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教师招聘常考知识点:法律责任.doc

3页
  • 卖家[上传人]:ss****gk
  • 文档编号:282959914
  • 上传时间:2022-04-26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9.50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教师招聘常考知识点:法律责任教师法律法规是教师招聘考试中的常考考点,一般以客观题的形式考察,这里,中公讲师就教师法律法规法律责 任类法条汇编如下L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1】2•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 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3】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教育法74】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 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教育法75】5.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 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 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 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 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法76】6•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 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77】7.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 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5】&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 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的;(2)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 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7】9.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 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 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 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 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 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教师法38】10•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 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 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 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 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应当做出处理教师法39】。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