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萨尔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格式.docx
5页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 .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德国萨尔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格式德国萨尔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甲方:萨尔州零售商州联合会与乙方:萨尔州贸易、银行与保险工会,德国职员工会莱茵兰--法尔茨--萨尔州分会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集体合同:1 .空间范围上:适用于萨尔州2 .物的范围上:适用于所有零售企业,包括总部不在萨尔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3 .人的范围上:适用所有雇员包括受培训人第二条雇佣和试用期1 .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报酬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解雇期限2 .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解雇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约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解雇期限为3周要的旅费和滞留费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第三条短工1 .雇员在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周工作时间短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劳动时间的情况下称为短工雇员2 .签订短工劳动合同的短工雇员不能被排除在集体合同的给付规定之外如没有较为优惠的协议,他们有权领取按其平均周工作时间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工作时间的比例计算得出的各项给付。
3 .短工雇员的工作时间的开始、结束及有关情况,在设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应通过企业协议;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通过雇员与雇主个人协议作出规定4 .每周工作时间应至少为20小时,每日至少4小时如已与企业协商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则将此每周工作时间分摊在每周内最多5天之中如劳动组织方面具有重要原因或雇员愿意时,可以偏离上款规定而作出协议《企业组织法》第87条不受此影响5 .1991年1月1日起,可以根据38.5小时降为37.5小时的比例关系,相应缩短短工雇员以前同雇主协商的固定周工作时间短工雇员同意缩短周工作时间或同意对劳动合同作适当修改时,方可根据38.5与37.5的比例缩减周工作时间不能违反雇员之初衷降低其周工作时间,而致使其不享有法定失业保险义务6 .在配备非短工的岗位人员时,如不损害企业利益,雇主应首先考虑安排企业内愿意接受非短工工作且有能力的短工雇员第四条临时工1 .临时工是指在雇佣时申明只是暂时性雇佣且其劳动关系最长3个月后应予以终止的雇员如3个月后劳动关系仍未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计算3个月的时间时,不考虑雇佣暂时中止的情况,但中止时间加起来总共不应超过1个月如在6个月之内雇佣临时工达4个月以上,则其劳动关系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2 .在雇佣临时工的第一个月内任何一日均可提由解雇要求如雇佣临时工持续1个月,没有间断,且事先没有商定雇佣期限,则应在解除雇佣关系前一星期通知该临时工第五条受培训人1 .有关培训关系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条款2 .支付培训津贴时应至少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数额为基础3 .根据培训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及无资格参加考试者之申请,可以将培训关系延长至下一次复考,但最多延长1年以上也同样适用于出于非自身原因没有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徒第六条职业学校时间为履行法定的职业学校的教育义务,应保证受培训人上职业学校所必需的时间职业学校听课时间应算为工作时间第七条劳动时间及休息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38.5小时,1991年1月1日起为37.5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2.下列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由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这种情况下38.5小时周工作时间,1991年1月1日后37.5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平均数达到b.在采用不进行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38.5小时,1991年1月1日起降到37.5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
1986年1月1日将劳动时间缩减到38.5小时,根据a和b所采取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1.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1991年2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 .word 版本可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