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牙科学 牙骨凿》编制说明.doc
4页《牙科学 牙骨凿》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和器械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杭州新亚齿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熙福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制定《牙科学 牙骨凿》推荐性医药行业标准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起草小组完成了对ISO 17937:2015《Dentistry – Osteotome》英文标准的翻译和校对工作2017年4月5日至7日,召开该项标准的起草小组讨论会议,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小组内部讨论,并就专家相关意见进行了收集整理2017年4月18日,起草小组赴广东省口腔医院口腔种植中心,对牙骨凿产品的类型和使用方法进行了调研,结合调研数据及标准小组讨论稿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杭州新亚齿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熙福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用于骨挤压、上颌窦内提升、颌骨劈开等牙科医术中牙骨凿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同时也规定了该类产品标记标签的要求本标准中包含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等内容2. 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标准实施后,将为牙骨凿的国内产品生产和国外产品的进口提供与国际接轨的质控依据,可促进其规范化生产和发展,并有利于统一市场上该产品的技术水平本标准没有和其他法规、标准冲突,标准的技术指标切合实际,试验方法为通用的方法,检测设备均可在市面上购买,不必自制特殊的工装该标准实施后,可以作为相关产品注册时制定技术要求的一个有力依据按目前掌握的行业情况看,只有市场上的少数产品为符合本标准需做出个别参数的修改,整体而言不会给注册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对中广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临床单位以及监管机构起到很好地参考作用,对提高我国该领域技术水平及临床治疗效果有很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3.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17937:2015《Dentistry – Osteotome》国际标准ISO 17937是由ISO/TC 106 SC4 齿科设备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第1版为ISO 17937:2015《Dentistry – Osteotome》,已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
本标准与ISO 17937:2015相比较,主要差异在于:采用了已转化为国内标准的《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YY/T 0170 牙挺》中的试验方法代替原ISO标准的试验方法4.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标准的关系等协调性问题本标准不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标准冲突5.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没有重大分歧意见6. 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使用推荐的理由:牙骨凿产品相对风险较小,且为产品标准,涉及面较窄;另一方面,相关产品标准的国际标准于2015年进行了首次发布,对于国内生产者来说属于较新的标准,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综上所述,该标准作为行业生产的引导性标准,宜作为推荐性标准进行制定和推广7.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由于之前未引入国际标准,国内生产企业多自行其是,产品设计、生产等方面存在差异,且水平不一因此在本标准发布后、实施前结合技委会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组织相关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检测中心、监管人员和其他关注本标准的人员对本部分标准进行宣贯和培训。
建议标准宣贯和培训时间为标准发布之后,实施之前8.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无9.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无《牙科学 牙骨凿》行业标准起草小组 2017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