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组织推优制度.doc
17页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学院基层团组织推优制度(试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推优),是党 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的任务为了更好的完成这一任务,把 我院团委的推优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 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 主要來源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一、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是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加强对团员的培 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各团组织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邓小 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团员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经 济建设的实践中去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明确 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于要求入党的团 员,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 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 用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 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各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 力求做到牛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青年 乐于接受二、团支部如何做好“推优”工作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一般应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 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坚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 荣历史和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引导团员加深对党的认识,把加入 党组织作为自己更高的政治追求,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靠近 党组织,积极要求进步2. 主动协助党组织搞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1) 釆取多种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素质,端止入党动机2) 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考察和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 作情况,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并将考察情况 及时向党组织汇报3) 团支部须掌握好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包括递交入 党的申请书时间、递交思想汇报情况、相应的培养联系人以及各入 党积极分子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 式上报至学院团委4) 团支部和团员须在党组织或分团委派代表来了解推荐对象情况时积极配合开展工作5) 团支部要组织团员召开“推优”大会。
团员须履行参加团 组织生活的义务,拥有对入党积极分子日常生活表现进行监督、在 “推优”大会上对推优对象进行投票和民主评议的权利3. 对经考察已具备条件的积极分子,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履行 “推优”程序,右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原则上推优大会一般每年 级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三、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具体条件为确保吸纳学生党员的质量,真正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政治 思想水平较高,入党动机端正,立场坚定,群众基础好,在各方面 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根据党章对党员的条件的要求, 现提出优秀团员入党的具体条件,供推优入党时参考1. 中请推优资格团支部的具体条件:(1) 团支部须主动向院团委申请并递交《团支部推优资格审查表》(附件一);(2) 团支部成员须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本团支部成员积极 要求入党,已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总人数(不包括党员 和预备党员人数)超过本团支部总人数的百分Z六十;(3) 申请推优资格的团支部,在“推优”大会召开前五个月这一时间段内,本支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人均思想汇报篇数须 大于等于二十篇;(4) 团支部成员有良好的组织观念,本支部团支书须按吋出席 团支书例会,支部成员能自觉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服从团组织分配, 积极及时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5) 团支部成员有良好的学习氛围:能积极搞好专业学习,支 部成员全年补考、重修人数不得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0%,平均分须超 过75分;(6) 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示范带头作用:在年级中具有良好的 声誉,能积极主动帮助别的团支部开展活动,能在学院活动中其良 好示范带头作用并能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7) 已写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须每月至少提交1-2篇思想汇报。
2. 推优对象的具体条件:(1)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党性觉悟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自 觉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关心国家大事2) 积极参加党章马列学习小组活动和各项政治活动,经常自 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邓小平理论,学习宣传党的方针 政策;重视对政治课、德育课、形势政策课的学习,且取得好的成 绩,并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讨论时积极发言,且观点止确3) 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入党动机端正,态度 明确;积极参加校、院业余党校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取得学 院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并能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经常向党组织汇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经 得起党组织的考验4)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热心助人,乐于奉献的 优良品德勇于承担社会工作和班组工作任务,关心集体,工作作 风扎实,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并多次 获得校、院各类荣誉称号;并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处理个 人与集体、他人的利益关系上,顾大局识大体,不谋私利,表现出 较高的思想境界5) 业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 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或 者学习成绩每学期均有显著提高,且每学年无补考、重修课程。
推 优对象的综合测评成绩评定(详见附件二)成绩须达到85分以上6) 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对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表里如一,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荣誉和信任;敢于开展批 评与自我批评,正视自己的弱点听取别人的意见,并在言行上逐步 加以改善7) 自觉遵守国家法规,严格用院纪院规约束自己的言行不 搞口市主义,在上课、自习等各项活动中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在 活动中听从安排,服从管理;有牢固的纪律观念,遵守学院的各项 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到过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凡右缺勤(包 括升旗、晚自习、上课等)、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不按吋熄灯等违纪行为,及宿舍卫生不合格者(包括宿舍门口卫生不合格者),一律 不予考虑8) 尊敬师长,广泛团结同学,平易近人生活作风严谨,爱 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艰苦朴素,勤俭求学,注意德、智、 体全面发展,以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自己的学业在本班同 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9) 推荐的对象须是已向党组织递交正式的入党申请书满一年 的共青团优秀团员,思想汇报篇数达到每月4篇,并且已经在党校 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者10) 在满足条件⑴--⑼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 先推荐:被评为“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者;被评为“三好 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获各级各类奖学金者;在积极完成 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方面表现突出者;有突出成绩或特殊 贡献,得到学院(含学院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或院级以上组织 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者;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
U!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程序“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其具体程序是:1 •“推优”对象的产生:(1)在具有“推优”资格的团支部中,团支部对符合推优条件 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确定准推优对象的名单,并把《准推优对象 的资格审查表》、本支部花名册、全班同学前两个学期的成绩(包括 各科成绩及其平均分)以及《团支部推优资格审查表》以打印版的形 式报送至院团委;(2)院团委将会对准推优对象进行统一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 者将会被直接取消此轮推优),经考试后,准推优对象满足推优对象 条件,方可成为推优对象;2. 申请“推优”大会的召开:团支部向院团委提交《团支部推 优资格审查表》后,准推优对象参加院团委组织的推优考试,确定 推优对象,经院团委审批后,团支部方可开展本次“推优”大会, 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具体情况统一安排时间,地点由各班自行负责 申请;3. “推优”大会召开的条件:(1) 召开推优大会时,本支部团员到场人数须大于等于90%, 本支部党员、预备党员、群众可列席参加如有请假,请假条须用 正规A4纸张书写,经员签字后,由本支部团支书在召开推优大 会之前交到列席的团委代表手中,支部团员不得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出现,否则取消该支部本轮“推优”资格;(2) “推优”大会须至少有一名院团委代表列席参加,否则视 此次“推优”结果无效。
团委代表的职责为监督“推优”讨论大会 召开的条件是否达到和“推优”程序的操作过程是否正确公正,一 切无误后做出公证声明;4. "推优”大会召开的流程:(1) 前期准备:团支部要须提前准备好“推优”课件,内容包 括:推优对象的具体情况及团支部对其的考察情况等;(2) 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在大会开始后当众清点本支部人数, 并将清点结果当场宣布,说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缺 席人数,是否达到召开推优讨论大会的条件等,并且把“推优”大 会请假团员的请假条交予团委代表;(3) 宣读《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具体条件》;(4) 宣读推优对象名单;(5) 审议推优对象:推优对象逐个上台总结自己在递交入党申 请书以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优缺点均须说明)o 吋间至少2分钟发言完毕后,支部成员要结合“推优”对象的实 际对其进行提问并指出优点和不足;(6) 民主评议:在“推优”大会中,团支部应给出对“推优” 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在“推优”课件上说明或现场评议均可),以 便分团委代表进一步了解“推优”对象的具体情况;(7) 投票:拥有投票权的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推优”工作人 员将选票收齐,当场计票并公布结果,有效票数须大于等于总票数 的百分之八十五;对于有效票数不足百分之八十五或总票数超过与 会团员人数的团支部,视为违规处理,视本次“推优”大会结果无 效并取消本次“推优”资格。
在本次"推优”结果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率(即得票数)大于等于85%可通过本次推优,通过率等于赞成 票数/有效票数,团支部自行根据“推优”通过率为85%以上的人员,上报院团委本次推优大会上未通过的积极分子,须至少再经过4 个月以上的考察才能再次在“推优”大会上讨论其入党推荐问题对于在本次“推优”大会上已经通过但在12个月内未被党组织考察、 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院团委将撤回推荐,该入党积极分子可继续 在本团支部继续接受考察,再次提出“推优”申请;(8 )院团委代表对“推优”讨论会议进行点评与公证院团 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负责向党支部推荐五、推优注意事项1•“推优”工作须是以面向全体团员青年,努力提高全体团员的政治素质,培养一支庞大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各项工作的重点,“推 优”工作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以成熟一个团支部 发展一个团支部为目的各团支部主动向院团委递交《推优资格审 查表》后,院团委将会对该支部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完后将会 给该支部下发《“推优”工作意见书》,审查未通过的支部须在被取 消“推优”资格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推优”申请2. 各团支部对于“推优”工作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3. 各团支部在召开支部“推优”大会时,须按照民主选举原则 选出“推优”对象支部成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徇私舞弊,不得 弄虚作假一旦岀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 者及其相关团支部本次“推优”资格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团内处 分4. 各团支部在召开支部“推优”大会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