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docx
31页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目 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规定 35 崩塌监测 45.1 一般规定 45.2 监测要求 45.3 数据处理与分析 66 滑坡监测 66.1 一般规定 66.2 监测要求 86.3 数据处理与分析 117 泥石流监测 127.1 一般规定 127.2 监测要求 137.3 数据处理与分析 168 地面塌陷监测 178.1 一般规定 178.2 监测要求 188.3 数据处理与分析 199 地面沉降监测 209.1 一般规定 209.2 监测要求 209.3 数据处理与分析 2210 地裂缝监测 2310.1 一般规定 2310.2 监测要求 2410.3 数据处理与分析 2511 数据整理与成果报告 26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监测技术方案编制大纲 28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地面塌陷监测网点布设 29I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基本规定、崩塌监测、滑坡监测、泥石流监测、地面塌陷监测、地面沉降监测、地裂缝监测、数据整理与成果报告本规范适用于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的专业技术监测和简易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2897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979近景摄影测量规范GB/T183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21978降雨量观测仪器GB 50167 工程摄影测量规范CJJ/T 8 城市测量规范JGJ 8 建筑变形测量规SL 21 降雨量观测规范JGJ/T 29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DZ/T 0133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 0154 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Z/T 0283 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DB11/T 89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专业技术监测 professional monitoring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和技术,对地质灾害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监控量测3.2简易监测 simple monitoring借助于普通的测量工具、仪器装置监测地质灾害、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的监测方法如拉线法、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等。
3.31危害程度 hazard degree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或者是威胁的人员数量和潜在的经济损失的程度3.4自动化监测 automatic monitoring利用专业仪器设备自动化采集和传输监测点信息的监测方式3.5人工监测 manual monitoring通过专业仪器设备,以人工形式采集监测点信息的监测方式3.6变形监测 deformation monitoring在一定时期内对地表和地下一定深度范围内岩土体与其上建(构)筑物的位移、沉降、隆起、倾斜等微观、宏观变形进行周期性的或实时的测量工作3.7基准点 benchmark, reference point为进行地质灾害监测而布设的稳定的、长期保存的测量点,是监测测量工作的基准和依据3.8工作基点 working reference point为便于现场变形监测作业而布设的相对稳定的水平位移或垂直位移测量点3.9监测点 monitoring point直接或间接设置于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3.10监测线 monitoring line由不同的监测点组成的监测剖面线的简称3.11监测网 monitoring grid由基准点、工作基点、监测点和监测线组成,以监测各类地质灾害活动为目的而布设的监测网络。
3.12基岩标 bedrock benchmark埋设在稳定基岩上的水准点3.13分层标 layerwise mark埋设在不同深度松软土层或含水砂层等易压缩性地层中的水准观测标志23.14InSAR角反射器 InSAR corner reflector安装在地表用于反射干涉雷达波的装置4 基本规定4.1 地质灾害监测应在搜集资料和现场地质灾害调(勘)查的基础上开展4.2 资料搜集应包括地质灾害评估、勘查、防治设计、监测及地质灾害形成条件、诱发因素、变形活动特征、周边环境条件等资料4.3 现场调查工作应复核搜集的资料与现状地质灾害变形的关系,调查和分析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空间分布、变形活动特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等,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的重点部位及仪器设备安放位置, 并进行拍照、录像或绘制素描图4.4 应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点、地质背景与形成条件、工作区条件、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本规范附录 A 的要求编制地质灾害监测方案4.5 滑坡和泥石流监测级别宜根据危害程度、稳定状态、易发性等因素划分三级其他灾害可不划分监测级别4.6 监测项目应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和变形特征、发育阶段、监测级别以及监测条件等因素,结合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治要求综合确定。
4.7 监测网的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a) 监测网应能覆盖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并兼顾危害对象的分布情况;b) 利用已有的相关监测网及资料,避免重复建设;c) 各类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宜布设在主监测线上;d) 监测标志与固定式监测仪器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e) 监测点被破坏后应重新布设4.8 监测频率和精度应根据监测级别、地质灾害发育阶段、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监测周期应根据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发展趋势以及监测目的与要求综合确定4.9 监测仪器、设备的选型应能满足监测精度及监测频率要求,适应环境条件,便于维护4.10 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应满足稳定、可测和具有施工条件等要求,监测点位应具备较好的人机可达性和基础施工条件4.11 采用自动化监测应采取完整、稳定、安全的数据传输方式,宜采用不少于两种数据传输方式4.12 应采取措施保护监测桩(标)、墩、孔、井、太阳能板、通信电缆等设备设施,定期对监测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对仪器设备应按相关要求进行标定检定4.13 应及时整理监测资料,分析地质灾害活动特征、发展趋势,编制监测报告和相关图表4.14 地质灾害监测的观测记录、计算资料和技术成果应进行组卷、归档。
4.15 地质灾害监测宜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仪器等,应满足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技术要求35 崩塌监测5.1 一般规定5.1.1 根据崩塌的地质环境特征、稳定状态以及监测目的,崩塌监测宜采用专业技术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方式5.1.2 崩塌监测前应搜集资料并现场调查,其相关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 3.0.3 条规定外,尚应确定崩塌类型、控制性结构面产状、崩塌威胁对象及影响范围,判断其稳定状态等,以确定崩塌监测技术方案5.1.3 崩塌应进行地表位移、裂缝位错和降雨量的监测,还可选择多形态、运动轨迹和运动参数等项目进行监测5.1.4 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项目、场地环境条件及施测方式等按表 1 确定表1 崩塌监测方法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地表位移常规大地测量法近景摄影测量法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法裂缝位错简易测缝法裂缝计测量法多形态多形态崩塌智能监测法运动轨迹和运动参数视频监控法降雨量雨量计法5.2 监测要求5.2.1 监测网应能控制崩塌整体变形和各块体差异变形,宜兼顾监测外围地质体、崩塌底座及底部斜坡变形5.2.2 监测基准点和工作基点位置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a) 基准点应选择在崩塌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岩土体上;b) 监测区域应布设不少于3个基准点;c) 工作基点宜选择在稳定的岩土体上;d) 工作基点应与基准点构成满足精度要求的监测网形; e)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选在视线开阔地区,便于联测; f)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填写点之记。
5.2.3 崩塌监测线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 监测线应穿过崩塌的不同变形地段或块体,每处崩塌带应至少设置一条纵向监测线;b) 监测线应以地表位移监测为主,在监测线经过的裂缝处布置裂缝位错监测及其他监测;c) 崩塌长度大于30m,纵向监测线间距宜为15m~30m,必要时可设置横向监测线,横向监测线一般与纵向监测线相垂直;d) 纵向监测线的设置应沿崩塌的崩落方向或者垂直于崩塌主控结构面开裂的方向,宜结合工程地质调查(勘查)剖面、稳定性计算剖面布设45.2.4 崩塌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 地表位移监测点应主要布设在崩塌体上;b) 裂缝监测点应安设在裂缝两侧,且宜布设在裂缝较宽或位错速率较大部位;c) 多形态监测点应安设在崩塌体表面;d) 监测运动轨迹和运动参数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应安放在崩塌影响范围以外;e) 雨量监测点宜布设在崩塌影响范围以外地势较高且稳定的地段5.2.5 崩塌监测点位置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a) 变形速率较大或不稳定块段与起始变形块段;b) 对崩塌稳定性起关键作用块段;c) 控制崩塌变形的裂缝、岩性明显差异的部位;d) 其他变形明显部位5.2.6 监测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极坐标法、前方交会法和自由设站法等;监测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等;崩塌垂直位移可采用水准测量法、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测定, 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 JGJ 8 的规定。
5.2.7 采用近景摄影测量方法进行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a) 监测距离宜小于300m;b) 摄影方式可采用正直摄影、交向摄影、多基线摄影等方式,应能确定崩塌的几何形态、位置及裂缝尺寸等特征;c) 测量精度、物方控制、数据获取、数据处理等应符合GB 50167及GB/T 12979的规定5.2.8 采用三维激光扫描技术监测崩塌多形态变形特征,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50167 和JGJ 8 的规定5.2.9 裂缝位错监测宜采用裂缝计测量法和简易测缝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 裂缝计宜跨越主裂缝,裂缝计安装应规范、有效,数据传输宜采用GPRS+北斗的双通道模式;b) 简易测缝法监测点宜设置在崩塌后缘裂缝处并垂直裂缝布设,采用钢卷尺、游标卡尺等量测裂缝的发展变化5.2.10 采用视频监控技术,应能够连续、实时监控崩塌动态特征、捕捉崩塌坠落姿态,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 JGJ/T 292 的规定5.2.11 为获取崩塌的多方向位移、运动姿态和坠落数据,宜采用基于微纳技术的三维运动姿态测量系统进行多形态监测5.2.12 降雨量应采用自动化监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 采集信息:雨量、采集时间、上传时间、传输方式、蓄电池实时电压、环境温度、信号强度等;b) 监测频率:降雨时不低于1次/5min;无雨时不低于1次/2h;c) 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