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非战争军事行动.docx
6页非战争军事行动篇一: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辨析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辨析不管研究什么事物概念,弄清其概念是首先要处理的征询题我们研究非战争军事行动就必须先弄清其概念目前我军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概念并没有统一,这就对我们研究非战争军事行动带来了障碍,下面将目前国内外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各种概念进展罗列分析一、目前国内外一些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1、?中国军事百科全书? 2002年版非战争军事行动是指:在和平时期和冲突期间,使用武装力量组织施行的有别于战争的军事行动2、?中国大百科全书? 2022年版非战争军事行动是指:为了到达国家平安利益而使用军事力量进展的有别于战争的军事活动3、?非战争行动? 张爱华 主编非战争军事行动是指武装力量为实现某种政治、经济或军事目的而采取的不具有战争性质的军事行动4、?非战争军事行动根底理论研究? 李春立 主编非战争军事行动是指在相对和平环境下,动用军事力量有组织有地采取战争以外的军事手段,遂行制乱平暴、抢险救灾、打击恐惧主义,维护和平和国家利益,参与国际维和等应急性任务,以促进和平,维护国家平安,社会稳定和减免灾害为目的特别军事行动5、?作战纲要?美陆军 2001年度非战争军事行动是指:在大规模作战行动以外,使用国家军事力量进展的一系列活动。
二、目前国内外一些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进展辨析以上是目前国内外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局部比拟有代表性的表述通过以上我们觉察目前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有着比拟大的分歧对以上概念分析我认为存在以下几个征询题:1、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行动主体有分歧有的认为是“武装力量〞,有的认为是“国家〞;我认为前者更为准确,缘故有二:一,既然是军事行动那么行动的主体必定是武装力量;二,武装力量是执行国家或政治集团利益的,国家在非战争军事行动维护利益的重担最终仍然要武装力量完成的因此我认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行动主体为“武装力量〞比拟适宜2、关于使用手段的界定不明确有 “有别于战争的〞,“不具有战争性质的〞,“战争以外的〞,“大规模作战行动以外〞以上几种说法外表看似一个含义,事实上我们深化细心的揣摩会觉察事实上说的并不是一回事比方说“战争以外的〞并不是都“不具备战争性质〞3、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外延界定不准确有些只是简单的罗列,比方“军事手段,遂行制乱平暴、抢险救灾、打击恐惧主义,维护和平和国家利益,参与国际维和等应急性任务〞,看似多而全事实上恰恰相反通过以上分析我比拟认同满振刚教员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定义:武装力量为维护国家、民族、阶级或政治集团的利益,采纳非暴力或有限暴力手段,所施行的除战争以外的一系列军事行动。
篇二:我国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现状及对策研究我国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现状及对策研究美国在陆军?作战纲要?中初次提出了非战争军事行动一词,但其概念界定在当时特别模糊目前国内许多学者都对非战争军事行动相关理论进展过研究,有的从行动目的角度出发,有的从行动性质界定的角度出发,有的兼具二者特点综合相关观点,非战争军事行动应界定为我国为完成非军事力量难以完成的任务或应对非传统平安威胁时,在法律授权下动用武装力量进展的非战争目的军事行动如: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惧、抢险救灾等鉴于非战争军事行动具有参与力量多元、内容复杂以及政治性较强的特点,为其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以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是新时期军队法制建立的重点内容之一一、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的必要性〔一〕维护官兵合法权益执行任务过程中,官兵在权利、义务分配和自我保护等方面会遇到一系列法律征询题如:执行维稳任务时,面对穷凶极恶的暴徒,如何利用武器进展有效而合法的还击;参与国际维和等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时,官兵如何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参加抢险救灾、反恐惧等危险性较高的行动时,如何使官兵人身平安得到最大限度保障因此,完善相关法律以确保官兵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摆在我们面前极为重要和紧迫的事情。
〔二〕为我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法律按照合法性和正义性是任何一项军事行动都必须注重的征询题军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政治性、敏感性特别强,假设没有相关法律保障,稍有处理不当,就特别可能被一些西方国家或敌对权力利用,进展一些负面鼓吹,进而阻碍我军行动甚至是国家稳定大局二、当前我国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面临的主要征询题〔一〕立法层面存在缺失我国宪法和国防法为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了相关的原那么性按照,但对职责权限、行动原那么等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例如:到目前为止,反恐惧法仍未出台,此外,对非战争军事行动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享有什么权益,肩负什么责任,也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都是需要补全的空缺〔二〕现存法律可执行才能较弱目前,一些涉及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可操作性都不够强,还比拟零散,某些规定也比拟笼统模糊,比方征用、补助程序等,在什么条件下施行,由哪一级机关来执行等征询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任务执行过程中难免遭到阻碍〔三〕官兵法律素养不高从当前情况来看,官兵对国际法的学习普遍还不够注重,具备武装冲突法相关知识的人才也比拟缺乏,在日常工作、学习和遂行任务中法律认识不够强,许多部队在演习中法律战都流于方式,等等。
这些都充分暴露了官兵法律素养不高的征询题三、对完善我国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的相关建议〔一〕完善国内立法体系首先,以宪法为根本按照,从任务性质、相关主体等方面,抓住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共同点,找出其共有规律,以制定相对综合性比拟强的法规,尽量防止重复其次,要从目前条件成熟、需求迫切、官兵反映强烈的工程入手,有目的、有重点的完成相关立法工程,逐步推进〔二〕加强法律的可执行性第一,对现行法律进展修订如国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可以对相关内容进展修订和完善以适应需求第二,应把程序性作为立法的主要指导思想如在行动中,有的需要对非国有财产进展征用,有的可能会临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等等,这些都需要有法律严格规定行动的方法、程序,以加强行动的时效性、合法性,确保任务圆满完成第三,加强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立法保障力度军队执行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必须具备相应的国内法按照,我国目前在宪法和国防法中对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有一些原那么性的规定,但不够详细,与国际法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更是比拟缺乏,这就使得我军执行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显得捉襟见肘,亟需完善相关法规来填补这一空缺第四,加强媒体宣传的法律标准对媒体报道,应明确相关的机构对其报道内容进展严格审批和治理,充分发挥好媒体的言论导向作用,维护我军文明、正义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任何负面或消极的报道,这对确保任务完成和维护国家稳定大局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储藏目前我军法律知识人才主要集中在军事检察院、法院以及机关保卫部门等,地点基层部队中法律专业人才极少鉴于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敏感性和政治性较强的特点,行动中需要法律专业人才作为决策征询和及时处理涉及到的复杂法律征询题因此,加强军队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装备,更好的为非战争军事行动效劳,显得尤为紧迫第一,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力度建议把军事法学作为重点建立学科进展规划,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以培养更多掌握法律知识的军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向全体官兵普及军事法律知识和国际法考虑到军队培养法律人才可能涉及培养周期过长,本钱较大的难处建议部队征兵时候注重横向选取人才,即直截了当招收地点法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军队,如此可以有效缓解目前我国基层部队法律人才稀缺的情况第二,合理配置军队法律人才要科学运用和分配纯熟掌握法律知识的人才维和部队、武警部队等长期肩负非战争军事行动的部队应该多增设法律人才编制例如,可以在大队〔营〕以下单位中装备至少一名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军官,在执行任务时假设出现涉外征询题或者严峻国际行动还应装备通晓国际语言、国际法的人才以保障任务顺利完成篇三:浅谈非战争军事行动被装保随着军队使命任务的拓展,军事实践的范围和内容发生了特别大变化,非战争军事行动日益成为国家军事力量运用的重要方式。
被装保障是保证军人生存的根底要素,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因此,深化开展非战争军事行动被装保障研究,努力提高非战争军事行动被装保障水平,对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升军队应对多种平安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才能,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一、非战争军事行动被装保障的特点〔一〕突发性强,预备时间短自然灾害、恐惧活动、严峻疫情等非传统平安威胁的共同特点,确实是突发性强、来势凶恶、开展速度快、情况严峻、关注程度高一旦事件发生,对被装保障工作而言,短时间内各种被装物资的需求量突然增加,特别少有充足的时间进展预备,被装保障堕入一边筹措一边供给的被动状态,保障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军需部门要按照事件发生规模、上级指示和保障意图,及时启动与之相适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向上级请领物资,做好保障工作预备〔二〕被装物资需求急,数量要求强度高突发公共事件的本质特征是突然而至令人始料不及尤其在救灾过程中,各种救灾力量集成,保障难度加大,行动中的各种物资及其品种需要量增多,短时间内物资需求到达各部门保障极限需要应急采购大批装备物资,快速集结大量兵力,动用先进装备器材在这个时候假设人们预备缺乏,反响缓慢,未能及时操纵事态开展,往往导致事件危害迅速扩大、损失成倍增加。
〔三〕协作关系多,协调任务重1被装保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由于非战争军事行动被装保障往往要从诸军兵种同时抽派多支不同类型的应急保障力量,与武警部队、地点支援力量奋战在同一战场由于他们隶属关系不同,保障渠道多样,被装保障协作关系相当复杂其中既有军警民的协同,又有军队内部诸军兵种间的协同;既有军需系统内部的协同,也有军需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协同假设协同的好,便可构成合力,有效应对;一旦协同不好,那么会一盘散沙,应对无力例如,在汶川地震救援中,被装保障工作之因此可以圆满完成任务,特别重要一点就在于诸军兵种被装保障力量可以在总部的统一组织下,亲切协作,团结奋斗,构成合力〔四〕开展变化快,情况复杂非战争军事行动,通常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惹事件和社会平安等几个方面他们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规模和危害程度既有一定的规律,又有特别大的随机性,加上开展变化特别快,给被装保障组织指挥和施行保障带来较大困难这就要求被装保障必须及时理解掌握突发事件的动态情况,科学推断事件性质、情势开展和被装保障力量需求,准确把握时机,科学编配和运用应急保障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机动灵敏应对二、近几次我军遂行的非战争军事行动中被装保障出现的征询题〔一〕被装保障体制不够完善一是是联勤保障下的被装保障体制不尽完善。
联勤是指统一组织施行两个以上军种全部或局部共同性被装保障工作施行联勤,旨在防止诸军兵种被装保障在职能、机构、设备等方面不必要的重复,合理调理2人力、物力、财力的供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和军事效益,以保障军队建立、结合作战和其他结合行动的需要但我军的联勤保障体制处在探究阶段,存在诸多征询题与缺乏,缺乏应对突发性强,协调保障复杂的非战争军事行动被装保障的机动性、灵敏性二是以人工作业为主的被装保障方式效率低下,难以满足我军被装保障现代化建立的要求当前我军被装信息化建立获得一定成果,但被装保障的诸多环节中,依托人员手工作业被装保障的重要内容确实是被装发放,适体率是检验被装发放工作开展好坏的重要指标,但传统的被装人工发放,程序繁琐,效率低下,而且官兵反响适体率不高,广阔被装战线的人员任务繁重,这与我军的信息化建立水平不相适应〔二〕被装保障力量与非战争军事行动被装保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非战争军事行动的重要特点确实是突发性强,物资需求量宏大,而且时效性特别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