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
4页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 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 一步强化公司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 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公司管理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公司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 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 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 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一)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 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二)公司向银行贷款;(三)公司股利分配;(四)公司内部委托贷款;(五)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 材料采购等;(六)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七)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八)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 金调动和使用;(九)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十)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第四条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一)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二)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总监、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三)预算管理原则第五条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 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一)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 金使用管理;(二)1000万以上(含 1000万)的银行贷款事项;(三)500万以上(含 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四)500万以上(含 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五)10万以上(含10 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 捐赠和赞助支出;(六)100万以上(含 1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 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 万以上(含 50 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第三章 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第六条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 导集体决策是指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第七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 可授权总经理、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签审第四章 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第八条 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 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 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可可行性研究报告、有 效经济合同协议、请示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分管领导。
第九条 支付审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相关业务部门 提交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做出是否核准的决 定,并书面形成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十条 支付复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填写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申请单并 附有关资料,实行联签联审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 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 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 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相关 人员办理支付手续第五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