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术后感染司法判定陈说和答辩书.docx
4页术后感染司法判定陈说和答辩书 省妇幼保健院有关黄*医疗事故判定的 陈说和答辩 陈说人:**省妇幼保健院 法人代表 ** 院长 地址:**市******号 患者黄**因在省妇幼保健院剖宫产出院后发生腹壁血肿,以医疗行为不妥造成其人身损害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元 我院认为:腹壁血肿系剖宫产手术中能够预见不过难以防范的并发症,和多个原因相关因本案争议包括专门性知识,法院特委托教授判定,现将医疗过程陈说以下: 基础医疗事实 黄*因足月待产于2021年3月10日收入我院当日查:患者出凝血时间较长轻度贫血;相对头盆不称,含有手术指征;具体通知手术风险后,患方签字同意手术当日下午剖宫,因头盆不称,取头困难,手术出血约200ml,新生儿评分4-10-10术后予派拉西林,静滴,防感染;缩宫素20u,静滴,促宫缩 术后次日出现低中度发烧,查×109/L,N81%,HB73G/L;腹部无压痛,余(—)术后第四日,发觉脐下两指压痛,考虑中度贫血并发产褥感染,予阿齐霉素,替硝唑100ml静滴,加强抗感染,腹部压痛减轻因患者体温波动较大,C反应蛋白/L,×109/L,%,HB72g/L,提醒感染未能控制,3-16日将派拉西林更换为菌必治静滴,加强抗感染。
当日患者果断要求出院,经通知出院风险后,患者及丈夫承诺“后果自负”签字出院 出院后两天,即3月18日患者来门诊随访,B超发觉“宫腔积液,盆腔包块”,我院要求其住院诊疗被拒绝后得悉患者次日到省医院行腹壁血肿清除术,共住院16天 上述事实双方无异议,且有病历为证 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行为符合医疗标准,无过失 1、术前查见胎儿“相对头盆不称”,含有手术指征,2021年3月10日在连续硬麻下行经腹子宫下段剖宫产术,术中见新生儿脐带绕颈一周,轻度窒息,予人工呼吸、吸氧后好转手术顺利,手术符合医疗规范,术后母婴安全返回病房 2、术后诊疗符合医疗常规,无过失术后我院予派拉西林预防感染,缩宫素缩宫诊疗;次日出现患者低中度发烧,查血百分比升高,腹部压痛,考虑存在产褥感染,加用阿齐霉素、替硝唑,并予益血生,福乃得诊疗贫血;两天后腹痛减轻,继续查找病因,依据血百分比和C反应蛋白提醒,3月16日停派拉西林,改菌必治加强抗感染但患方要求出院,经通知其出院风险后 患方签字“后果自负”后主动出院 腹壁血肿是难以防范的手术并发症,和医疗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患者出院时腹壁切口无红肿、无硬结,脐下压痛已经显著减轻。
出院两天后,原告门诊随访,B超检验发觉血肿后立即要求其住院诊疗,却遭拒绝以后得悉患者于次日到省医院手术切除了血肿 据资料记载,因切口不妥、感染、坏死、结线脱落、产妇运动等原因,剖宫产后远期出血系能够预见难以防范的手术并发症就本案而言,患者3月13日×109/L,N81%,3月15日×109/L,%, C反应蛋白/L,已提醒感染存在,其次,省医院手术中未发觉线结脱落或切口不妥等情况,可见感染引发出血的可能性大,详细理由以下: 患者尝试自然分娩4小时后才进行剖空产,存在病原感染的可能 患者中度贫血(72g/L),本身免疫力低下 3月14日给和阿齐霉素,替硝唑100ml ivgtt q12h加强抗感染诊疗后,次日脐下压痛减轻,说明抗感染诊疗有效 对于术后远期出血存在保守诊疗和手术诊疗两种方法在本病例诊疗中我院医师临床观察仔细,对于发烧感染立即采取了抗感染及回缩子宫等方法,但患者坚持出院拒绝继续诊疗,致使诊疗中止患者不配合诊疗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身负担 综上,1、腹壁血肿系剖宫产手术中术后常见的并发症,能够预见而难以防范,其发生和多个原因相关;2、在本病例诊治中,我院态度主动主动,医疗行为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常规,无过失;3、患者不配合诊疗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患方自己负担。
以上意见,请教授判定时给予充足考虑 此致 华西司法判定中心 教授判定人 答辩人:***省妇幼保健院 2021年9月12日 判定结论: 一、黄某腹壁血肿和剖宫产手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省妇幼保健院对黄某之诊疗方法符合医疗常规,无过失存在 三、参考GB\T16180-1996标准相关条框,黄*剖宫产术后腹壁血肿清除术尚不组成伤残 2021年10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