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标准.doc
11页四丿11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制定目的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 动,遏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量身定做评标标准的行为, 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切实维护招投 标各方的合法权益二 制定原则兼顾评标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原则,体现企业信用在 招投标中的作用三 评标方法选用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 殊要求的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复杂的 项目,可采用综合评估法四 企业信用数据企业诚信分值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专栏中查询的数据为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招标人 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查询并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 人未出席开标会议的,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签 字确认省外入川企业没有信用数据的,以该项目(标段) 所有投标人的诚信分值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其诚信分值五 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评审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发布的报价评审办法执行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 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 算,按照评标价【评标价二投标总价或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如 果有)-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创优质工程补偿奖励费(如果有)土折算价格】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 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二) 量化因素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量化 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但应体现公平、公正、科学、 择优的原则,且折算比例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有修正的, 以修正价为准)上下10%的幅度(品迭计算),超过时,以上 下10%计入评标价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1、信用状况(必选项)投标人诚信分值以分为基准分值,每低1分,折算价格为增加投标报价的1%O2、获奖情况(可选项)(1) 以投标截止日期近3年,投标人获得国家优质工 程奖,每有一次,折算价格为减少投标报价的1. 5%,投标的 项目经理承建的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每有一次,折算 价格为减少投标报价的0. 75%O(2) 以投标截止日期近3年,投标人获得四川省级优 质工程奖,每有一次,折算价格为减少投标报价的1%,投标 的项目经理承建的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每有一次,折 算价格为减少投标报价的0. 5%o(3) 以投标截止日期近3年,投标人获得四川省市级 优质工程奖,每有一次,折算价格为减少投标报价的0. 5%, 投标的项目经理承建的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每有一 次,折算价格为减少投标报价的0. 25%O注:(1)折算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
2) 联合体成员的折算因素分别计算累计3) 获奖情况价格折算适用于有相应创优质工程的质量要求且按《关于建 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1519号)计取了创优质工程 奖补偿奖励费的招标项目获奖时间以公布获奖的文件日期为准房屋建筑招标 时以房屋建筑获得的奖项为准,市政工程招标时以市政工程获得的奖项为准;获 奖项目的非总承包参建单位参与专业工程投标时,获奖情况可作为量化因素,参 与总承包投标时,获奖情况不能作为量化因素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时,以最 高奖项为准,只计一个奖项折算七 综合评估法(一)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 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排 序因素:(1)投标报价得分、(2)项目管理机构得分、(3)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4)信用分值、(5)资质等级,由高到 低排序;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评标委员会选定因 素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个数不得超过招标文 件规定的推荐数量二) 评分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分(不超过15分) 分(不超过10分) 分(不低于60分) 分(不超过15分)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报价: 其他因素: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施 工 组 织 设 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优:内容完整,考虑周全,针对性强; 良:内容较完整,考虑较周全,针对性较强; 一般: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水平一般。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方案先进,施工措施明确、详尽、合理; 良:方案较先进,施工措施较明确、合理; —般:方案一般,施工措施基本明确、合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优:质量管理体系好,控制措施明确,保证措施合理;评分 标 准良:质量管理体系较好,控制措施较明确, 保证措施较合理;一般:质量管理体系一般,控制措施基本明 确,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优:安全文明控制措施明确,保证措施合理, 近3年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 号;良:安全文明控制措施较明确,保证措施较 合理,近3年获得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工地称号;一般:安全文明控制措施基本明确,保证措 施基本合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优: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好,控制措施明确, 保证措施合理;良: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较好,控制措施较明 确,保证措施较合理;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一般,控制措施基 本明确,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优:工期进度计划科学,控制措施明确,保 证措施合理;良:工期进度计划较科学,控制措施较明确, 保证措施较合理;一般:工期进度计划一般,控制措施基本明 确,保证措施基本合理资源配备计划优:施工机械配备和劳动力安排计划满足施 工要求,经济合理;良:施工机械配备和劳动力安排计划满足施 工要求,较经济合理;一般:施工机械配备和劳动力安排计划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注:(1)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因素,应紧紧围绕招标 项目特征,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难点,编制的评审内容及评 审标准应重点反映招标工程的技术复杂性和工艺特殊性要求,特别是对 影响工程项目全局的关键技术以及体现项目负责人能力的关键条件应作 为重点评审,设置较有优势的分值比例2)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时,按优、良、一般三个档次,分值 分配按如下标准:优:得分为该项分值的90%〜100%;良:得分为该项分值的75%〜89%;一般:得分为该项分值的60%〜74%施工组织设计缺失或明显不满足技术要求的,在响应性评审中予以 否决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评 分 标 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对执业资格、职称、类似项目业绩等 进行评审可对近3年获得省级及以 上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经理适当加分(不宜超过1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对职称、类似项目业绩等进行评审其他主要人员对岗位资格、职称等进行评审注:(1)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 师和其他与履行合同无关的、无法定依据的人员资格不得作为加分条件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评分不得超过2个,业绩设置原则 同企业业绩。
(3)其他主要人员评分结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版)》相应 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人员(评分为主)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 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中述及的人员(评分为辅)确定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 他 因 素 评 分 标 准信用状况(不超过5分)方案一:诚信档案分值为100分的得 分,诚信档案分值每低—分扣—分, 不良行为记录每次扣—分;方案二:某一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得分二 该投标人的诚信分值/参加此次投标 的投标人中诚信分值最高值*100%* 分获奖情况(不超过5分)以投标截止日期近3年,企业获得国 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一次加—分,获 得四川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一次加 分,获得四川省市级优质工程奖的, 每一次加_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以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评 分企业资质以企业具有的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总承 包资质等级或具有的其他专业承包资 质评分注:(1)获奖情况加分适用于有相应创优质工程的质量要求且按《关 于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15]9号)计取了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的招标项目获奖时间以公布获奖的文件日期 为准房屋建筑招标时以房屋建筑获得的奖项为准,市政工程招标时以 市政工程获得的奖项为准;获奖项目的非总承包参建单位参与专业工程 投标时,获奖情况可作为加分因素,参与总承包投标时,获奖情况不能 作为加分因素。
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时,以最高奖项为准,只计一个 奖项加分2) 评分业绩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 版)》相应资质标准中的承包工程范围的分类设置,不得超过招标项目的 指标数据且不得超过2项,可按指标数据大小分级累积评分评分业绩 总数不得超过5个不得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 条件,如:四川省内业绩、高校工程业绩、医院工程业绩、航站楼工程 业绩等;但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 件的角度提出业绩要求,如: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净化工程业绩、污水 处理工程业绩、高海拔工程业绩等,但应充分考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条 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以保证足够的竞争性3) 企业资质一般不作为评分条件招标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高于资 格条件所要求总承包资质等级的可评分,但不再分级评分;其他专业承 包资质加分的,专业承包资质所对应的工程内容造价须占该项目(标段) 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1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