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MAud招生复试阶段面试工作的通知1600字.docx
16页南京审计学院20xx年MAud招生复试阶段面试工作的通知1600字 来源:凯程考研集训营,资料获取、课程咨询凯程老师南京审计学院20xx年MAud招生复试阶段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京审计学院关于做好20xx年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面试工作的通知 研发〔2016〕5号各有关部门:我校20xx年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的面试工作于4月8日—10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面试工作的组织研究生处会同审计硕士教育中心(简称“MAud教育中心”),依照《南京审计学院关于做好20xx年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开展面试工作二、面试内容面试每生时间一般30分钟左右,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100分,英语听说满分50分根据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对在职人员或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应考查其工作期间的实绩或测试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跨学科考生,还可进一步考查其某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4.英语听说能力:以英语对话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英语与专业英语三、面试小组的组成面试小组的具体人选由研究生处会同MAud教育中心确定,必要时报学校“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批准面试小组由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并指定1名教授为组长,组员中至少有1名英语程度较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员可由英语教师兼任,也可由有英语专长的专业教师担任同时,面试小组应另配备1名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的秘书根据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可以组成若干面试小组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四、面试小组的职责和工作要求1.面试小组应根据面试工作的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事先确定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的 第 1 页 共 1 页来源:凯程考研集训营,资料获取、课程咨询凯程老师内容、试题、程序、标准,并形成书面材料。
该书面材料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经面试小组组长签字,报研究生处备案2.面试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研究生处确定的复试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前,应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直接使用考生的初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在面试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旁听3.面试小组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记录不得涂改,并妥存备查面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评分表上的成绩,不得涂改面试小组在撰写面试评语前应召开会议,讨论对考生的总体评价4.在面试结束2小时内,秘书必须将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的面试评分表、面试评分汇总表(附件1、2、3)等材料整理后报研究生处5.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五、面试的监督与复议面试的监督与复议按《南京审计学院关于做好20xx年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 南京审计学院20xx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2. 南京审计学院20xx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英语听说能力)3. 南京审计学院20xx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汇总表第二篇: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考试工作规范 6900字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考试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的课程考试工作,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发挥考试对教学的促进和检测作用,营造良好的学风和考风,依据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考试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考试的目的是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的要求,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等主要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检测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励学生加大学习投入,努力掌握和巩固所学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及时解决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第三条 考试应坚持总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为原则,凸显考试与教学的互动性,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最终目标教师应改变仅仅以一次课程终结性考试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依据的做法,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与评价,积极主动进行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的改革,真正发挥考试的促进和激励作用第四条 教学部和教研室应指导课程组和任课教师积极开展考试改革,注重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评价,构建与课程教 1学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考核方式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认真履行程序,严把试卷质量关,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第五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课程考试管理其它纳入教学部管理的各类学生的课程考试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第六条 全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课程考试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工作在教学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学部考试中心依照本规范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学院统一部署,负责落实。
第七条 考试中心主要负责全院课程的考表编排、落实监考教师、试卷印制、试卷归档、考试现场管理和考试作弊认定等工作;教研室、课程组和任课教师主要负责命题、试卷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试卷分析等工作第八条 各教学部门应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研究和部署,对命题原则、考试方式、答疑、试卷保密、试卷批阅、成绩评定等环节应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的作法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查实,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酿成更严重后果对违纪事件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九条 各部门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明确考试目的、要求和纪律,指出考试违规违纪的危害和后果,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积极投入复习备考组织开展创建优良学风、 2班风等有益于考风建设的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杜绝考试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第十条 考试期间, 学校成立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巡视组,负责考试现场的巡查、监督、指导及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第三章 考核形式与命题第十一条 教研室、课程组和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积极开展考试改革的研究和实践,始终把考试改革作为课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来落实,探索和建立一整套适合教学目标、能有效检测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核形式、评价标准和管理规范。
要重视课程教学的过程性评价,并逐步加大过程性评价在课程成绩构成中的比例第十二条 各门课程每学期具体的考核形式和要求,由课程组组长(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目标确定,思想政治理论课一般应联系实际实行开卷考核;语言类课程提倡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验、实践类课程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各门课程的考核形式和评分要求应在每学期前两周提交的授课信息表中注明,并在开课之初告知学生考核形式确定后,一般不予更改,如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应由教学主管院长审批,报考试中心备案执行,同时必须做好与学生的解释与沟通工作第十三条 期末课程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最后两周 3进行,高年级学生第五、六、七学期的期末课程考试时间一般在第17、18周进行实验、实践、体育等课程考核一般在期末课程考试之前一周完成课程阶段测验、期中考试由课程组(或任课教师)按要求自主安排时间,需要统一协调安排的可与考试中心联系第十四条 试卷命题工作应科学、合理、严格课程组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特点,集体讨论试卷蓝图的设计,确定命题原则、题型、题量、内容分布、覆盖面、难易度等,并指定专人负责编制试题第十五条 命题教师应按照试卷蓝图的要求认真编制试题,考核内容应尽可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所要求的主要教学内容,试题难度恰当,份量适中,有一定的区分度,整份试卷安排得当,科学合理,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地评价。
实行闭卷考核的课程,应注意考试题型的多样化,一般应有五种及以上题型;以试卷形式实行开卷考核的课程,一般不宜采用名词解释、填空题等题型第十六条 不同层次、不同教学要求的课程,应分别命题;同类专业、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一般应使用同一套试卷每门课程均应命题二套(A、B卷),二套试卷的结构、题量、覆盖面、难易度及考核要求应一致,但试题不得相同试卷不应不加任何改动地直接选用近几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一般也不应不加任何改动地直接使用教材上的例题、习题每份试卷需附参考答案和试卷蓝图,参考答案需明确评分标准 4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文字类试题的参考答案必须明确要点和评分尺度第十七条 命题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A、B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蓝图等电子文件交金审学院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随机选取其中一份试卷用于考试命题教师负责核对和确认考试中心出具的样卷第十八条 命题教师应注意试卷编排格式、体例的规范统一,信息完整齐全、答题空白处留足除外语课程外,一般课程试卷不单独使用答题纸,但可根据需要按大题归类在恰当位置设置答题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蓝图等应分设文件,分别命名文件一般为Word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期+课程名+文件类别”,如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审计学原理课程考试A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蓝图的文件名分别为“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审计学原理》试卷”、“ 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审计学原理》试卷答案与评分标准”、“ 2004-2005学年第2学期《审计学原理》试卷蓝图”。
第十九条 命题教师应按要求做好试卷编制和保密工作,并对命题质量和试卷安全负责试卷蓝图需经教研室、院(系、部)领导审批,试卷无需审批出卷教师没有向其它教师提供试卷信息的义务,有权回绝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打探试卷题目的要求第二十条 采用课程论文(设计)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二周提交课程论文(设计)考核大纲报考试中心备 5案课程论文(设计)大纲一般应包括如下要素:考核目标、考核要求、论文(设计)体例、完成的时间和任务、评分标准等第四章 巡考与监考第二十二条 考试期间学校建立由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巡视组,负责考试现场的巡查、监督、指导及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对监考人员的违纪行为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认定,负责对考生的考试违规行为按《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等工作第二十三条 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监考人员守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第二十四条 监考人员应在考前30分钟到考试中心发放试卷地点领取负责考场的试卷,不得请人代领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应直接到达指定考场,不得在其它地方逗留第二十五条 开考前监考人员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检查试卷份数是否与试卷袋所示份数吻合。
如果试卷、草稿纸缺少,请及时与考务人员联系,领取备用卷、草稿纸2、安排座位根据考场座位情况,按学号顺序隔位相座前后对齐的原则确定座次表,标注在黑板上,并组织学生按指定座位就座3、宣读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 6办法4、核查考生身份检查学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核对考生名单,并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