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民法学2平时作业答案.doc
6页选 择 之 债 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债务,再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凡物或者行为、特定物与不特定物以及债务履行期限、时间、地点、标的物的数量等,在选择之债中均可用于选择无 因 管 理 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债 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要约 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1.2.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上:(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须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因之字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须有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并不要求当事人追求的经济目的相同当事人双方追求的经济目的可以相同或相反,但其意思表示的内容须相同。
三)合同是以发性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协议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合法行为3.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答:(一)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二)数理和质量数理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同一种标的的相互区别的具体特征数理和质量也常成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具体、清楚、明确三)价款或者酬金价款或者酬金是标的的价金,是当事人一方取得标的应向对方支付的代价价款或者酬金是有偿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中若无价金或酬金条款,就不能是有偿合同四)履行期限和地点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债的时间限度,关系到合同履行的经济和法律意义五)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4.合同的解除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合同的撤销,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2.适用范围不同合同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合同的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3发生原因不同合同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合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4发生的效力不同合同的撤销都有溯及力,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合同的解除则一般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5.债的特征是什么?答: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债的主体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债权是一种请求权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三)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四)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物权等只能因合法行为发生,而债既可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发生 案例分析 1(1)江在没有接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情况下, 达成口头协议是无权代理行为2)乙公司事后接受价金并提供电视机可以视为对江某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3)乙应向甲继续供货或赔偿 失 因为乙的追认使江的无权代理行为发生了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依据民法通则第 66 条的规定案例分析 21、元宵购销合同纠纷 《合同法》第 71 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 138 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本案中,双方约定 2007 年 2 月 10 日乙方向甲方出售元宵 200 公斤,也就是说有具体的履行时间,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1 月 10 日乙方将合同约定的 200 公斤元宵送到甲方,提前履行是违约行为且由于距元宵节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元宵难以马上销售,且元宵又不易保管,会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第二次平时作业1.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2.承诺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3、合同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4.署名权署名权的各种具体运用的总和,构成署名权的内容明确署名权的内容,可以更清晰的认识署名权,以有利于署名权的保护5.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1.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赠与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2)赠与是无偿的合同(3)赠与合同生效是有条件的2.信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1)信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2)信托人以自己的费用办理信托事务(3)信托合同必是有偿合同(4)代销或寄售的标的物所有权仍属委托人,风险责任也仍由委托人承担。
3.信贷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 .信贷合同是转移标的物钱款所有权的合同(2) .信贷合同为要式合同(3) .信贷合同为有偿合同(4) .信贷合同的标的物为金钱4.不得当利的概念及条件是什么?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5.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 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 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案例分析 1答:1、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2、李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活动,该行为无效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李某和王某串通,故意压价,根据民法通则第 58 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因此,李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4、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没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5、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 66 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案例分析 2答:(1)江甲之三个弟弟对遗产没有继承权, 而由江甲之母与江之女平分各四间;(2)江甲之母死后,遗产分割,江甲之三个弟弟享有转继承权,继 承其母遗产;(3)江甲之女除享有自己继承的份额外, 还可代其父继承江甲之母之遗产;(4)所以江甲之女先得四间, 再与江甲之三个弟弟共分江甲之母所得四间,一人一间第三次平时作业著作权:是作者对创作的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民事权利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署名权 指作者有权决定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署假名或者不署名代位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1 遗嘱的条件有哪些?书面遗嘱需要证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自愿,而且在订立遗嘱时没有受到威胁和恐吓,另外要求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神智是清楚的如果当事人前后立有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生效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与该遗嘱内容没有厉害关系的证人证明即可生效,当然也得是当时人真实意思表示才行。
2 我国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按我国法律规定,在财产继承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2 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3 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3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答:(1)对方的侵害行为必须是违法的;(2)对的方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3)反击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4)反击行为必须是防御性的迫不得已的自卫;(5)反击必须不超过必要的限度4 合同的解除也撤销的区别是什么?1) .发生原因不同合同撤销的原因主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法定事由而合同解除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途径不同合同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而合同解除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即可实现,只有对方有异议的,才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 .发生效力不同合同撤销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5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 二)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三)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四)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五)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案例分析 1答:(1)根据《继承法》第 26 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故,此案遗产为9000 元2)根据继承法第 28 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的继承办理据此规定,9000 元由张甲、王某各继承 3000 元,为胎儿保留 3000 元①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 3000 元由张甲和王某各继承 1500 元②胎儿出生时为活体的,即取得了遗产的继承权,为其保留的 3000 元归其所有③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视为他的遗产,由胎儿的继承人王某继承案例分析 2答:(1)皮箱倒下砸坏彩电是由于丁紧急刹车所致,乙没有过错2)丙乃儿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预见行为后果,不承担民事责任3)丁紧急刹车是由于丙突然横穿马路不得已而为之,属于紧急避险,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丁因紧急避险给甲造成的损害,应由险情引起人丙承担民事责任,丙为儿童,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次平时作业1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抚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2 遗嘱继承指公民生前用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死后由法定继承人中一人或数人继承3 代为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4 著作权 是作者对创作的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民事权利5 混合过错是指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不仅加害人有过错,而且受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形1 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及与转继承的区别?答:代位继承人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它与转继承的主要区别是:(1)代位继承是中间的一代死在上一代之前, 转继承则是中间的继承人死在被继承人之后代位继承只限于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权则不限, 包括一切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遗赠受领人2 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 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 行为的违法性 3 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 4 行为人的过错3 我国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