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施工用电技术规范.doc
31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JGJ 46-200546-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temporary electrification on construction siteJGJ 46-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执行日期:2005 年 7 月 1 日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建设部公告第 322322 号号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46-2005,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4,3.1.5,3.3.4,5.1.1,5.1.2,5.1.10,5.3.2 ,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 OO 五年三月十七日1 总 则1.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代号2.1 术 语2.1.1 低压 low voltage交流额定电压在 1kV 及以下的电压2.1.2 高压 high voltge交流额定电压在 1LV 以-亡的电压2.1.3 外电线路 externalcircuit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 有静电的施工现场 constru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牛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2.1.5 强电磁波源 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magnetic wave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2.1.6 接地 ground connection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2.1.7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2.1.8 重复接地 iterativegroundconnection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2.1.9 接地体 earth lead埋人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2.1.10 人工接地体 manual grounding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2.1.11 自然接地体 natural grounding施工前已埋人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
2.1.12 接地线 ground line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2.1.13 接地装置 grounding device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2.1.14 接地电阻 ground resistanee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2.1.15 频接地电阻 power frequency ground resistance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2.1.16 冲击接地电阻 shock ground resistance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2.1.17 电气连接 electric connect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2.1.18 带电部分 live-part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
2.1.19 外露可导电部分 exposed conductive part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2.1.20 触电(电击) electric shock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2.1.21 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2.1.22 间接接触 indirect contact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2.1.23 配电箱 distribution box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2.1.24 开关箱 switch box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2.1.25 隔离变压器 isolating transfomler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2.1.26 安全隔离变压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2.2 代 号2.2.1 DK--电源隔离开关;2.2.2 H--照明器;2.2.3 L1、L2、L3--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2.2.4 M--电动机;2.2.5 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2.2.6 NPE--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2.2.7 PE--保护零线,保护线;2.2.8 RCD--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2.2.9 T--变压器;2.2.10 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2.2.11 T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2.2.12 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2.2.13 T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2.2.14 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2.2.15 W--电焊机。
3 临时用电管理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3.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现场勘测;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 进行负荷计算;4 选择变压器;5 设计配电系统:1) 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2) 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3) 设计接地装置;4)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6 设计防雷装置;7 确定防护措施;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1.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3.1.4、3.1.5 条规定。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3.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2.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3.2.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4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3.3 安全技术档案3.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 录表;7 定期检(复)查表;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3.3.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4.1 外电线路防护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4.1.2 在建工程(含脚于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 4.1.2 规定表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35S/25.1.9 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 PE 线应为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 PE 线应为截面不小于 1.5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5.1.10 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1.11 相线、N 线、PE 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 Ll(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 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 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5.2 保护接零5.2.1 在 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