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任用管理制度(一般).doc
17页编号:RZ105001B1 页数:第17页 共18页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编 号:RZ105001B1发布日期:2006年2月10日员工任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06年2月10日编 制 人:王 鹏审 核 人:孙跃武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处批 准 人:徐小宁 页 数:第 1 页 共17页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招募、录用、任用、异动、停职、离职管理程序和员工管理,发挥人才优势,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员工的招工、招聘、录用以及竞聘、任用等的管理内容及程序,适用于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所有岗位的人员第三条 人力资源处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管理第二章 招 聘第四条 招聘申请1、各部门根据定员和工作需要,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处(包括:所需补充人员的数量、职位说明书和任职资格等内容)。
2、人力资源处接到招聘申请后,对其招聘职位、职位说明书、招聘人数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送总经理审批第五条 招聘计划1、人力资源处根据总经理的批示,将所批准的申请汇总形成当期招聘计划2、招聘计划的实施由人力资源处统筹负责第六条 公开招聘根据岗位的性质和人员素质要求,人力资源处决定人员的招聘渠道和方式所有岗位至少提前7天,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息发布渠道(报纸、网络、厂内公告栏等),发布招聘信息,面向企业内部全体员工或包括企业内部员工在内的一切可利用人力资源,公开招聘第三章 普通员工的招募第七条 普通员工的招聘程序见附件一第八条 公告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数量岗位及素质要求第九条 报名1、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报名 2、报名时需要审验的证件:(1)毕业证;(2)身份证;(3)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4)岗位操作证;(5)下岗证;(6)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7)特殊岗位要求的上岗证第十条 考试1、确定考试科目、知识范围、总成绩、阅卷方式、试题及标准答案2、试题的印制,要专人负责,严格保密3、确定考试地点,分考场,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统一考试。
4、收回答卷后密封,规定地点、时间统一阅卷,并对考试成绩记录、排序5、公布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第十一条 面试1、各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对考试合格者统一时间集中进行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人资部门共同进行2、面试合格通知其具体体检时间,不合格则退回第十二条 体检1、指定医院,确定各项体检指标项目 ,并预定具体体检时间;告知参加体检人员注意事项2、在规定的时间里,统一组织体检 ,任何一方有违纪现象发生,取消考生录用资格3、体检结果由专人(2人以上)负责取回4、根据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处确定可录用人员名单第十三条 军训 入企员工在入厂前进行为期一周的军事训练,根据录用人员数量确定具体的军训时间、地点和内容 第十四条 所有入厂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正式入企第四章 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招聘第十五条 被招聘人员的来源渠道 1、本人自荐;2、职员、客户推荐;3、向社会公开招聘;4、校园招聘第十六条 员工的招聘工作程序分简历筛选、初试、面试和专业面试四个阶段。
1、资料筛选2、所有应聘人员均应附有本人的履历资料介绍,统一由人力资源处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分类和初选3、人力资源处将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材料送有关用人部门领导审 查,确定面试或笔试的人选4、对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用人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笔试的考卷人力资源处按相关岗位要求统筹安排面试和笔试5、参加面试或笔试的应聘人员,应向人力资源处主试人员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身份证(原件);(2)最高学历证明(原件);(3)各类职称证明(原件)6、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部门对笔试结果进行甄选,确定面试对象 第十七条 面试1、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岗位的级别和特点对应聘人员组织面试2、面试程序(1)由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教育状况,并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专业面试. (2)初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处和用人单位组织三人以上的专业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面试①专业工程师和作业长以上级别的岗位由公司相关专家组进行面试②作业长以下级别的岗位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和人力资源处负责人面试③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面试记录表要求作好面试记录并填写面试评估表。
④根据面试结果,对合格人员进行审查,确定是否进行体检 第五章 录 用第十八条 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第十九条 对特殊岗位的人员,人力资源处负责对其个人履历及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第二十条 特殊个案由人力资源处另行处理,报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 填写入企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二条 所有录用人员一律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第二十三条 对于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辞退:1、对企业有不忠诚行为2、故意隐瞒对企业声誉或对公司业务有影响的事实3、企业制度明令禁止的行为4、隐瞒身体疾病的第六章 报 到第二十四条 对批准入企的人员,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到职日期第二十五条 被录用人员的起薪日以到职之日、人力资源处批准的起薪日期为准第二十六条 被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证明;3、各类职称证明;4、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第二十七条 对相关证明及证件不全者,人力资源处不予办理入企手续第二十八条 应聘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签定试用期员工绩效合约。
第二十九条 根据员工条件安排住宿(详见住宿管理规定)和办理胸卡第三十条 申请企业邮箱第三十一条 由人力资源处组织进行企业文化教育和入企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第七章 竞 聘第三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各级岗位聘用都应按照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不得搞暗箱操作1.公司中层竞聘由集团公司组织,人力资源处协助完成2、二级主管职位竞聘由人力资源处组织,用人单位协助完成3.各厂组长级竞聘由分厂按此规定组织,在人力资源处监督、公证下严格执行4.竞聘报名条件应面向公司符合条件的员工,并提前一周张榜公示5.未经竞聘上岗的岗位人员,人力资源处有权不予调整其工资第三十三条 竞聘程序 1.用人部门上报竞聘申请2.人力资源处对用人部门上报的竞聘申请做审查与批复3.经批复的竞聘申请:(1)发布竞聘信息,公布竞聘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相关事项;(2)参加竞聘者开始报名,验收证件及相关资料合格后,竞聘者填写《竞聘报名表》;(3)按照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报名结束后对所有竞聘者进行初选;(4)确定工作人员、现场竞聘程序、计分方法、评分标准等4.人力资源处审查竞聘组织办法、程序是否合理5.通知参加竞聘人员和旁听人员竞聘的时间、地点。
第三十四条 竞聘过程1.抽签确定竞聘先后顺序;2.组织者介绍每位竞聘者的简历及竞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素质;3.竞聘者按顺序开始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4.评委提问;5.评委评分;6.宣布竞聘成绩;7.竞聘结束 8.张榜公布竞聘成绩,征求员工意见,如无问题,上报相关部门审批第八章 干部的任用第三十五条 公司中层正、副职以上人员的任用按照控股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六条. 公司二级主管职位人员的任用由公司组织竟聘,部门领导提名,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下文执行第三十七条 各部门工程师、组长等管理岗位应按照竞聘程序进行,将竞聘结果报人力资源处审核第三十八条 关键生产岗位人员应根据需要,通过竞聘程序上岗,并按照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报人力资源处审批第九章 异 动第三十九条 控股公司内部各子公司间人员调动控股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员工调入后按正常招聘程序办理第四十条 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员工集体调动按以下程序办理:1.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要求集体调动员工的,员工不得借故推诿,必须服从组织分配调动2. 调动人员应按期办理交接工作,及时到新岗位报到,超期三日未报到者视同自动辞职3. 集体调动的相关手续由人力资源处统一办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个别员工调动按以下程序办理:1. 用人部门(调入部门)向人力资源处提出用人书面申请(填写增人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需求岗位的定员、现员、需求人数、岗位说明书、任职条件、到岗时间、推荐人选及被推荐人的书面自荐材料(含学习、工作简历)等内容2. 被推荐人所在部门(调出部门)向人力资源处提出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内容应包括:调出人所在岗位定员、现员情况、同意调出的理由、调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如何处理及对调出人前期工作的客观评价等内容3. 人力资源处根据调入部门的申请、调出部门的意见、被推荐人及其他可用人选的学识资质状况评估结果3日内给予用人部门明确批复 4. 人力资源处批复同意的,及时办理调转手续(填写员工调动审批单),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原岗位的止薪日期为调出手续批准之日,新岗位的起薪日期从调转人到调入部门报到之日起计算第十章 停 职第四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停职:1有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结论;各种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已经起诉者,但判决结果未确定者2、严重违反公司奖惩条例的第四十三条 停职时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本人不能办理交接的,可委托合适人选代理交接。
停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第四十四条 停职人员经查明本人无过失或判决无罪的,可申请复职停职期间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按法律程序要求造成停职事实的责任人予以补偿第十一章 离 职第四十五条 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适用于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适用于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退休1.辞职(1)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向部门领导或人力资源处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试用内提前10天)2)员工在书面申请辞职期间,仍应正常履行原来的工作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3)经部门领导同意,可以提前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2.辞退(1)各部门若需要辞退员工,必须提出有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列明原因和理由2)人力资源处将根据有关法律和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3)在获得人力资源处确认核准后,由人力资源处和部门领导共同与被辞退员工作辞退谈话3.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员工或公司任意一方不愿续签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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