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明工程施工合同.docx
59页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篇一:XXX 照明工程施工合同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编 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陕西天和照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陕西天和照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张家堡广场照明工程,特订立本合同1. 合同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施工工期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 天2. 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包工包料(不包含灯具采购)的承包方式3.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元,大写:合同总价款包括照明工程施工费和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合同价款中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按工程总造价的 4%计取付款方式施工进场两天内支付暂定工程款的 30%,工程施工电缆敷设完毕支付暂定工程款的 5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 95%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5%的质保金合同价款计算:依据施工单位二次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 XX》 、 《陕西省房屋修缮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XX》及配套文件工程类别依据三类工程取费,不计取养老保险统筹和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补贴费(计取赶工费,费用额甲乙双方协商) 。
本合同包括的主材价格按甲方认价计取合同价款的增减: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基准5.双方责任甲方责任: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张家堡广场原来地下管图、照明工程电气施工图(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电子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由于工期太紧,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文件(包括图纸、变更、与工程进度有关的文件)2 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确认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中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引起的各种问题甲方按计划采购灯具,保证灯具到场时间不影响整个工程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 48 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乙方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调试验收合格后,需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甲方人员能够达到技术上熟练操作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 8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自行隐蔽无效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对现场所有其他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
6暂停施工当碰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12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业主代表应当在 2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2 小时内未予答复,分包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切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气、人为因数)可进行暂时停工7.工程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金、指令、批准、答复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天内非甲方、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因甲方采购的灯具不能按时到施工现场,或其它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员窝工,乙方有权索赔窝工费,同时工期顺延8.不可抗力张家堡照明工程为冬季室外施工,由于天气下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而是不可预料的外界因数影响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9.变更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 3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的费用整甲按合同的结算办法方法计价,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0.验收安装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提供主材的相关资料及材料报验单,报给甲方,甲方要在 2 小时内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隐蔽前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灯具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作为本工程的最终质篇二:照明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本合同一、 项目名称:河源市滨江大道首期工程(K5+320~K7+880 二标段)二、 工程地点:河源市区内三、 工程规模:道路总长四、 承包方式:施工图总承包(即包工包料) 五、 订立合同日期:日六、 承包范围与价格:1、本项目照明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规范要求的内容2、本标段照明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元正(按甲方中标价 220 万元下浮 17%) ,税金由甲方承担。
七、 付款方式:1、 每月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95%,剩余 5%待保修期满后 30天内结清2、 签订合同 10 天内,甲方预付备料款 10%(即万元正) ,备料款在结算支付 95%时扣除3、 在进度款不能满足备料需要时,可预借部分备料款八、 结算方式:1、如无变更,如期完成施工图全部内容及相关规格要求的内容,以合同价作为最终结算价2、如有变更,则以实际变更增(减)部分工程量(按08 清单计价规范)乘甲方中标单价下浮 17%后作为合同价款增(减)费用3、变更增加部分无中标单价的,按 08 清单计价规范、广东 06 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及定额、河源市造价站公布的相应时期材料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须经甲方认可)组价下浮%后作为最终结算单价4、由乙方施工失误或优化设计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增加费用5、工程竣工验收后 15 天内将结算书报送甲方九、 工期及质量要求:1、本项工程于 XX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2、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3、所有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技术标准规定4、路灯型号参附图 XH-2802、庭院灯型号参附图 XH-19902。
5、保修期为二年(本项照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 责任约定:(一)、甲方责任1、甲方委派戴彬为本项工程质量监督人,负责本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监督及进度款的审核2、协调各项工程的配合3、如施工图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4、及时拔付工程进度款二) 、乙方责任1、保质、按期完成本项工程2、包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者,乙方承担一切返修费用3、所有的施工材料需经业主、甲方、监理等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承担原材料送检及费用5、负责配合甲方完成本项工程的竣工资料6、每月 25 日前报送该月进度款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7、积极配合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衔接要求8、合同签订后,应复核施工图,如发现有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9、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予以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10、承担施工期及保修期内路灯用电问题十一、 安全与文明施工约定:(一) 、安全责任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人身伤、残、亡事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2、乙方车辆与人员在场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施工规定,损坏场内设施要照价赔偿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防护管理条工例二) 、文明责任: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甲方及各班组发生矛盾冲突。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备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城市照明合同照明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本合同一、 项目名称:河源市滨江大道首期工程(K5+320~K7+880 二标段)二、 工程地点:河源市区内三、 工程规模:道路总长 四、 承包方式:施工图总承包(即包工包料) 五、 订立合同日期:XX 年月日六、 承包范围与价格:1、本项目照明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规范要求的内容2、本标段照明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元正(按甲方中 标价220 万元下浮 17%) ,税金由甲方承担七、 付款方式:1、 每月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95%,剩余 5%待保修期满后 30 天内结清2、 签订合同 10 天内,甲方预付备料款 10%(即 万元正) ,备料款在结算支付 95%时扣除。
3、 在进度款不能满足备料需要时,可预借部分备料款八、 结算方式:1、如无变更,如期完成施工图全部内容及相关规格要求的内容,以月日合同价作为最终结算价2、如有变更,则以实际变更增(减)部分工程量(按 08 清单计价 规范)乘甲方中标单价下浮 17%后作为合同价款增(减)费用3、变更增加部分无中标单价的,按 08 清单计价规范、广东 06 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及定额、河源市造价站公布的相应时期材料信息价 (无信息价的材料 价格须经甲方认可) 组价下浮 %后作为最 终结算单价4、由乙方施工失误或优化设计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增加费用5、工程竣工验收后 15 天内将结算书报送甲方 工期及质量要求:九、 工期及质量要求:1、本项工程于 XX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2、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3、所有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技术标准规定4、路灯型号参附图 XH-2802、庭院灯型号参附图 XH-199025、保修期为二年(本项照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 责任约定:(一)、甲方责任1、甲方委派戴彬为本项工程质量监督人,负责本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监督及进度款的审核2、协调各项工程的配合。
3、如施工图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4、及时拔付工程进度款二) 、乙方责任1、保质、按期完成本项工程2、包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者,乙方承担一切返修费用3、所有的施工材料需经业主、甲方、监理等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承担原材料送检及费用5、负责配合甲方完成本项工程的竣工资料6、每月 25 日前报送该月进度款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7、积极配合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衔接要求8、合同签订后,应复核施工图,如发现有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9、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予以修 复并承担一切费用10、承担施工期及保修期内路灯用电问题十一、 安全与文明施工约定:(一) 、安全责任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人身伤、残、亡事故的责任及 经济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2、 乙方车辆与人员在场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施工规定, 损 坏场内设施要照价赔偿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防护管理条工例二) 、文明责任: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甲方及各班组发生矛盾冲突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XXX 照明工程施工合同正本金江小区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