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合同福泰强电工程.doc
21页福泰华厦强电改造施工协议协议编号:XH- GC -FT -003 工程名称:强弱电改造施工工程 发 包 人:北京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人:北京沃得沃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北京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北京沃得沃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强电改造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工程内容:(详见附件强电施工范围)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2.1 具体施工范围详见附件,假如施工范围产生变更,双方需重新签字确认图纸。
第三条 协议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4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告知分包进场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2023年1月8日(指验收合格之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76 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 协议价款(固定总价)大写 人民币: 壹佰肆拾壹万肆仟叁佰叁拾叁元整 ¥:1,414,333.00元第六条 组成协议的文献组成本协议的文献及其解释顺序涉及: 6.1组成本协议的文献涉及:(1)协议协议书;(2)本协议专用条款;(3)协议附件:(4)本协议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献;(6)施工图纸;(7)询价文献、答疑文献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往来文献;(8)投标书及其附件;(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施工过程中的往来文献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第七条 词语定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十条 协议生效协议订立时间: 2023 年10月 24日协议订立地点:北京市 本协议双方约定: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联系地址住所: 住所联系地址:请具体填写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填写清楚: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1999]313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
2.语言文字和合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协议使用汉语2.2合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管理规定2.3合用标准、规范合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签订协议时3.图纸3.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签订协议时提供一套第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王海燕 职务:工程总监职权:协调工程进度;全过程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4.2.项目经理姓名:王海燕 职务: 工程总监4.3承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杜斌 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 负责现场管理、监督施工 5, 监理工程师 无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进度、质量、造价的控制和监督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干行使的职权:批准工程分包协议,发出变更指令及增长费用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规定完毕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有施工条件的规定及完毕时间:已具有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规定:水、电、电讯线路已接至施工场地(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规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不合用。
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规定:已完毕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协调解决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不合用(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9)发包人不提供现场临时住宿、临时办公场地及材料存放场地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约定7.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期间和规定,完毕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毕的设计文献提交时间:承包方服从发包方及总包管理,与各分包积极配合,进场前具体审核图纸,并核对土建、电气、给排水图纸, 如有问题积极与设计院协调办理洽商,若因以上问题导致返工,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施工中由于图纸、技术问题出现返工现象,后果由承包方承担乙供材料报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场,甲供设备材料,承包方负责记录数量及到场后的验收、保管工作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毕时间 :开工前两周内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规定: 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规定: 不提供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在开工前完毕 (6)已竣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规定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负责现场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责任,并保证不破坏其他承包范围外的工程成品,如有损坏照价补偿。
(7)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规定及费用承担: 不合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涉及在协议总价中交工前应达成发包人工程的有关规定,即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内、室外清洁,工完料净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承包人须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噪音控制等的规定,并对引起的一切处罚及施工扰民或民扰,承担其经济责任 B.承包人的临时设施,材料、设备堆放如因室外工程需要变更地点或迁移,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安排 C.承包人不得夜间在发包人施工场地范围内食宿 D.承包人必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劳动力需求,否则因承包人劳动力局限性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E.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非施工项目进行成品保护,如因承包人责任损坏了非施工项目时,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F. 承包人必须保证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及施工手续,并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因承包人因素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给发包人导致损失的,承包人并负责补偿承包人应将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应发包人备案留存G. 承包人保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规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施工期间或在工期范围内, 因承包人或承包人施工人员自身因素而发生安全事故或损坏,则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在开工前三天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开工前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规定:另行约定 9.工期延误9.1双方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四 质量与验收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将隐蔽工程竣工后应提前报发包人验收11.工程试车11.1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五 安全施工12. 承包人在执行相应的《通用条款》外,应在组织、措施上订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杜绝火灾以及坠落物对过往行人、机动车辆的伤害、损毁。
若发生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六 协议价款与支付13.协议价款及调整13.1本协议价款采用第 (1) 种方式拟定除发包方提出增减项目外)(1)采用固定总价及综合单价加设计变更、洽商增减帐的方式拟定协议价款中涉及的风险范围:风险涉及但不仅限于: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中投标人的费用;物价上涨或下落;税率的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价格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协议价款调整方法:除发包人在协议中已明确说明可以调整的部分外,本工程的协议价款依据协议约定,自签约之日起,工程承包金额不做其他调整,意即承包人在投标期已考虑了上述风险 (2)采用可调价格协议,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不合用 (3)采用成本加酬金协议,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不合用 13.2其他需明确的内容:(1) 工程量清单漏掉项目的补充原则和方法:由承包人在投标中补充拟定,协议一经签订则清单中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不予调整;(2)工程量调整的原则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复核提出,经甲方确认后修正,协议一经签订,则清单中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不予调整;(3)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和方法:投标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得再作调整;若因甲方因素规定调整材料样品引致主材价格变化,则只对主材价格、规费和税金进行相应增减,其他费用固定不变,具体按照甲指乙供材料限价条款执行;(4)措施费用的调整原则和范围:措施项目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工程实行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变更洽商结算时均不再增长。
5)工期变化对综合单价影响的调整原则:无论工期如何变化,综合单价均不得再作调整;(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