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pdf
4页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403)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高层次教育管理专门人才具体 要求: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国家的 教育事业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教育经济与管理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国内外教育经 济与管理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信息;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 使用一门外国语进行文献研究、 论文撰写、 国际交流的能力;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能在教育经济与管理领域做出具有创造性的研究;能够承担高等院校的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教 学、科研工作,并能承担教育行政以及学校管理工作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 2.教育政策与法律 3.教育测量与评价 4.教育经济 三、修业年限 博士生修业年限为 3-6 年,基本学制为 3 年非全日制博士生或生源为 2 年制的硕士生的基 本修业年限为 4 年,硕博连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 5 年 四、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突出创新能力培养。
课程学习要体现开阔博士生的学 术视野,注重培养博士生思考问题的意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2.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成立本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为本专 业的博士生导师, 并设组长一名 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 在博士生培养中起主导作用; 博士生指导小组配合导师全程参与博士生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为博士生营造良 好的学术环境,使博士生在博采众长中实现创新能力的提高 3.博士生入学一个月后,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 并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4.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授课,或派出博士研究生到其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修 读部分课程或访问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互相承认学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5.实行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资格考试偏重于能力考查,既要突出学生的基本功,又要考 出学生的创新能力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口试两种, 笔试部分开卷和闭卷相结合, 满分为 100 分 考查内容包括教育经济与管理重要理论及前沿问题 40 分,国内外重要教育文献 30 分,运用教育 经济与管理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0 分,60 分为合格。
资格考试时间在第二学期期末,博士 生开题报告前进行资格考试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和撰写阶段资格考试未通过者,向 本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申请重新研修或终止学业经博士生指导小组批准重新研修的博士生按培 养方案推迟培养过程 6.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1 次, 并提交论文;还应至少在学院范围内公开作学术报告 2 次 7.实行博士生助教制度鼓励无高校教学经验,且有志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博士生在学 期间兼做助教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名称 学时 学时 学分学分 开课 开课 学期 学期 备注 备注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60 3 秋季 教育经济与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60 3 秋季 必修课 教育文献阅读 40 2 秋季 第一外国语 40 2 第二外国语 40 2 春季 秋季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40 2 春季 教育经济与管理前沿问题研讨 40 2 春季 选修课 学位论文选题与写作 40 2 春季 选修不少于 4 学 分,其中教育经济 与管理前沿问题研 讨为必选课 专业补修课 1 40 补修课 专业补修课 2 40 适于同等学力或跨 学科博士生 合计 12 说明说明 1::《教育经济与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是本专业的基础课程, 由博士生导师团队共同承担, 并根据需要聘请校外或国外著名专家学者讲授。
《教育经济与管理前沿问题研讨》为导师的方向 课两门课程的授课采取导师讲授与学生研讨相结合的方式 说明说明 2:: 《教育文献阅读》 是在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定要认真读一本专著的指导思想下 开设的,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和博士生本人经协商后确定阅读文献每名博士生在读完相关文献后 写出读书报告,并给同专业的师生作一次公开学术报告根据读书报告和学术报告的情况由博士 生指导小组审定此门课程成绩是否合格 说明说明 3::专业补修课生源为同等学力或跨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 2-3 门本学科的硕士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但要列入博士生个人 研究和学习计划 2.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选择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适当的考核方式,内容注 重对博士生多方面综合能力的检测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必修课程 75 分以上为合格,选修 课 60 分以上为合格 3.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至少修得 12 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 8 学分,选修课不少于 4 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博士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关键环 节博士生课程学习合格,完成各项必修环节,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博士生应在导师的 指导下选择本学科的前沿课题,按照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写作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 须经过前期审查、中期审查和后期审查三个阶段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 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前期审查:前期审查: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博士生应在第一学年 内确定论文选题方向,并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由 博士生指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成立审查小组博士生应向开题报告审查小组作开题报告合格者 可以根据研究计划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需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 少于两个月 中期审查:中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初稿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博士生应按照论 文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进入中期审查之前完成不少于 2 次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并至 少在 CSSCI 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学术论文 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六学期初 (根据具体情况 可调整)通过中期审查中期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后期审查:后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答辩为依据,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
博士生需在 答辩前 2 周提出申请,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前 提是以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 在 CSSCI 检索源本学科专业刊物 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以上(含 2 篇) ,且其中至少 1 篇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资格考试和学位论 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管理学或教育学博士学位 注:本方案自 2007 级博士研究生起开始执行! 附:第一届博士生指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颖秀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景英 邬志辉 孙鹤娟 李天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