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五保供养对象清理核查方案.docx
4页低保五保供养对象清理核查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清理核查,对全镇现有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一次清理整顿,重新进行低保、五保资格认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手段,规范申请审批程序,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尽退二、对象范围清理核查的对象为我镇第二季度所有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和符合条件需新纳入救助保障的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救助对象家庭户主户籍所在行政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三、实行步骤清理核查工作从2021年6月15日起至7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15日前)1. 拟定清理核查方案,对活动的目标、任务及要求、组织分工、方法步骤做出具体安排2. 对各村(社区)民政专干进行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和工作技能培训,掌握清理核查活动的方式方法,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确保清理核查工作有序进行3. 通过召开**组长会议及采取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告知救助对象做好接受清理核查的准备,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救助政策,明确清理核查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并在各村(社区)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本次核查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5日—7月20日)核查登记各村(社区)依据现有的档案资料,按新政策要求,对现有救助对象进行核查登记,填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申请审批表》、《县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各一式两份),并由申请人重新申报家庭财产、收支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次清理核查工作要区分不同对象和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登记对于符合救助条件但长期重病重残、痴呆傻残户可以由村代为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对家庭成员在法定就业年龄以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较大,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短期内生活困难的一般家庭,要严格清理核查程序,进行重点清理核查重点清理核查对象:(1)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已领取退休金,或已参加养老统筹2)在劳动年龄段内的,重点核查其劳动能力、家庭收入、居住、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对这部分群体原则上以就业为主3)子女已成年且不上学的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4)本人年幼、年迈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抚养人、扶养人、赡养人收入明显超出保障标准5)家庭成员从事个体工商业6)政策规定不能享受低保、五保待遇人员1. 入户核查这项工作由联村干部组织负责实施,村(社区)协助配合进行。
对于经初步判断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由联村干部组织人员,依据申请人填报的低保、五保申请审批表及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逐户入户核实申请家庭实际生活状况、财产和收支情况,入户核查组不得少于2人2. 民主评议各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评议会具体由联村干部、村支两委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户代表参加召开,人数在20-30人之间,其中村(居)民代表不得少于参评人数的三分之二评议前,村(社区)要在明显位置张贴评议通告,告知村民评议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评议内容及评议方式等张榜公示村(居)委会要将符合条件家庭户主及成员姓名、住址、家庭财产收支状况等信息,张榜公示7天,并注明县、镇两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的举报,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审核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各村(社区)将所有材料上报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审查资料是否完备、程序是否规范,条件是否符合后报县社会救助局进行审定各村(社区)对经审定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再次进行公示,经公示有异议的,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对举报信息进行重点审核,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回执本人。
3. 信息录入这项工作主要由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负责民政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家庭基本信息全面、详细、准确地录入到“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4. 建立档案各村(社区)按照统一标准和流程,按户建立纸质档案两份,统一保存同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按户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要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21日—7月30日)1.镇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清理核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就督查情况进行通报2.各村(社区)要于7月20日前,将清理核查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清理核查后低保对象人数、类型构成;已清退人数、类型构成等)上报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成立镇低保、五保供养对象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清理核查的具体工作,由文加粮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二)明确职责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承担社会救助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入户核查、收入核定、资格评审、信息录入、日常管理等工作村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申请受理、人员公示、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定期核查、资料填报等工作,并负责随时监测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收入信息及家庭成员的变动情况,及时上报。
在这次清理核查工作中,要严明工作纪律,层层分解责任,责任落实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三)阳光操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清理核查前将低保、五保政策、申请审批流程以及这次清理核查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等做广泛深入的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困难群众的理解,主动支持清理核查工作同时,还要以清理核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让社会各界充分参与监督和管理,全面实现“阳光救助”四)确保稳定要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设立举报咨询专线,畅通举报渠道稳定是此次清理核查工作的第一要务,是清理核查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一定要结合当前实际,多下功夫、多做工作、多想办法,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五)务求实效各村要增强做好清理核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政策、程序开展清理核查工作,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清理核查过程中,各村必须逐户逐人核查、比对,认真核算家庭收入,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工作取得应有成效坚决纠正低保违规行为,本次核查政策要公开,程序要规范,保障对象要准确,违规行为查处要有力度。
要坚决纠正合户保、一户一人饱和平均分发低保金做法,要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要坚决防范漏保、错保、虚报冒领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