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电子信箱管理办法.docx
2页中学校电子信箱管理办法 中学校电子信箱管理办法 为了广泛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保证民主监督渠道的畅通,推进学校建设和管理同时,便于加强学校党总支部与师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发扬民主,广开言路,依靠群众的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特设立家校电子信箱,并暂定本管理办法 一、来信须知 1.家校电子信箱地址为:zz 2.全校师生、学生家长及关心支持学校改革发展与建设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本信箱向我校党政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来信反映的内容宜是师生员工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有益于学校健康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我校会追究法律责任 4.写信人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写信人如是家长还需注明孩子所在的年级和班级,便于学校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凡未注明写信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或姓名不实、联系方式无效的来信,只作为参考性的工作建议处理 5.投诉、举报性的来信,如有图片、音频、视频等数据资料可通过邮件附件一并发送 二、来信的处理流程与要求 1.纪检信箱由校党总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管理。
2.校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应及时收阅、整理来信,并视信件内容呈报党政领导阅处,根据党政领导的批示,将需要解决的信息转至相关分管校领导或处室处理,并做好来信的保密工作 3.相关分管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来信反映的情况开展调研,并将办结情况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校党总支部纪检委员若五个工作日内无法办结的,要予以情况说明 4.对来信中所反映的个别问题,由校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将经办人反馈的办结情况直接回复写信人;对来信中所反映的多数师生、家长关心或有必要向师生、家长宣传的事宜,除直接答复写信人之外,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5.校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对所有来信及处理结果要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并向党政领导进行汇报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省实附中党总支部、校长室 [管理文库 .glwK] 第 2 页 共 2 页文章源于网络整理,侵权及时告知删除Word格式,可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