救组主要由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组成, 市卫生局现场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1) 负责组织指导医疗救护队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进行救 护;(2) 负责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并确定医疗卫生应急抢救队 伍和装备2. 2. 4综合协调组主要由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总工会和市 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安监局现场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1) 负责指导、协调安抚死者亲属和死者安葬工作;(2) 负责协调经济损失赔付及做好稳定工作;(3) 引导新闻媒体正确宣传生产安全事故2. 3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的职责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市级烟花爆竹应急专家组 要迅速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供 事故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必要时,有关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专家 应按指挥部要求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广西壮族 市烟花爆竹救援专家组名单详见附件12. 4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及职责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内设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日 常管理工作,协调组织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办 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主要职责为:(1) 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并根 据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令,通知市烟爆事故指挥部各有关成员 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按照市烟爆事故指挥部的要求,处理烟花爆 竹事故应急救援事务;(2) 监督、管理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3) 负责向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值班室报告事故情况及请求 援助,负责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信息管理工作;(4) 完成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5) 负责收集、研究烟花爆竹事故信息,预测、预警烟花 爆竹事故发生并提出相应对策;3信息报告与预警3. 1信息报告3. 1. 1事故发生单位报告一旦发生烟花爆竹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将有关信息报 告事故所在地乡(镇)政府、县(市、区)政府值班室和县(市、 区)安监局公民有义务通过110、119、120等报警和其他 各种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信息事故发生单 位同时直接向就近区域的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中队和公安消防支 队请求救援。
3.1.2职能部门报告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的安监部门,在 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逐级报告至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向市党 委、政府值班室和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值班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