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监督检查表.docx
3页气瓶安全监督检查表序号检 查 内 容检查依据制度标准要求1采购与验收气瓶出厂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书(锅炉压力 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塔里木油田公司气瓶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气瓶出厂出厂时至少提供一下材料,否则该气瓶不得投入使用:产品合格证、批量检 验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证书、钢印标记充装单位必须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并在油田 办理市场准入手续,充装范围不得超出国家许可的范围《塔里木油田公司气瓶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充装单位必须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并在油田办理市 场准入手续,充装范围不得超出国家许可的范围★气瓶必须专瓶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塔里木油田公司气瓶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气瓶必须专瓶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严禁错装、 混装、超装气瓶上应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塔里木油田公司气瓶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气瓶充装单位应按《气瓶警示标签》的要求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使用单位有权 拒绝接收无标签或标示不全的充装气瓶采购、租用、充装气瓶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1.1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 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提供气瓶单位是否是油田准入单位,是否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气瓶, 气瓶本体上是否印有“塔里木油田专用 ”标识及产品合格证、检验质量证明书、 产品检验证书等《塔里木油田公司气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提供气瓶出租的单位应办理油田市场准入手续,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合格气瓶,气 瓶本体上应印有“塔里木油田专用 ”标识,并向油田出租的气瓶清单和产品合格证、 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证书等出厂资料报使用单位审查,严禁提供审查清单 以外的气瓶★使用单位应按《塔里木油田公司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建档规范》要求逐台建立 气瓶档案并及时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塔里木油田公司气瓶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按《塔里木油田公司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建档规范》要求逐台建立气瓶档案 并及时办理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档案应包括:气瓶出厂资料、气瓶定期检验和定期自 行检查记录、气瓶的充装及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气瓶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气瓶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气瓶应逐只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停用超过 2 年经重新检验合格才 能使用《塔里木油田公司承包商 QHSE 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气瓶应逐只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停用超过 2 年经重新检验合格才能使用2外观检查气瓶颜色: 乙炔瓶白色、氧气瓶淡兰色、氮气瓶黑色、氢气瓶淡绿色、氯气瓶 深绿色、氨气瓶淡黄色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1.3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足 GB7144-1999-的要求,警 示标签应满足 GB16804-1997 的要求瓶体上张贴有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并符合标准要求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1.3★瓶体无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1.3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经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并在检验有效期内:腐蚀性气体气瓶(如 二氧化硫、硫化氢等)二年检验一次;一般气体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 氢气、乙炔等)三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气瓶(氩、氖、氦等)五年检验一次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1.4企业应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气瓶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压力表)齐全、完好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1.3、附录 C 气瓶检查清单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是否有 2 个防震圈,并均匀放 置3气瓶运输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 ”的安全标志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2.1.1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 ”的安全标志★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 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2.1.2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 瓶阀造成事故★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 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2.1.3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 三分之二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2.1.5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2.1.6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 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2.1.7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 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 种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2.1.8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4气瓶搬运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2.2.1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 提升气瓶近距离(5m 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
移动距离 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2.2.2近距离(5m 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 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 1.5m 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 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2.2.3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 1.5m 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 动瓶底的滚动方式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 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2.2.4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 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5气瓶使用减压器、流量表、压力表、软管、防回火装置完好无泄漏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3.1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除按 4.1.3 检查外,还应检查减压器、 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漏、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 确认。
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使用气瓶,应采取强制通风、氧气监测和气体检测 等安全措施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3.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 相应的安全措施, 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 包括强制通风、氧气监测和气体检测等★环境温度超过 40℃时应有遮阳等降温措施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3.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 10m 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 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 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分开放置,并保持 5m 间距,且距明火 10m 以外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4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 5m 间距,且距明火 10m 以外盛装易 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5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 立 20min 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 器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6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 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在气、电焊混合作业场地,氧气瓶不得直接放置在铁板上(中间应垫木板或胶 垫)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3.7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电气回路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 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在气、 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 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 体上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3.7★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或超过 40℃的热源进行 加热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8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 的地方,或用 40℃以下的温水冲浇,再缓慢地打开瓶阀。
严禁用温度超过 40℃的热源 对气瓶加热★乙炔气瓶必须有专用的出口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4.3.12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夹 紧装置与瓶阀结合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 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 瓶汇流供气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并配戴好瓶帽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