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制度.pptx
87页第一节第一节 卫生管理法学概述卫生管理法学概述 一、卫生法的概念一、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和保护人体健康的活动中形成保证实施的,调整和保护人体健康的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卫生法规定了卫生部门的组成、职责、权限、活卫生法规定了卫生部门的组成、职责、权限、活动原那么、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规定了卫生部动原那么、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规定了卫生部门与公民个人、社会群体在卫生活动领域的权利门与公民个人、社会群体在卫生活动领域的权利和义务,为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单位在和义务,为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单位在行使其职权及卫生业务开展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行使其职权及卫生业务开展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也保护了广阔人民的合法权益和保障,也保护了广阔人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法的特征 1.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这是卫生法最主要、最根本的特征,也是卫生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根本标志 2.调整内容的广泛性3.调节手段的多样性 4.自然技术属性 5.社会性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1调整人们在卫生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调整人们在卫生开展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3调整人们在卫生组织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4调整人们在卫生效劳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三、卫生法律关系三、卫生法律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就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效劳过程中,根据卫生法律标准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四、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 法律关系的构成一般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卫生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样由这三个局部构成 1.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1.1国家机关 1.2企事业单位1.3社会团体1.4公民2.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可分为公民的卫生权利和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两种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是指我国卫生法规定主体应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主体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抑制一定的行为 3.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3.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3.2卫生行为分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 3.3物 五、卫生法渊源五、卫生法渊源 1.宪法宪法2.卫生法律卫生法律到到目目前前为为止止,我我国国卫卫生生法法律律已已有有8部部,即即?传传染染病病防防治治法法?、?国国境境卫卫生生检检疫疫法法?、?食食品品卫卫生生法法?、?药药品品管管理理法法?、?执执业业医医师师法法?、?母母婴婴保保健健法法?、?献血法献血法?以及以及?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法? 3.卫生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规章卫生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规章4.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地方性卫生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地方性卫生规章5.国际卫生条约或公约国际卫生条约或公约 6.卫生技术性标准卫生技术性标准 第二节第二节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一、医疗机构的概念 医医疗疗机机构构是是指指依依法法设设立立的的从从事事疾疾病病诊诊断断、治治疗疗活活动动的的医医院院、卫卫生生院院、疗疗养养院院、门门诊诊部部、诊诊所所、卫卫生生所所室室以以及及急急救救站站等等卫卫生生机构的总称。
机构的总称 二、医疗机构的分类二、医疗机构的分类 按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等,医疗机构可分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其他诊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的分类二、医疗机构的分类按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等,医疗机构可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 按医疗机构投资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机构分为国有医疗机构、集体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等 三、医疗机构的管理三、医疗机构的管理 1设置规划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区域卫生规划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的依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开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开展总体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分三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重点是100张床以下的医疗机构的具体配置和布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重点是500张床以上的医院、重点医院和重点专科医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医疗机构的配置。
医疗机构的管理医疗机构的管理2设置审批 2.1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等 2.2审批卫生行政部门对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查,对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根本标准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证书;对不予批准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 四、医疗机构的登记四、医疗机构的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都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执业登记的申请与受理、审核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符合如下条件: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符合医疗机构的根本标准;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机构的登记2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内容包括: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资本;效劳方式;诊疗科目;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效劳对象;职工人数;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还应当核准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
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机构停业必须得到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外,其停业时间不得超过1年,否那么视为歇业医疗机构歇业那么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机构的登记2002年全国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29.7万个, 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4.2万个,占48%;营利性医疗机构15.2万个,占51%医疗机构中,医院17844个,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8211个,卫生院4601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1.3万个,妇幼保健院(所、站)3067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839个 五、医疗机构的名称五、医疗机构的名称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为:医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站、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中心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者认可的其他名称可以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的有: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和其他批准使用的名称。
医疗机构的名称医疗机构的名称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以下名称: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等医疗机构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经核准机关核准前方可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但必须确立一个第一名称医疗机构的名称不得买卖、出借,未经核准机关许可不得转让 六、医疗机构的执业六、医疗机构的执业 1执业条件 医疗机构在到医疗机构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方可执业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标准,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执业规那么 一(1)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2)未经医师亲自诊查,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做是否死亡的诊断,不做死亡原因的诊断。
如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指派医生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有关死因检查前方能做出死因诊断执业规那么二(3)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患者同意,并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及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及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医疗机构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执业规那么三(4)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6)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以及违禁药品 (7)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3内部管理规那么一 1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
标有医疗标准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不得买卖、出借和转让医疗机构不得冒用标有其他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本、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 内部管理规那么二2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3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医疗机构除按常规开展诊疗活动之外,还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七、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七、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1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在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务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权 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的行为给予处分 2医疗机构评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根本标准、效劳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其成员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到达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到达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节执业医师法律制度第三节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一、执业医师法的概念 执业医师法是指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