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知识.docx
29页2022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知识 一、受理范围 本公共服务事项适用于文山州辖区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 二、办理依据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大病; (九)自然灾害; (十)协助执法扣划账户金额; 三、实施机关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各管理部负责辖区范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业务的承办 四、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以下有效资料:(注: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存档,复印件一份管理部保留存档) (1)提取职工有效身份证,职工本人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期限在有效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或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20%及以上的付款凭据)。
由代办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日个人账户余额的80% 2.申请资料审核: (1)申请资料在有效期内,齐全、真实、合法,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申请资料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3)距离上一次提取已满三年(同一套房子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4)《购房合同》、首付款凭据原件上无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印章; (5)《购房合同》上已加盖登记备案章,首付款凭据上首付金额已达20%(含)以上; (6)夫妻双方在中心没有记载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办理程序:管理部柜台经办人员初审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存档,系统内录入信息、扫描原件存档、提交复核原件、复印件一并传递给柜台业务员复核,复核通过后打印出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提取回单,加盖初审柜员私章、复核柜员私章、初审业务员业务专用章,提取职工签字按手印将复印件留存,原件连同职工部分提取回单一并退还职工若职工提供的是购房合同和首付发票收据,需在职工提供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上加盖已提取住房公积金印章并注明提取日期 4.办理时限:柜台当场办结。
(二)购买二手商品住房 1.提供以下有效资料:(注: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存档,复印件一份管理部保留存档) 提取职工有效身份证,职工本人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配偶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时间在有效期内的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或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由代办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日个人账户余额的80% 2.申请资料审核: (1)申请资料在有效期内,齐全、真实、合法,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申请资料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3)距离上一次提取已满三年(同一套房子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4)夫妻双方在中心没有记载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办理程序:管理部柜台经办人员初审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存档,系统内录入信息、扫描原件存档、提交复核原件、复印件一并传递给柜台业务员复核,复核通过后打印出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提取回单,加盖初审柜员私章、复核柜员私章、初审业务员业务专用章,提取职工签字按手印。
管理部将复印件留存,原件连同职工部分提取回单一并退还职工 4.办理时限:柜台当场办结 (三)在建工程(住房) 在建工程(住房)需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资料:(注: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存档,复印件一份管理部保留存档) 1.提取职工有效身份证,职工本人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配偶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时间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管理部业务员进行实地调查后填写的调查表由代办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日个人账户余额的80% 2.申请资料审核: (1)申请资料在有效期内,齐全、真实、合法,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申请资料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3)距离上一次提取已满三年(同一套房子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4)夫妻双方在中心没有记载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办理程序:管理部柜台经办人员初审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存档,系统内录入信息、扫描原件存档、提交复核。
原件、复印件一并传递给柜台业务员复核,复核通过后打印出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提取回单,加盖初审柜员私章、复核柜员私章、初审业务员业务专用章,提取职工签字按手印将复印件留存,原件连同职工部分提取回单一并退还职工 4.办理时限:柜台当场办结 (四)新建已竣工自住住房 新建已竣工自住住房需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资料:(注: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存档,复印件一份管理部保留存档) 1.提取职工有效身份证,职工本人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时间在有效期内的房屋产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交纳测绘费的行政事业性事业交款收据由代办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日个人账户余额的80% 2.申请资料审核: (1)申请资料在有效期内,齐全、真实、合法,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申请资料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3)距离上一次提取已满三年(同一套房子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4)夫妻双方在中心没有记载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办理程序:管理部柜台经办人员初审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存档,系统内录入信息、扫描原件存档、提交复核原件、复印件一并传递给柜台业务员复核,复核通过后打印出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提取回单,加盖初审柜员私章、复核柜员私章、初审业务员业务专用章,提取职工签字按手印将复印件留存,原件连同职工部分提取回单一并退还职工 4.办理时限:柜台当场办结 (五)翻建自住住房 翻建自住住房需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资料:(注: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存档,复印件一份管理部保留存档) 1.提取职工有效身份证,职工本人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管理部业务员进行实地调查后填写的调查表由代办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日个人账户余额的80% 2.申请资料审核: (1)申请资料在有效期内,齐全、真实、合法,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申请资料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3)距离上一次提取已满三年(同一套房子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4)夫妻双方在中心没有记载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办理程序:管理部柜台经办人员初审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存档,系统内录入信息、扫描原件存档、提交复核原件、复印件一并传递给柜台业务员复核,复核通过后打印出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提取回单,加盖初审柜员私章、复核柜员私章、初审业务员业务专用章,提取职工签字按手印将复印件留存,原件连同职工部分提取回单一并退还职工 4.办理时限:柜台当场办结 (六)大修理自住住房 大修理自住住房需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资料:(注: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存档,复印件一份管理部保留存档) 1.提取职工有效身份证,职工本人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配偶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管理部业务员实地调查落实,填写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实地调查表、危房鉴定证明;原大修房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提供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施工预算由代办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日个人账户余额的80%,不超过施工预算总金额。
2.申请资料审核: (1)申请资料在有效期内,齐全、真实、合法,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申请资料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3)距离上一次提取已满三年(同一套房子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4)夫妻双方在中心没有记载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办理程序:管理部柜台经办人员初审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存档,系统内录入信息、扫描原件存档、提交复核原件、复印件一并传递给柜台业务员复核,复核通过后打印出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提取回单,加盖初审柜员私章、复核柜员私章、初审业务员业务专用章,提取职工签字按手印将复印件留存,原件连同职工部分提取回单一并退还职工 4.办理时限:柜台当场办结 (七)加盖(原住房加层)自住住房 加盖(原住房加层)自住住房需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资料:(注: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存档,复印件一份管理部保留存档) 1.提取职工有效身份证,职工本人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配偶的工、农、建、中、农商行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时间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管理部业务员进行实地调查后填写的调查表。
由代办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日个人账户余额的80% 2.申请资料审核: (1)申请资料在有效期内,齐全、真实、合法,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申请资料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3)距离上一次提取已满三年(同一套房子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4)夫妻双方在中心没有记载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办理程序:管理部柜台经办人员初审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存档,系统内录入信息、扫描原件存档、提交复核原件、复印件一并传递给柜台业务员复核,复核通过后打印出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提取回单,加盖初审柜员私章、复核柜员私章、初审业务员业务专用章,提取职工签字按手印将复印件留存,原件连同职工部分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