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编)神经内科部分评分量表.docx
14页神经内科评分量表一、意识水平量表项 目状 态自发性睁眼反分43数睁眼反应声音刺激有睁眼反应Glasgow 昏迷量表疼痛刺激有睁眼反应2任何刺激均无睁眼反应1对人物、时间、地点等定向问题清楚5对话混淆不清,不能准确回答有关人物、时间、地点等定向问题4语言反应 言语不当 ,但字意可辩3言语模糊不清,字意难辩2任何刺激均无语言反应1可按指令动作6能确定疼痛部位(疼痛时能拨开医生的手)5非 偏 瘫 侧 对疼痛刺激有肢体退缩(躲避)反应4运动反应 疼痛刺激时肢体过屈(去皮质强直)3疼痛刺激时肢体过伸(去大脑强直)2疼痛刺激时无反应1注: GCS包括睁眼反应、语言反应、运动反应 3 个项目,应用时,应分测3 个项目并计分,再将各个项目的分值相加求其总和,即可得到病人意识障碍的客观评分,见上表GCS量表总分范围为3-15分,正常为15分,总分低于7分者为浅昏迷,低于3分者为深昏迷若GCS评分为3-6分说明病人预后差,7-10分为预后不良,11-15分为预后良好应用GCS评估病伯反应时,必须以最佳反应计分二、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一)美国国立卫生院卒中量表( NIHSS)美国国立卫生院卒中量表( NIHSS)1A. 意识水平项 目 评分标准0=清醒,反应灵敏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 ,检查者也必须选择 1 个反应。
只在病人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才能记录 3分1B. 意识水平提问月份,年龄回答必须正确,不能大致正常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记 2分,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严重构音 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说 话者(非失语所致)记 1 分可书面回答仅对初次回答评分,检查者不要提 示IC. 意识水平指令要求睁眼、闭眼;非瘫痪手握拳、张手仅对最初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 成的也给分若对指令无反应,用动作 示意,然后评分对有创伤,截肢或其 它生理缺陷者,应给予适宜的指令2. 凝视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对随意或反 射性眼球运动记分若眼球侧视能 被自主或反射性活动纠正,记 1 分若为周围性眼肌麻痹记 1 分对失语者,凝视是可以测试的对眼球 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视觉、 视野疾病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 射性运动来测试,建立与眼球的联 系,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偶 尔能发现凝视麻痹3. 视野如果病人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 正常如果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检 查另一只眼明确的非对称盲(包 括象限盲),记 1 分任何原因的全盲记 3 分濒临死亡的记 1 分,结果用于回答问题 114. 面瘫语言指令或动作示意,要求病人示齿、扬眉和闭眼。
对反应差或不能理解的病人,根据有害刺激时表情的对称情况评分1=嗜睡(轻微刺激能唤醒病人有反应, 可回答问题,执行指令)2=昏睡或反应迟钝 (需反复刺激、 强烈或疼痛刺激才有非刻板的反应)3=昏迷,仅有反射性活动或自发反应或完全无反应、软瘫或无反射0=两项均正确1=一项正确2=两项均不正确0=两项均正确1=一项正确2=两项均不正确0=正常1=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被动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2=强迫凝视或完全性凝视麻痹(不能被眼头动作克服)0=无视野缺损1=部分偏盲(包括象限盲)2=完全偏盲3=双侧偏盲(全盲,包括皮质盲)0=正常1=轻度面瘫(鼻唇沟变平、微笑时不对称)2=部分面瘫(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3=完全面瘫(单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5, 6.上下肢运动置肢体于合适的位置,上肢伸展: 坐位 90 o,卧位 45 o ;下肢卧位抬高 30o若上肢在 10 秒内下落、下肢在 5 秒内下落,记 1-4 分对失语者用语言或动作鼓励,不用有害刺激依次检查每个肢体,自非瘫痪上肢开始对意识水平下降患者,可通过对痛刺激的反应来估计若表现为反射性动作,记 4 分7. 肢体共济失调目的是发现一侧小脑病变。
检查时 睁眼,若有视力障碍,应确保检查 在无视野缺损中进行双侧指鼻试 验、跟膝径试验,共济失调与无力 明显不呈比例时记分若病人不能 理解或肢体瘫痪不记分盲人用伸 展的上肢摸鼻若为截肢或关节融 合记 9 分,并解释昏迷者记 9 分8. 感觉用针尖刺激和撤除刺激观察昏迷或 失语者的感觉和表情只对与卒中 有关的感觉缺失评分偏身感觉丧 失者需要精确检查,应测试身体多 处:上肢(不包括手)、下肢、躯 干、面部严重或完全的感觉缺失 记 2 分昏睡或失语者记 1 或 0 分脑干卒中双侧感觉缺失记 2 分无反应或四肢瘫痪者记 2 分昏迷病人( 1A=3)记 2 分上肢0=无下落,于要求位置坚持 10 秒1=能抬起但不能坚持 10 秒,下落时不撞击床或其它支持物 2=可适当抵抗重力,但不能维持坐位 90°或仰位 45°3=不能抵抗重力,肢体快速下落4=无运动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5a 左上肢 5b 右上肢下肢0=无下落,抬高 30 o 坚持 5 秒1=5 秒内下落,不撞击床2=5 秒内较快下落到床上, 可部分抵抗重力3=立即下落到床上,不能抵抗重力4=无运动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6a 左下肢 6b 右下肢0=无1=一个肢体有2=两个肢体有,共济失调在: 右上肢 1= 有, 2=无,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左上肢 1= 有, 2=无9 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右上肢 1= 有, 2=无,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左下肢 1= 有, 2=无,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右下肢 1=有, 2=无0=正常1=轻-中度(病人感觉针刺不锐利或迟钝,或针刺觉缺失,或仅有触觉)2=完全感觉缺失(面,上肢,下肢无触觉)9. 语言命名,阅读测试。
要求病人描述图 片上发生了什么、说出物品名称、 读所列的句子若视觉缺损干扰测 试,可让病人识别放在手上的物品, 重复和发音气管插管者手写回答昏迷的记 3 分给恍惚或不合作者选择一个记分,但 3 分仅给哑的或一点都不执行指令的人10 构音障碍读或重复表上的单词若有严重的失语,评估自发语言时发音的清晰度有些发音不清,但能被理解, 记 1 分;言语不清,不能被理解, 或是哑人 / 口吃,记 2 分若因气管插管或其他物理障碍不能讲话,记 9 分同时注明原因 不要告诉病人为什么作测试昏迷者记 9 分11.忽略若患者严重视觉缺失影响视觉忽略的检查,皮肤刺激正常,则记为正常若失语者确实表现为关注两侧, 记正常视觉空间忽略或疾病感缺失可作为忽略的证据说明:说明A. 远端运动功能:0=无失语1=轻-中度失语(流利程度和理解能力有些缺损, 但表达无明显受限2=严重失语( 病人通过破碎的语言表达,检查者须推理、询问、猜测,交流困难)3=哑或完全失语;不能讲或不能理解0=正常1=轻-中度,至少有些发音不清,虽有困难但能被理解2=严重,言语不清,不能被理解9=气管插管或其它物理障碍,解释:0=正常1=视、触、听、空间或个人的忽略;或对任何一种感觉的双侧同时刺激忽略2=严重的偏身忽略;超过一种形式的偏身忽略;不认识自己的手;只对一侧空间定位检查者握住病人手的前部, 并嘱其尽可能的伸展手指。
若病人不能或不伸展手指, 则检查者将其手指完全伸展开,观察任何屈曲运动 5 秒钟仅对 第一次 尝试评分,禁止重复指导和试验评分标准0=正常( 5 秒后无屈曲)1=5 秒后至少有一些伸展,但未完全伸展,手指的任何运动不给评分(未给指令)2=5 秒后无主动的伸展, 其它 时间的手指运动不评分左上肢右上肢(二)中国脑卒中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量表( 1995)评分标准项目一、意识(最大 两项提问:年龄?现在是 均正确 0刺激,最佳反应)几月?相关 2 岁或 1都算正确个月一项正确都不正确,做以下检查1均完成3两项指令(可以示范) 握拳、伸拳;睁眼、闭:完成一项都不能完成,做以下检查4定向退让(躲避运动)6强烈局部刺激(健侧肢定向肢体回宿(对刺激的反射性动作)7体)肢体伸直8无反应9正常0二、水平凝视功能侧视运动受限2眼球侧凝视4正常0三、面肌轻瘫、可动1全瘫2正常0交谈有一定困难,借助表情动作表达,或2四、言语言语流利但不易听懂,错语较多可简单对话、但复述困难,言语多于回,5有命名障碍词不达意6Ⅴ°正常0Ⅳ°(不能抵抗外力)1Ⅲ°抬臂高于肩2五、上肢肌力Ⅲ°平肩或以下3Ⅱ°上肢与躯干夹角 >45°4Ⅰ°上肢与躯干夹角≤ 45°50°不能动6Ⅴ°正常0Ⅳ°(不能紧握拳)1Ⅲ°握空源、能伸开2六、手肌力Ⅲ°能屈指、不能伸3Ⅱ°屈指不能及掌4Ⅰ°指微动50°不能动6Ⅴ°正常0Ⅳ°(不能抵抗外力)1Ⅲ°抬腿 45°以上,踝或趾可动2七、下肢肌力Ⅲ°抬腿 45°左右,踝或趾不能动3Ⅱ°抬腿离床不足 45°4Ⅰ°水平移动,不能抬高50°不能动6正常行走0独立行走 5 米以上,跛行1独立行走,需扶杖2八、步行能力有人扶持下可以行走3自己站立,不能走4坐不需支持,但不能站立5卧床6备注:1、概述1995 年,我国第四次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了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标准,是由斯堪的纳维亚卒中量表( SSS)修订而来。
其目的是对脑卒中后患者所存留的或新出现的神经功能缺损进行识别和评定,并进行疗效考评2 、解释在相应项目内打 " √ " ,每项检查只能选填一项 最高分 45 分,最低分 0 分,轻型 0~ 15 分,中型 16~ 30 分,重型 31~ 45 分(三)斯堪的那维亚卒中量表( Scandinavian Stroke Scale, SSS )项 目 评 分 标 准6 安全清醒4 嗜睡(唤醒后意识完全清醒)意识定向力(时间、地点、人物)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