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doc
7页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时间:2011-11-11 10:49 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次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部队简介一、关于消防部队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部队既不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又有别于公安民警,既有鲜明的公安性,又有很强的军事性其主要特点是:1、领导体制的双重性消防部队不仅要接受部队上级的领导,同时又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2、部队建设的军事性消防部队不是一般的地方机构,平时是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进行管理、训练和教育,以军事组织的形式执行各项消防保卫任务;3、部队居住的分散性执勤目标和灭火对象的分散决定了消防部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4、社会联系的广泛性消防部队接触社会面广,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部门都跟消防有一定联系;5、执行法律的严肃性消防部队同时也是一支执法的部队,履行着法律赋予的消防监督职权二、湖北消防总队概况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亦称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厅消防局,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担负着湖北省防火灭火、抢险救灾任务,是一支全天候、全时制为湖北经济建设和人民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队伍。
多年来,湖北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湖北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湖北的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湖北"、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湖北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行列,担负起今后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任消防工作被称为永恒的事业,也是最受尊敬的职业之一,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建设的青年学生到部队建功立业2012 年湖北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专业计划表门类名称 专业计划数(合计 70 人) 主要接收专业名称哲学 1 哲学经济学 1 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学 4侦查学汉语言文学文学 5新闻学化学、应用化学理学 6心理学、应用心理学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工学 43城市规划土木工程消防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会计学管理学 10财务管理接收条件和要求1、文化学历:学校必须属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学生必须是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2012 年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湖北省重点接收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大学等高校毕业生2012 年度只接收本科男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 4 门以上或 1 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2、政治条件:必须是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3、身体素质:①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②身高 170 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 标准体重的 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 =身长(cm)-110 );③裸眼远视 力在 4.6 以上。
4、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 24 周岁,截算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5、招收岗位: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 5 年内个人不得申请退出现役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志愿到偏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学业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享受待遇标准1、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报到后将参加近六个月的入警培训、三个月的当兵锻炼和三个月的岗位任职培训;入伍时间从 2012 年6月算起,无见习期;培训期间按部队学员管理,享受学员工资待遇2、培训合格后,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中尉警衔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接收方式和程序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楚天消防网(),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后,投送个人资料投送材料包括:①学校盖有鲜章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此表所填专业必须要与学生将要取得的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并在专业栏上加盖学校毕办公章;②《××省 20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室盖章确认真实有效);③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打印表格,粘贴个人免冠蓝底照片。
2011 年 12 月 20 日前,本人必须将以上材料送(或寄)达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报考者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公安部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2、考核湖北消防总队先对报送的个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学生参加大学生接收的面试、体检、知识能力测试、体能素质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政审上述各项考核合格者,湖北消防总队将派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4、签约政审合格者,择优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接收对象应按当年高校毕业生分配报到时间,办理好相关手续到湖北省消防总队报到筛选淘汰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②报 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⑤公安部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2、培训期间淘汰。
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接收对象在岗位任职培训、当兵锻炼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 69 号湖北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老公安厅旁,干部处在消防总队办公大楼 14 楼)联系:027―87269207(上班时间)邮 编:430070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