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内容.docx
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河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内容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处境存在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处境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根本上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以下是关于河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内容,去了解一下吧! 河北省高温津贴标准 河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9月份 河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 防暑降温费是福利的一种,目的是“防暑降温”,对工作环境是否高温没有更加要求,可以以现金发放,也可以以实物如饮料等发放只要用人单位容许供给这项福利,每个工作人员都可以领取获得,不像高温津贴那样有严格的温度要求 除特殊工种外,不少国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夏天所发放的东西或现金,都属于防暑降温费,而非高温津贴。
那么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如何发放呢?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酷暑期间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每年6月至9月,应按月或一次性发放防暑降温费;同时,在高温天气(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含35℃的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安置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根基上,按日计发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是用人单位在夏季为在岗工作职工供给的一种福利保障,每年6月至9月,劳动者只要在岗供给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月或一次性向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主要用于添置防暑降温所需的凉快饮料和保健用品,属于职工福利工程,是不计入职工工资总额的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与防暑降温费有明显的识别,高温津贴是针对室外、室内高温作业一线职工发放的养护性津贴,属于职工工资组成片面,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根据《最低工资规定》,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当中,在计算最低工资时应予剔除而且,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发放凉快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形式或有价证券代替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来自省总工会劳动养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譬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假设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假设劳动者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是却没领到这笔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促使企业举行发放 夏季小常识: 1、忌受热后“快速冷却”炎夏,人们外出或劳动归来,热爱不是开足电扇,就是立刻去洗冷水澡,这样会使全身毛孔快速闭合,体内热量反而难以散发,还会因脑部血管急速收缩而引起大脑供血缺乏,使人头晕目眩 2、空调室内外温差不宜太大使用空调室内外温差不超过5度为宜,既使天气再热,空调室内温度也不宜到24度以下 3、不宜佩戴金属首饰金属装饰品中的某些金属沾上汗水,佩戴时,所接触到的皮肤可能会展现微红或瘙痒等病症,轻易引发接触性皮炎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