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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防范建安企业四大环节涉税风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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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如何防范建安企业四大环节涉税风险如何防范建安企业四大环节涉税风险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 如何防范建安企业四大环节涉税风险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 于建安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收 取预收款(或工程进度款)时,往往仅是开具收款收据或借款借 据,在项目部的账面上反映了预收款,但大多数项目部总是等到工 程最终结算才一并开具 并计提相关税费由于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仅是在项目部开具建筑业 时负责扣税,如果项目部使用收据借据收取预收款,不到税务机关开具建筑业,当地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2012年重点税务稽查行业中继续包括建筑业, 那么,为什么建筑业历经多年重点稽查仍存在很多理由?建安企业 存在的纳税风险究竟在哪些环节?为此,本文专题谈一谈如何防范 建安企业四大环节的涉税风险一、预收账款环节的及时性理由《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 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营业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又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考租 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 的当天。

      根据上述规定,建安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归纳为 以下三点:一富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 当天;二是与发包方(或建设方,下同)签订了书面合同,如合同明 确规定付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 入款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凭据(如竣工结算报告)的当天;三是与发包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 收讫营业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凭据(如竣工结算报告) 的当天因此,不论是预收款还是应计营业收入,都有纳税义务发生的 吋间理由,即建安企业在税法规定纳税义务发生的截止吋点前应履 行已经发生的纳税义务但在会计处理实务中,建安企业常常故意 隐匿预收款及推迟预收款入账时间,其目的为了推迟纳税义务的发 生吋间,无偿占用税款资金由于建安工程吋间跨度长,预收款金 额大,如果形成纳税义务后不及时纳税,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建 安企业不仅要缴纳大额滞纳金,而且还耍被处以大额罚款笔者认为,建安企业应从以下三方面来自觉防范上述风险:一是必须按规定及时开具 二是不能将预收款账外循环,体外循环账外循环是收到预收 款等相关款项记入账外账或小金库后用于账外周转或各种开支;体 外循环是将应收的预收款不收回,直接请发包方将应付给自己的款 项代付给自己的付款对象,用于材料采购、支付工程的水电动力款 或其他欠款等,对于这些理由,建安企业应自觉纠正。

      三是不隐瞒且及时反映项目部收入由于相当多建安企业的项 目部与其总部实际属于挂靠或转包关系(挂靠和转包都违反建筑 法,本文不探讨),而且项目部都在项目所在地开设了银行账户, 总部对项目部实行的是 (或二级)核算,所以,对于这些银行账户,不仅总公司账面没有反映,而且税务机关也无精力去知晓各 项目部究竟有多少银行账户,更难全面查证到汇入这些账户的预收 款和结算收入,往往是不到整个工程结算,总公司账面都不反映或 很少反映各项目部的收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收取预收款(或工程进度款)时, 往往仅是开具收款收据或借款借据,在项目部的账面上反映了预收 款,但大多数项目部总是等到工程最终结算才一并开具 并计提相关税费由于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仅是在项目部开具建筑业 时负责扣税,如果项目部使用收据借据收取预收款,不到税务机关 开具建筑业 ,当地税务机关将无从知晓又市于项目部往往远 离总部,总部主管税务机关也常常无法知晓各项目部的实际情况, 就是每年的汇算清缴也仅能检查到少部分项目部市此可见,上述情况在使得对项目部的税收征管形成漏洞的同 吋,也为建安企业本身埋下了纳税风险所以,建安企业对各项目 部的设立、日常管理和纳税理由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重在自觉及时 履行纳税义务。

      二、收入结算环节的完整性理由《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该条第(三)项同时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 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 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 (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 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可见,建安企业的营业收入有其特定的组成,除了常规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外,还包括了工程所耗用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 资和动力的价款,但排除了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对建安企业 营业税的计缴必须在止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 但如果企业能够及时主动并完整调整应税营业额,将会大大降低纳 税风险,否则很可能在营业收入的完整性上构成纳税风险笔者认为,在收入完整性所涉及纳税风险的理由上,建安企业 有以下四种常见的理由必须注意重点防范:一是故意降低税基由于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税 收入不仅包括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而且还包括工程所用原 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是,一些建安企业往往 想方设法不将价外费用以及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作为营业额纳入申报,如较为典型的是“甲供材”的工程项目。

      由 于“甲供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由发包方购买,在采购建筑材 料时,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供货方肯定是将材料 开给发包方,发包方再将购买的建筑材料提供给建安企业用于工程施工,但是, 至工程结算时,建安企业往往都不将“中供材”并入营业额一并开 票给发包方,从而少缴了营业税,由此带来纳税风险当然,甲供 材”项目在全额开具建筑业 后的原材料成本税前扣除的会计核算理由上确实有一些障碍,为排除障碍,笔者倡议,建安企业应尽 可能与发包方协商签订“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但应与发包方商 妥,对建筑材料的采购由建安企业负责签订合同,合同需加盖建安 企业的公章,相关 也开给建安企业,但实际采购仍全部市发包方具体负责,同吋,建安企业、发包方及材料供应如何防范建安企 业四大环节涉税风险,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商三方之间必须签 订协议,即建安企业委托发包方将材料采购款代为支付给材料供应 商这样,表面上看是“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但实际上仍是 “甲供材”工程合同,而且很好地解决了全额开具建筑业 后扣除原材料成本没有 的障碍,同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可能产生的纳税风险二是“以物抵款”不记收入发包方往往会与建安 企业商定,发包方以其土地、房屋或其他相关物资抵算工程款。

      如 一些发包方(主耍是地方政府)与建安企业商定,划拨一块土地抵 算其应支付给建安企业的工程款,或一些发包方以开发的部分房产 抵算其应支付给建安企业的工程款由于上述非货币交易方式很容 易使得一方不反映收入以逃脱纳税义务,而另一方不反映支出以解 资金困难,所以,“以物抵款”往往会使得双方一拍即合再rh于 用于抵算工程款的土地或房产往往远在他乡,如果建安企业不将相 关资产及时入账,主管税务机关不仅很难及时发现,而且很可能就 无法发现,其结果不仅会延迟建安企业对营业收入的确认,而且很 可能形成建安企业的偷税三是“以权抵款”不记收入发包方(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部 门)往往会与建安企业商定,由建安企业负责开发的工程项目在一 定时间内由建安企业负责管理,建安企业享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和 收益权,一定期限后收归发包方这样,在建安企业账面就不可能 反映对相关工程收取的营业收入,这样,建安企业也就无需再为隐 瞒收入而“烦恼”,从而造成纳税风险四是直接隐瞒收入一些建安企业往往千方百计隐瞒营业收 入,如对营业收入不开票、开收款收据甚至开具假 等,而将实际收到的收入藏匿在账外账户、项目部账户、冲减账面往来或挂发 包方借款,或由发包方代为购物、支付费用后再将相关 交由发包方入账抵算工程款。

      再如,一些以项目部为名挂靠的外地规模较 小的建安企业,这些企业原本都是独立法人,其与总公司的关系往 往仅是一纸挂靠合同,名曰项目部,实际上与总公司(或各地分公 司)仅是松散型的管理关系,仅是一个项目一挂靠一本账一结算, 年末如何报送会计报表及如何 纳税申报往往都是根据双方商定的结果,再由于项目部常常直接隶属于各地的分公司,这样,不要 说在总公司账面,就是在各分公司账面也往往无法看清并查明各项 目部的实际收入,由此形成纳税风险三、税前列支环节的合法性理由在相当多的建安企业,利用假 入账的情况较为普遍,如一些企业为了价格便宜,对采购的材料放弃索要 ,然后再用购买的假 顶替入账;还有一些企业为了少缴所得税,故意用假材料 或假费用 报销后以降低计税利润;即使一些建安企业主观上并无利用虚假 的故意,但由于假 的猖獗,且有的假 已经到了以假乱真,非专业人员往往无法判断的地步,一些建安企业也 很可能“被迫”获取了假 ,从而使得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合法性受到严重影响另外,由于建安企业的行业特点,难免会发生 一些没有合法票据的支出,如因在边远地区施工支付的农民工工 资,租赁当地农民的房屋、场地而发生的租赁费,向当地农民购买 沙石材料等,这些情况都很可能影响到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性, 并由此给建安企业带来纳税风险。

      为此,笔者认为,建安企业可以 从以下三大方面加强税前扣除的合法性,以防范相关风险一是建安企业自身要加强内部制约,规范各类业务行为对发 生的各类成本、费用,凡是能够取得且必须取得 的,一定要严 格按照 管理办法索取 ,一定要认真审核相关 所反映经 济业务、所附原始凭证及附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把好每一道制约 关口考虑到企业内部制约的局限性,企业相关记账、复核、审批 人员最起码要从 本身所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合 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要确保符合会计核算和内部制约的要求,满 足对相关记账依据真实、合法的要求,切实防范涉税风险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努力提高他们的主动性和积 极性企业的相关人员必须以应有的责任心履行 如何防范建安企业 四大环节涉税风险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如何防范建安企业 四大环节涉税风险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建安论文的写有 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自己的职责,对明显虚假或有疑点的 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同流合污,要以谁经手受理、复核、审批 ,谁就是该岗位 责 任唯一责任人的姿态把好这一道 审查关同时,企业对这方面工作做出贡献和成绩的相关人员一定要给予鼓励、奖励,充分调动 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一旦出现未尽职责的理由,也应奖惩分 明。

      三是企业的记账、复核、审核人员不仅要熟悉对成本、费用核 算及内部制约的相关要求,而且还要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的业务流 程,同时更要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技能和技巧,主要掌握以下两方 面的内容:1. 理解和掌握税前扣除的各类成本、费用必须满足真实、合法的两大前提及五项原则真实,即成本、费用必须是真实发生,必 须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有关支出确实已实际发生;合法,是指成本、 费用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有合法的 或票据,若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应以税收法规的规定为准同吋,对列入税前 扣除的成本、费用还必须遵循五项原则,即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 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及合理性原则2. 熟练掌握 涉税的以下六类相关知识:(1) 熟练掌握 的防伪标识和真假 的甄别策略;(2) 熟练掌握总部所在地及各分公司、项目部所在地各类常见 的格式、内容和风格;(3) 熟练掌握列入税前扣除成本、费用的 所载经济事项应同时符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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