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权属登记与管理.docx
30页土地权属登记与管理 第一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概述 2第二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原则 6第三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种类 8第四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程序 13第五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簿册管理 15第六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数据库建设 18第七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信息公开 21第八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法律责任 25第一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概述关键词关键要点土地权属登记的定义与目的1. 土地权属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等权利进行确认、确认、登记、注册和发证的法律制度2. 土地权属登记的目的在于保障土地权属的稳定和安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权属登记的法律依据1. 土地管理法2. 土地登记条例3. 不动产登记条例土地权属登记的原则1. 真实性原则:土地权属登记应当以真实权属为基础,根据真实权属情况进行登记2. 公示性原则:土地权属登记应当公开、透明,以便于利害关系人查询和了解3. 公信力原则:土地权属登记具有公信力,对记载的土地权利,利害关系人可以信赖和依赖土地权属登记的程序1. 土地权属调查2. 土地权属确认3. 土地权属登记4. 土地权属证书发放土地权属登记的效力1. 土地权属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对记载的土地权利,利害关系人可以信赖和依赖。
2. 土地权属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对记载的土地权利,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和了解3. 土地权属登记具有溯及效力,对记载的土地权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土地权属登记的管理1. 土地权属登记管理机构:土地权属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土地权属登记的管理工作,包括土地权属登记、查询、异议处理、注销等2. 土地权属登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登记管理制度包括土地权属登记的程序、方法、格式、期限等3. 土地权属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土地权属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是土地权属登记管理机构用于管理土地权属登记信息的系统 土地权属登记概述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的起源与土地权属的社会化、私有化相伴随近代最早的土地登记制度出现在19世纪初,且形成了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登记制度模式,以及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登记制度模式大陆法系国家登记制度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 土地权属登记官负责权属登记,登记机构是政府部门 登记制度是强制性的 登记的原则是有偿性的 登记机构颁发登记证书 登记效力具有真伪效力、担保效力、公示效力英美法系国家登记制度模式以澳大利亚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 土地权属登记官负责权属登记 登记制度一般是自愿的,但有些地区和国家强制登记。
登记的原则是有偿性的 登记机构颁发登记证书 登记效力具有真伪效力、担保效力、公示效力 我国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的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萌芽阶段(1949年-1978年)这一阶段,我国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尚未形成,主要以土地证和土地登记簿的形式存在2. 起步阶段(1979年-1986年)这一阶段,我国颁布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开始对城市私有房屋权属进行登记3. 发展阶段(1987年-2004年)这一阶段,我国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将土地登记制度纳入土地管理的范围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进行了规定4. 完善阶段(2005年至今)这一阶段,我国颁布了《物权法》,将土地登记制度纳入物权法体系2020年,国务院颁布了《不动产登记条例》,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了全面规定 我国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登记对象土地权属登记的对象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私有土地、宅基地、耕地等2. 登记机关土地权属登记机关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3. 登记程序土地权属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等。
4. 登记内容土地权属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权属的性质、土地权属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土地权属证书编号、土地面积、土地坐落、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等5. 登记效力土地权属登记的效力包括真伪效力、担保效力、公示效力等 我国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的意义我国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的意义在于:1. 保障土地权属关系的稳定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可以将土地权属关系固定下来,避免土地权属纠纷的发生2. 保护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可以保护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土地权属被侵犯3. 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可以为土地市场提供真实的土地权属信息,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4. 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可以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依据,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第二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原则关键词关键要点【权属登记必须先于其他登记】1. 在开展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之前,必须依法完成土地权属的初始登记,这是土地权属登记的法定程序,也是土地市场秩序规范的前提2. 初始登记的完成,可以为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避免因权属不清而导致登记错误,确保土地权属登记的顺利进行3. 土地权属登记的时效性原则要求,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特别是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一土地只允许有一个权属人】一、土地权属登记原则的涵义土地权属登记原则是指在土地权属管理活动中,各级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机构、权属调查机构,应遵循的、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土地权属登记原则与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同建同在,一直处于不断演变、调整和完善的发展状态之中现代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的原则,是历史的传承,是目前土地权属管理实践的总结,对土地权属登记管理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二、土地权属登记原则的内容(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权属调查、登记机构在进行土地权属登记管理活动中,都必须严格遵守现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以现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二)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就是要求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当事人履行的行为,应符合客观事实保障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性,对于国家维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社会秩序至关重要依法保护当事人依法取得的不动产物权,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增加人民群众对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依赖三)规范性原则土地权属登记规范性原则,就是指土地权属登记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
土地权属登记机关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资格进行审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属合法性进行审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核查,并且公开土地权属登记信息四)公示性原则公示性原则是指土地权属登记信息必须及时、全面、准确、真实地公之于中,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都能容易地查阅、了解、知晓,以方便权利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为利害关系人或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条件和依据五)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是指国家通过土地权属登记制度,依法确认、保护、保障所有土地权属,既包括个人和单位土地权属的合法权益,也包括国家土地权属的合法权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的土地权属都应享有同等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他人的土地权益六)动态管理原则土地权属登记动态管理原则,就是指土地权属登记应当是动态的,要根据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置后所有权人、经营权人、使用权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以及城镇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抵押权人等不动产权利人在不动产权属发生变化后及时登记七)衔接性原则衔接性原则是指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环节、不同阶段的土地权属登记工作都要相互配套、相互协调和相互衔接,土地权属登记机关在考虑登记时应充分考虑各部门和各方面情况,采取措施,使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环节、不同阶段的土地权属登记工作有效地衔接,做到政策到位、措施到位、登记到位,使土地权属登记工作即使地、有力地开展。
八)公开查询原则公开查询原则是指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国家法律明确限定不得公开查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公开查询既是土地权属登记公示性原则的要求,也是不动产登记信息高效利用和发挥社会效益的需要第三部分 土地权属登记种类关键词关键要点【土地权属登记种类】:1. 土地权属登记种类按被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类型,分为权利归属登记、权利限制登记和权利转移登记等三项每项登记的目的和作用不同2. 土地权属登记种类按登记方法,分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和注销登记四项首次登记,是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经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审查土地登记申请、申请材料,确权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和登记条件的要求,为不动产权利首次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权利人或与不动产权利有关的法律事实发生改变时,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机构依法对不动产权利、土地权利限制等进行的登记更正登记,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动产权利和土地权利限制的登记内容存在登记错误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依法予以更正的登记行为注销登记,是指土地权利人依法消灭,已丧失土地权利或土地权利已达到一定法律期限的,办理不动产权利注销的法律行为。
3. 土地权属登记种类按所有权登记和使用权登记分类,所有权登记是登记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登记是登记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土地权属登记的主要类型,使用权形成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权属类型所有权是土地权属登记的基本类型,使用权则是从所有权派生出来的附属性的权利类型,是所有权权限的延伸和补充,与所有权权能相对独立,是与所有权相对的民事权利范畴土地权属登记种类】:一、土地权属登记分类的依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权属登记分类一)土地权属登记内容分类土地权属登记内容是指土地权利和土地权属证书中记载的权项从土地权利归属的角度将土地权属登记分为下列五类:1.土地所有权登记:用于登记土地所有者或土地共有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土地来源和土地面积2.土地使用权登记:用于登记土地使用权的种类和期限,土地权利人和土地承包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的批准文件编号3.土地租赁权登记:用于登记土地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期限和租赁地的面积,土地租赁人和土地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土地租赁合同的编号4.土地抵押权登记:用于登记土地抵押权的种类和数额,土地抵押权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土地抵押合同的编号。
5.土地查封登记:用于登记土地查封的种类和原因,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权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土地查封的决定书编号二)土地权属登记对象分类1.私有土地权属登记:登记对象为私有土地的所有权,包括城镇居民拥有的住宅用地和农村村民宅基地土地属私有,国家保障私有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受侵犯2.国有土地权属登记:登记对象为国有的林场、牧场、铁路、公墓、风景名胜地等土地3.集体土地权属登记:登记对象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农村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