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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表态发言稿(共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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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rd文档下载后可自行编辑不动产登记表态发言稿(共10篇)第1篇: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为何动不起来 今年3月1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一个多月来, 全国还有超过84%和96%的地市和县没有完成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近日国土部与中心编办联合下发 《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看法》, 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 职责和机构整合 《条例》已满月,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所谓的不动产登记,俨然变成了不动产不登记,令人五味杂陈96%的县没有动起来,明显缘由简洁,比如《条例》从施行到落地,难免需求时间;再比如由于职责和机构整合尚未到位,缺乏实施主体也使得登记难以推动 除此之外, 是否与相关部门缺乏热忱和动力有关? 比如为官不为, 导致政令不通 在3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怒称: “部长们参与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争论通过的一些政策,现在却还‘卡’在那儿, 莫非让几个处长来‘把关’, 这不在程序上完全颠倒了吗?” 与政策相比, 《条例》无疑更重要, 也具有强制力, 却推行不畅, 是不是也与处长“把关”有关? 不管这种状况存不存在, 都应当正视“上面九级风浪, 下面纹丝不动”的状况。

      《条例》没有动起来, 或因受到阻力 尽管《条例》并不具备反腐功能, 但一旦施行 一些官员灰色财产或将暴露, 特殊是对那些坐拥数套、 十多套乃至数十套住房的官员来说, 他们不仅不情愿推动《条例》动起来, 甚或暗自设置障碍 其实, 《条例》对反腐并非毫无作用, 正如参加《条例》制定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所称,《条例》规定将统一建立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确保国家、省、市、 县四级信息共享, 这对于打“老虎”来说, 的确有确定关怀, 只要经过一个平台就可查询特定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 不怕慢,就怕站那些尚未行动起来的地方,应当快马加鞭依据国土部、中心编办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看法》的要求,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假如连职责和机构整合都不情愿做,不动产登记生怕遥遥无期由于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市县两级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键,即便各地整合了统一登记的职责和机构,也需求有使命感和紧迫意识,不能拖,更不能凝滞不动 当然,除了各地行动起来,中心也需形成制度支配据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此前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看法,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

      或许有了实施细则,各地就更简洁动起来 《条例》可谓命运多舛,尚未诞生已是争议四起,好不简洁出台后,仍旧备受质疑早前有学者估量,《条例》实施绝不会是一块好啃的骨头与其说一语成谶,毋宁说这是基于现实的糊涂认知,《条例》既已出台,就应当不折不扣实行,哪怕阻力再大,哪怕再有简洁状况,也不能却步为了确保《条例》推行更顺畅一些,理应在出台实施细则的同时,强化问责机制 第2篇:不动产登记 18省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条例有望月底出台 面积调查表》 10.《房产调查表》 6 11.《建筑物区分全部权业主共同部分调查表》 12.《房产分户图》 13.《林权调查表》 14.《海籍调查表》 15.《宗海及内部单元记录表》 16.《宗海现场测量记录表》 17.《宗海位置图》 18.《宗海界址图》 19.《构(建)筑物调查表》 …… 图: 7 图: 业务登记 (一)集体土地全部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权; (三)森林、林木全部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用法权; (六)宅基地用法权; (七)海域用法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8 (十)法律规定需求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涉及: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基本流程: 收件受理——》权籍调查——》初审——》复审——》审批——》制证——》缮证——》发证——》归档 资料汇交 1.省级、市级信息推送 2.权利人信息查询、法院信息查询、银行他项权信息查询等 3.涉及不同部门的信息共享,如税务部门 4.月度、年度报告汇总需求 „„ 问题: 1.时间紧,任务重 2.业务简洁 3.数据整合不到位 4.不动产登记各部门协作不紧密,相关机制不完善 5.阅历缺乏 6.技术力气有待加强 愿望有爱好的同仁加入我们,共同学习、共同争辩、共同实施 (6)展望 1.完善不动产登记相关规程 2.登记机构职责明确、各部门沟通协调更加顺畅 3.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逐步完整、登记业务更加面面、登记系统更加完善 4.能够更便捷的服务群众 5.其他作用,比如反腐、不动产税收、疼惜权利人利益等 9 第5篇: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登告发( )( )第 号 不动产(土地、房屋、构筑物、耕地、未利用地、林地、草地、滩涂、水域等)座落于 镇(乡、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居委会) 组,现申请 权登记。

      经我局审查,该不动产中宅基地用法权\\\\国有(集体)建设用地用法权面积 平方米(亩)、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构筑物面积 平方米、林地(木)面积 平方米(亩、棵)四至界线为: 东 南 北 现将登记事宜公告,若对其申请登记事宜有异议者,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所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交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 特此公告 张贴人及: ****不动产登记局 (公告专用章) 西 年 月 日 第6篇: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权如何登记 不动产有这么多好处,那在成都,该如何登记办理呢?下面的办理流程,可要看好咯! 1、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阶段需求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五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用法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用法解释书》 2、填写《房屋全部权登记申请表》 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等级完成后,主动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全部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测绘图(表) 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务必携带。

      因此,购房者务必到开发商得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领取测绘表 4、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需求开发商盖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5、交公共修理基金、契税等 公共修理基金是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的)购房者也可以从银行代收公共修理基金PS: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取得房屋产权证 6、提交申请材料 7、规定时间内领取房屋产权证 购房者携带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依据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房屋产权证期间,需求缴纳印花税(贴花)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 第7篇:不动产登记托付书 授权托付书 今托付 ______________(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详细为: □土地全部权 □国有建设用地用法权 □宅基地用法权 □集体建设用地用法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用法权 □房屋全部权 □建筑物全部权 □森林、林木全部权 □森林、林木用法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登记(□总登记 □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报登记 □查封登记 □补证 □换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权限为: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接受询问,撤回登记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或其他办理结果。

      托付期限自 _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我(单位)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担当法律责任 托付人(签字): 托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 托付日期: 年 月 日 注:托付人是自然人的应签字;托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第8篇:不动产继承登记 不动产继承登记,有四个问题要厘清 【发布日期】2021-7-8 【】李炜 【来源】《中国不动产》2021年第7期 ·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14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支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一规定摒弃了原来办理房屋继承登记时非公证继承即法院继承的二选一的要件模式,解决了公证难、收费高的问题,可以简化手续、便民利民需求指出的是,新规实行到位并非一朝一夕能够达成,还需厘清并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问题一:死亡证明由谁出具 要办理继承登记,首先应当证明原产权人已经死亡尽管《细则》对此并未明确,但国土资源部最新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明确规定:“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白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一般来说,自然人的死亡分为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宣告死亡三种2021年,国家卫计委、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经救治死亡或者正常死亡的,由各地医疗卫生气构用法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部门按程序办理至于宣告死亡,则由人民法院依据《民诉法》和《民法通则》之规定出具宣告死亡判决书 综上,法律上规定有效的《死亡证明》应当分别为医疗卫生气构出具的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除此之外的其他证明,均为缺乏法律依据的非合法《死亡证明》,登记时不应接受 问题二:遗嘱可否作为继承登记要件 依据《细则》第14条的规定,遗嘱可以作为登记申请的要件。

      依据《继承法》,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嘱、遗赠抚养协议三大类,一般而言,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赠,遗嘱、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20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的遗嘱,而且可以订立多个遗嘱,公证遗嘱也不例外究其效力,又有公证遗嘱优于其他遗嘱、后遗嘱优于先遗嘱等适用规则 此外,《继承法》还规定了几个特别的规则来对遗产的支配进行调整,如第7条规定的继承权丢失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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