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奖励办法.docx
5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鼓励师生参加校 外各类竞赛,提高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 全面发展,扩大我校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参加校外各类竞赛 获奖者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对象凡我校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竞赛获奖的在校学生及指导教师二、奖励范围国家各部、委、局举办的全国范围学生参加的技能竞赛(国家级);共青团 系统(团中央、团省委)举办的全国或全省范围的学生技能竞赛(国家级或省级); 省各厅、局政府部门举办全省范围的学生技能竞赛(省级);国家级各类学术团 体及行业协会举办全省范围的学生技能竞赛(省级)三、奖励办法学院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除颁发证书外,同时给予对应 所获奖项的级别和名次的奖金奖励金额见下表:1、学生奖励级别名次奖 金国家级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省级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2、教师奖励级别名次奖 金国家级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省级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四、奖励程序1、 学生外出参赛前,需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外出参赛申请表》 (附表一),确定指导教师和由其指导的学生名单,经所在院系(部) 签署意见后,连同参赛通知书复印件交教务处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 意见。
2、 申请奖励的指导教师应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 奖申报表》(附表二),附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 在院系(部)负责人签字后,交教务处审核,获奖证书复印件存档3、 对应每一项获奖须填写一份职业技能竞赛奖申报表同一名 (组)教师指导的同一名学生获得不同等级奖项时,以学生所获得的 最高奖项评定颁发奖金同一名(组)教师指导不同学生获不同等级 的奖,对该名(组)教师的指导奖可以累加计算颁发4、 以学院名义组队参加的各级各类团体比赛,如有获团体金奖, 团体银奖和团体铜奖的,可参照本条例规定的获得相应级别、相应等 级奖项的奖金数加倍计算颁发5、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定最终奖励名 单和金额,并在学校媒体上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周五、补充说明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冠军视同一等奖、亚军视同二等奖、季军视同 三等奖;省级以上竞赛中金奖视同一等奖、银奖视同二等奖、铜奖视 同三等奖;省级以上竞赛中取前若干名时,视具体人数做相应等级认 定;省级以上竞赛中的非等次化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视同一等奖; 省级以上竞赛单项奖视同三等奖;特等奖视同一等奖六、附则1、院属学校按各自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附表XX 职业技术学院外出参赛申请表参赛名称级另□全国□省级主办单位学生所在院系(部)参赛时间年 月 日至 月 日参赛地点所需经费预估(元)经费来源参赛学生名单指导教师名单院系(部)意 见签字:教务处意见签字:分管领导意 见签字:附表二:XX 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奖申报表指导教师姓名院系(部)学生姓名班级参赛名称获奖情况申报奖励等级院系(部)意见签字:教务处审核意见签字:学院领导审定意见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