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系统规则.doc
11页word电气化铁路铁路员工人员电气安全规如此第一章 总如此第1条 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如此第2条 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前15天,建设单位应将送电日期通告铁路沿线路外各有关单位自通告之日起,视为牵引供电设备带点,有关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如此相关规定第3条 电气化铁路沿线路外各单位需组织学习本规如此的相关容电气化铁路相关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展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第4条 牵引供电专业人员遵守本规如此和牵引供电的专业规定第5条 对于违反本规如此的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定第6条 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与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局部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第7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具有升降、伸缩、移动平台等功能的机械设备进展施工、装卸等作业时,作业围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局部须保持2m以上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第8条 在距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局部2m以外,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外,临近铁路营业线作业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带电,但须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9条 机车、动车与各种车辆上方的接触网设备未停电并办理安全防护设施前,禁止任何人员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第10条 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等作业时,不得将水管向供电线路方向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刷车体第11条 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与牵引供电设备相连的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等可能出现高压电,未采取安全措施前,禁止与其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第12条 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与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料布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近车站,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未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10m以外第13条 牵引供电设备支柱与各部接地线损坏,回流吸上线与钢轨或扼流变连接脱落时,禁止非专业与之接触第14条 距牵引供电设备支柱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点局部5m围以,具备接入综合接地条件的金属结构应纳入综合接地系统;不能接入综合接地系统的金属结构须装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Ω。
第15条“高压危险〞并有红色闪电符号的警示标志禁止借助接触网支柱搭脚手架,必须借助接触网支柱登高时,必须有供电专业人员现场监护第16条 天桥、跨线桥靠近或跨越牵引供电设备的地方,须设置防护栅网,栅网有所附属结构的产权或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安设防护栅网安设“高压危险〞标志,警示标志有供电设备管理单位制作安装第17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车站风雨棚、跨线桥、隧道等构建物应安装结实,状态良好,不得脱落距牵引供电设备2m围不得出现漏水、悬挂冰凌等现象附挂在跨桥线、渠上的管路,以与通讯、照明等线缆,须设专门固定设施,且安装可靠,不得脱落第18条 电力线路、光电缆、管路等跨越电气化铁路施工时,须在接触网停电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进展第三章 接发列车与调车作业安全规定第19条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停电检修时,禁止向停电区放行电力机车与动车组司机发现不符合此项规定时,应立即降下受电弓并停电第四章 货运、装卸作业安装安全规定第20条 装卸货物线的接触网隔离开关平时要处于合闸状态,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处于分闸状态第21条 接触网隔离开关操作规定:1. 隔离开关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有供电设备管理单位颁发的安全操作证后,才能担任工作。
2. 隔离开关开闭作业时,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3. 隔离开关操作前,操作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确认开关与其操作机构正常,接地线良好,方准按程序操作4. 遇雷雨天气时,禁止操作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5. 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品,应半年进展一次绝缘耐压实验,并存放在阴凉枯燥、防尘处所,使用前用干布擦拭,并进展外观检查,发现有漏气、裂损等现象禁止使用第22条 货物装载高度须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与《铁路超限重货物运输规如此》规定的电气化区段安全距离第23条 需停电装卸作业时,必须先断电隔离开关停电后,在指定的货物安全区域标志进展装卸作业装卸作业完毕,确认所有人员已至安全地带后,方能合上隔离开关在装卸线的分段绝缘器侧2m处设安全区域标志〔如图1〕第五章 机车、动车、车辆作业安全规定第24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各车站给水线、电力机车整备线和动车组整备线,在分段绝缘器测2m处应设安全区域标志〔如图1〕第25条 接触网隔离开关操作规定同第21条第26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当列车、动车组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机车司机、动车组司机、动车组机械师傅等需上车顶作业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作业。
第27条 在电气化区段运行的机车、动车、车辆与自轮运转设备可以攀登到车顶或作业平台的梯子、天窗等处所,均应有“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的警告标志第六章 工务作业安全规定第28条 断开、更换钢轨、拆换街头夹板或调整轨缝前应在钢轨两端轨节间纵向位置,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70平方毫米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如图2)第29条 工务作业需拆开接触网接地线、吸上线,电务扼流变钢轨引线等设备时,应由专业设备管理单位按设备分界进展作业,并与时恢复第30条 大型养路与施工机械作业,如施工机械不超出机车车辆上部限界,且作业人员与所持机具与接触网带点局部保持2m以上距离,接触网可不带电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作业第31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声屏障、风屏障、栅栏等金属体结构局部应可靠接地第七章 电务作业安全规定第32条 维修或更换信号设备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板、轨道电路送、受点的扼流变压器引地线、站横向连接线等器件时,应按规定采取保证牵引回流畅通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第33条 信号设备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确定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各局部连接良好后,方能开始作业。
第34条 断开综合接地贯穿地线前,须在贯穿地线纵向位置,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70平方毫米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第35条 通信电缆〔含光电综合缆〕引入室,应做绝缘接头,将外护套〔或屏蔽层〕和金属加强件可靠断开,室外电缆〔含光电综合缆〕的金属护套与金属加强件应可靠接地第36条 光缆引入室〔箱〕,应换接室光缆,并作绝缘接头,室、外金属护套与金属加强件应断开彼此绝缘室光缆引入柜〔架〕、分线盒等应可接地线第八章 牵引供电、电力作业安全规如此第37条从事牵引供电工作的有关人员,实行安全等级管理制度第38条 牵引供电停电工作时,专业额工作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周围带点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如下规定:330kV 为5000mm;220kV 为3000mm;110kV 为1500mm;25kV和35kV 为1000mm;10kV与以下为700mm第39条 接触网的检修作业分为停电作业、间接带电作业、远离作业第40条各种受力和绝缘工具应有合格证并定期进展试验第41条利用作业车进展作业时,工作平台严禁向未封锁、有电的线路侧旋转第42条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一般不进展接触网“V〞型天窗作业。
假如必须利用“V〞型天窗作业进展检修和事故抢修时,应增设接地线第43条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作业时:1.撤除相邻线供电〔馈线〕臂的重合闸2.在牵引供电回路开口作业时,应事先采取旁路、等电位措施3.吸上线与钢轨与扼流变中性点连接出一般不进展拆卸作业,确需拆卸处理时,必须采取旁路措施,按分界有专业设备管理部门配合第44条电气化铁路区段整修电缆时,电缆铠装与电缆芯两端须装设临时接地线,作业地点铺设枯燥绝缘垫或作业人员穿高压绝缘靴进展第45条需攀登牵引供电设备支柱的电力检修,有牵引供电设备专业人员现场监控进展第46条电气化铁路区段进展架空电力线路维修、施工作业时,在与铁路长距离平行作业区段,至少每隔1km加装1组接地线第九章 电气化铁路附近消防安全规定第47条 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须遵守以下规定:1. 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局部不足4m的燃着物体,适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2. 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局部超过2m的燃着物体,适用沙土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必须保持灭火具与沙土等与带电局部的距离在2m以上第十章 车辆行人通过道口安全规定第48条 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通过道口车辆限界与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5m,超过时,应绕行立交道口或进展货物倒装。
2.通过道口车辆上部或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2m通过平交道口时,车辆上部与装载货物上严禁坐人3.行人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道口时,不得高举挥动,应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局部保持2m以上距离本规定容应制定揭示牌,固定在道口两面限界右侧门框上,有供电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安装与维护〔如图3〕第十一章 其他安全规定第49条电气化铁路区段房建、通信、信号、电力、给水、信息、照明、广播、防灾、视频、红外、安全监控等各种室外设备金属箱体、外壳等均应安装结实,除专业特殊规定外应可靠接地第50条电气化铁路区段电缆在切割电缆外皮或打开电缆套管之前,要将电缆〔不含全塑电缆〕外皮两端连通并临时接地,在作业地点铺设枯燥的橡皮绝缘垫或作业人员穿高压绝缘靴进展第十二章 附如此第51条 本规如此有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第52条 本规如此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化安全规如此》〔〔79〕铁机字645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