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纲要》精神推进粤港融合.docx
11页落实《纲要》精神,推进粤港融合 一 引言(一)粤港经济融合的历史回顾香港经济发展到现今阶段,主要得益于背靠祖国和面向国际回顾香港与广东经济发展的轨迹,历史上,香港是转口港,为内地尤其珠三角地区提供进出口服务然而,在1949~1979年间,受到禁运等因素影响,香港与内地割裂,无法开展融通内地与全球的贸易业务,于是发展成为工业基地在香港工业化的过程中,内地源源不断地为香港提供大量价廉质优的民生消费品,对维持香港具有竞争力的轻工业和出口产品起到重要的作用自20世纪70年代起,香港的地价及人工成本日渐高涨,开始面临其他“三小龙”及东盟地区的竞争,而内地改革开放正好为香港带来新的发展动力把握住1978年内地改革开放的契机,香港与珠三角得以快速发展,制造业迁往珠三角,“前店后厂”的分工格局逐步形成此后,珠三角工业的迅速发展,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出口基地,而香港亦回归传统贸易角色,向珠三角工业提供高增值服务,并逐渐成为亚太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过去30年,粤港经济合作已从以香港轻工业转移而带动的“前店后厂”模式,发展到现在以香港生产服务业与广东省先进制造业紧密合作的阶段总的来说,香港的第二产业与珠三角的经济结构调整,带动了粤港的经济起飞,其结果促进了整个国家的改革开放。
二)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响应《纲要》的建议报告在国家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省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务院于2009年初审议并正式批准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编制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首次把粤港澳合作纳入国家战略,并再次赋予珠三角“先行先试”的发展空间和契机为把握《纲要》赋予“先行先试”的机遇并提出切实建议,经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商定,由香港工商界代表组成的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于2009年4月成立特别小组,在互惠共赢的大前提下,针对产业和民生事务两大范畴展开近半年的研究、讨论和咨询,形成最终的成果——《响应〈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研究报告》(简称“研究报告”)于2009年9月底对外公开发表研究报告”围绕产业和民生事务两大范畴,归纳出由香港工商界代表提出7个重点共47项具体政策建议,建议内容涵盖医疗、环保、教育、交通、社会服务以及专业服务(法律、金融、会计、航运物流及保险)、中小企开拓内销市场和制造产业升级转型、创新科技、文化及创意、检测认证共14个领域二 报告的原则与立场(一)缔造互利共赢从两地30年合作的经验得知,缔造互利共赢是双方合作最重要的基础,因此,任何建议都要以互利多赢为原则,以扩大双方共同利益为前提。
事实上,能有效地落实《纲要》,不仅有利于粤港持续发展,更可惠及全国,共同提升“”经济圈的整体竞争力对广东而言,通过提供香港在服务业的经验,不仅能为广东带来现代化市场经济理念、先进的国际管理与营销经验、营商标准和办事规则,还可提高广东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加速推进广东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对香港而言,在本地各种资源和条件的制约下,广东可为香港的产业提供广阔的发展腹地和市场延伸空间香港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放宽签证等限制,可吸引更多的内地企业及人士到香港投资和消费,也会吸引更多海外企业利用香港作为跳板进入内地市场,从而巩固香港总部经济的地位,有助于创造大量需求和带动就业对国家而言,自改革开放以来,粤港在合作方面敢闯敢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瞩目成就,积极发挥“试验田”作用当前,国家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历史节点上,粤港应该继往开来,先行先试,在过去30年的合作成果和基础上,为国家的未来探索新路向二)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香港的经济环境自由,政府多年以来采取“积极不干预政策”,奉行“小政府、大市场”的原则,有别于内地的经济体系基于粤港双方经济体制的不同,任何涉及跨境的项目和建议,必须经中央政府原则同意,并得到两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才可有效执行与落实。
因此,在粤港合作的过程中,确保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扮演更好角色,以引导两地市场力量打破体制障碍,加速融合,从而缔造更大的市场,至关重要三)民生与产业息息相关任何产业的发展,皆离不开民众需求,并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粤港应高瞻远瞩,切实了解民众需要和品位要求,预见未来的市场变化,使各产业顺应需要作出配合及行动例如,内地未来或将逐步允许广东省九市居民“一签多行”赴港个人游,香港方面应尽早规划相应的配套措施,切实配合大珠三角居民的需求做好准备,以迎接庞大的商机这同时也可以为两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通过两地市民的更紧密互动,提升区域竞争力四)以服务业推动两地今后经济融合面对未来30年,粤港两地将在服务业加强融合,将两地经济进行第二次以服务业为核心的结构调整目前广东在产业上的相对优势,在于有大量的制造产业集群及较强的科技实力,并已逐渐孕育出一批非常有潜质的第三产业,如物流、商贸、展览及各项专业服务等然而,广东经过30年的高速发展,清楚地认识到若要不断创新和创造更高的价值,则必须发展先进的生产服务业,将广东打造成全国的服务业中心,面向全国市场这种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服务业合作的模式,正是中国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大力发展服务业和2003年内地与香港签订CEPA背后的经济理念。
三 重点建议基于以上原则和立场,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主要围绕产业和民生事务两大范畴,针对“硬软基建对接,打通四流”、“制度创新,统一标准”、“简化审批,降低准入门槛”、“谋求可持续发展,共建优质生活圈”、“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便利跨境生活”、“扩展教育和科技合作,提升整体人才质素”和“完善金融基建,防范金融风险”7个重点并提出47项具体建议(见表1),内容细节阐释如下表1 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提出的47项建议续表(一)硬软基建对接,打通四流要打通两地信息流、人流、物流和资金流,硬件建设固然重要,但软件的协调和配合才是关键所在因此,报告认为粤港双方应在循序渐进的情况下放宽过境车辆的管制,包括在现行的私家车配额制度以外引入一次性特别配额此建议可于深圳湾口岸作为试点,并考虑于日后推广至港珠澳大桥此外,两地应协调珠三角港口、机场和空域资源,并探讨各方案,其中包括组建“大珠三角港口协作委员会”和“大珠三角空港协调委员会”等,以协调珠三角港口发展和五大机场之间的分工协作有关方案可借鉴美国纽约—新泽西港区管理委员会和伦敦都会区空港管理的模式和经验研究报告”提议,在大珠三角地区实行“一卡通行”,让乘客能用同一张储值卡接驳使用香港境内和珠三角地区内的各种运输工具[1]。
另外,针对跨境电信漫游费用仍相对较高,报告建议应按市场原则,加强两地电信服务的协调整合,使跨境电信收费更具竞争力二)制度创新,统一标准《纲要》提出广东珠三角地区在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由目前40%左右,提升至53%;到2020年达到60%2007年,香港服务业占本地生产总值逾92%,其专业服务业发展得相对成熟、水平亦与国际接轨[2],若香港提供这些经验,可提升粤港整体服务业水平,使珠三角尽快与国际水平接轨有鉴于此,“研究报告”建议粤港在互惠共赢的前提下,相互开放更多专业领域,透过豁免或承认部分专业科目的考试,达到专业资格的互相认可例如,在会计业方面,建议由珠三角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设立两地联合专业考试机制,以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为基础,就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等科目,共同设计和制定以中英文双语命题的考卷,从而扫除语言障碍另外,亦可考虑互相豁免国籍和居留资格等方面执业要求,从而加强珠三角地区和香港两地会计师人才的合作与交流又例如,在法律领域方面,“研究报告”建议在广东以“先行先试”的方式,允许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广东设立的代表处聘用内地执业律师,提供内地法律服务目前,在广东的港资企业为数众多,港人在广东经商、工作或暂住的人数也不少,但是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的代表处(包括在广东的代表处)却不能向这些企业或个人提供内地法律服务,未能适应市场的需求。
三)简化审批,降低准入门槛目前,香港生产服务业进入珠三角遇到的障碍,主要在于准入门槛过高和内部壁垒较多,即“大门打开、小门还没打开”的问题而广东企业或人才要进入香港市场,往往需要通过一定的审批程序针对以上现象,报告建议,粤港应降低服务业及其他配套企业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以扩大双方的市场腹地,促进产业的交流有关降低准入香港市场的条件,“研究报告”建议包括进一步简化外汇审批手续,帮助更多广东公司在港开业、便利内地某些特定的、香港缺乏的学科优秀毕业生到港就业,在专业上与本港大学形成互补可以在广东“先行先试”,研究放宽现行优秀人才入境政策,从而加强两地的人才流动有关降低准入内地市场的条件,“研究报告”建议应遵循CEPA补充协议六的思路,允许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东投资第三产业时,在更多的领域内可选择享有与广东省企业同等的待遇例如,放宽成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限制,准许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会计师在内地以合伙形式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放宽开设医疗机构的限制,准许在广东开设由香港投资者全资拥有医院及医疗机构,使粤港两地在医疗学术、专家技术和管理方面得到更好的提升此外,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凸显中国经济过分依赖出口的结构问题,配合国家“扩内需、调结构”的总方向和政策需要,可在广东推出辅助措施,包括在广东举办外贸转内销展销会,并采用在一段时间内“多次内销,一次报关”等更灵活的措施和安排,借此开拓和优化内销渠道,从长远来看,这有助于国家平衡经济结构、刺激消费,扭转对出口的依赖,实现内外贸一体化。
[3](四)谋求可持续发展,共建优质生活圈改革开放30年,广东的经济发展虽取得瞩目的成就[4],但产业结构却过分偏重制造业[5],这种经济增长模式为环境带来沉重的压力,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对此,“研究报告”建议,广东可以弃用劣质油发电为切入点,在加强减排管制措施的同时,推出优惠政策以鼓励生产及使用清洁能源;长远而言,则可考虑制定粤港统一的环保标准、建立粤港澳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以谋求可持续发展、改善跨境污染问题另外,粤港应发挥各自优势,在电动车开发、产品回收等方面联手合作,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共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近期,内地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汽车和家电以旧换新,广东也是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的内地9个试点省市之一汽车和家电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塑料和橡胶等资源,通过以旧换新、加快完善汽车和家电回收拆解处理体系,可使这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然而,内地目前的电子回收产业规模小、数量多,产业现代化水平较低,工艺技术水准参差不齐,特别是在拆解过程中排放的焚烧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对空气、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建议两地政府研究和探讨建立“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机制”,协助两地相关企业在电子产品回收方面的技术合作,最终形成完整的回收处理产业链。
五)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便利跨境生活《纲要》提倡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切实做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配合《纲要》改善民生的方向,“研究报告”建议,粤港政府应提供足够的条件和清晰的指引,鼓励两地社会服务和公益机构以伙伴形式进一步合作开展社会服务香港拥有良好的社会服务发展经验,且公益事业非常兴盛,广东省可以“先行先试”,引入香港的管理模式及经营理念,此举有助于整合社会和公益服务资源,提高人民福祉粤港亦应从社会保障、教育和老人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