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工责任书(共4页).doc
4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安全生产责任书 电工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签字人留存,另一份由公司存档一、生产经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1)、督促从业人员认真履行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义务,并真正落实本责任书所要求的内容2)、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根据规章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4)、年底考核具体的责任人2、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1)、保障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使用5)、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保障权利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做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做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已不利的处分5)、有采取紧急避险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已不利的处分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2、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的义务如下:(1)、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3)、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5)、负责港区码头配电室、机械电气、供电箱、计量器、电缆线、仓库、码头、车间工作场地、办公大楼、职工生活设施等动力照明用电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抢修,保证生产、生活、办公用电正常供应 (6)、定时巡视、检查及常规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7)、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做好供电设备、供电计量及照明装置的安装、例保和维修任务 (8)、承担动力照明电源控制及配电室设备维修和故障排除,及时应变各种供电及检查使用情况 (9)、做好仪表数据和事故隐患记录(10)、现场发生故障应立即排查抢修,确保生产、生活顺利进行(11)、负责港口机械的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及故障的排除(12)、服从管理,严格按程序检修,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13)、在不影响电气设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搞好修旧利废,降低维修成本三、安全指标一年内没有发生因“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伤亡事故、火灾、失窃事故或其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年度实现“四无”目标,即无重伤死亡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无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和轻伤事故,保障港口生产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实现四、奖惩1、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安全指标,公司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2、没有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安全指标,公司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3、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事故,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直接责任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行政、经济或法律责任,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领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考核年底由公司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书内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和标准,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并结合日常的安全生产情况作出达标与否的结论,报送公司行政会议审议机修车间主任(签字): 电工(签字):签订日期:专心---专注---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