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实践与探索.docx
16页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李守国 郑秋辉 许永康摘 要 总结团体标准的发展历程,结合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近三年来的实践发展,分析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和促进团体标准发展的意见建议关键词 教育装备;团体标准;教育现代化;行业企业信用:G434 :B:1671-489X(2019)19-0027-051 前言随着近几年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深入推进,团体标准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相关社会团体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团体标准化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本文综述我国团体标准的发展历程,结合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的实践与探索,分析团体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规范和促进团体标准发展的具体建议2 团体标准的发展历程2015年3月,国务院发布《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提出要通过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2015年6月,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下达团体标准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标委办工一〔2015〕80号),确定首批39家团体标准试点单位2015年7月,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正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我国标准化水平2016年3月,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和發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明确了发展团体标准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管理方式等内容201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正案》完成意见征集2017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习近平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发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化法首次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为开展团体标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2017年12月,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对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2018年3月,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名单的通知》(标委办工一〔2018〕59号),确定第二批144家团体标准试点单位2018年5月,国家标准委组织召开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启动会暨团体标准相关政策宣贯会,希望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大胆创新、放眼国际、发挥优势、重视实效,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团体标准发展经验模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标准供给结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对发展团体标准的总体要求,结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实施情况,在总结团体标准试点经验,分析团体标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2019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联合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对进一步加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促进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截至2019年8月底,共计2662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发布团体标准9790项。
3 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实践与探索整体情况1)夯实基础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标准化建设工作,历年来承担了10余项教育装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2015年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以来,协会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教育装备行业标准化改革2015年12月—2016年5月,协会收集整理教育装备行业使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编印了《教育装备标准目录》《目录》共收集整理教育装备有关标准1932条,有效引导教育装备企业按标生产,协助教育装备管理部门、政府招标采购单位和学校按标采购管理,得到教育装备行业的广泛好评2016年6月,协会审议通过《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团体标准委员会章程》,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提交团体标准注册申请2016年7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核通过协会注册申请2016年7月,协会网站专门建设“教育标准”栏目,开辟标准化专题服务,为开展团体标准工作奠定网络基础,全面支撑协会团体标准各项工作2016年9月,协会组织教育装备行业管理部门、生产销售企业、用户、研究单位、标准化、检验检测等领域的相关代表和专业人士在浙江宁波召开团体标准工作会议,成立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委员会(简称“团标委”)。
团标委负责制定团体标准总体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并承担团体标准的立项审批、送审稿审定和自我监督等事宜团标委下设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相关工作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管理等事务,推动团体标准的制定、推广与实施,积极组织和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推进团体标准国际化协会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标准化培训2015年至今,协会多次组织参加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质检出版社等标准化专业机构组织的标准编制培训班和各类团体标准研讨会,并积极参加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培训,了解国家各类标准化法规文件,学习交流标准化工作形势、标准制修订程序、标准编写基础知识等,锻炼团体标准化工作队伍2)规范编制①严格立项审批,宁缺毋滥2016年10月底,协会启动首批团体标准立项申报,2017年1月公布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申报32项,经团标委审核批准立项16项;2018年2月公布第二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申报51项,经团标委审核批准立项七项;2019年4月公布第三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申报31项,经团标委审核批准立项12项协会积极鼓励与标准相关的各科研、生产、使用、管理单位或消费者共同加入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
②标准编制规范严谨每次团体标准立项后,协会专门组织召开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进行专项培训,介绍团体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编制工作基本要求,并就各标准项目编制工作的组织情况进行经验交流各标准编制工作组按照团体标准编制工作要求,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广泛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在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深入调查分析,进行实验、论证,切实做到科学有效、技术指标先进,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③标准审定严格认真团体标准工作不唯标准发布数量和编制时间为要求,对于不成熟的标准草案退回编制工作组继续修改完善,尽量确保编制发布的标准科学合理2018年1月,协会召开首批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审查会议,对《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最终审查通过六项2019年3月,协会组织召开第二批团体标准审查会议,审议通过《中小学智慧书法教室装备规范》等六项团体标准3)发布应用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发布渠道多样,应用便捷2018年3月,协会发布标准公告,发布首批审查通过的标准,并在团标平台、协会官网和教育装备网全文公布,同时在公众号和服务号发布,通过《行业通讯》宣传,印制标准单行本和合订本,方便查询使用。
全国各地广泛关注,多渠道转发推广,多省市装备部门转发,甚至有省市将团体标准印制为本省技术资料发放各区县装备管理部门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得到多方的合力推广应用,多地将团体标准技术要求写入招标文件团体标准试点 2017年9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推荐协会参加国家标准委团体标准试点;国家标准委于2018年1月组织试点单位现场评审,并于3月正式批准协会参加团体标准试点工作;2018年5月,协会参加国家标准委组织召开的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启动会暨团体标准相关政策宣贯会协会坚持在国家标准委指导下严格规范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确保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工作有序开展为全面了解教育装备行业标准化工作现状,协会与中国标准化协会联合开展了教育装备行业标准化工作调研,征询各相关单位对推进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通过调研明晰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未来发展方向调研得到各地方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广泛支持,共收到18个省级装备管理部门、24个市级装备管理部门及近百家企业的反饋意见与建议2018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在协会组织召开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调研工作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团体标准相关工作负责人、中国标准化协会、部分省市地方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部分团体标准编制单位参加了本次调研。
会议一致认为,国家标准化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已经明确将团体标准纳入重点培育发展的方向,团体标准将在引领教育装备行业技术进步、规范教育装备行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会议希望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化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协会的影响力,秉承依靠行业、服务行业的理念,整合行业内外优秀骨干力量,加强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建设,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不足或空白,重点针对处于行业配备发展期的创新型产品、行业急需产品和服务制定团体标准,切实推动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发展,引领教育装备行业技术进步,科学引导教育装备市场有序发展典型案例1)《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试行)》2014年6月,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协会长期致力于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发布后,协会广泛深入地调研了其他行业协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情况2015年2—5月,协会起草了教育装备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向广东、福建、浙江、辽宁、四川等省行业协会及相关会员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于2015年6月正式向商务部、国资委递交了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申请同时,在协会网站专门设计建设了信用服务工作信息系统2015年7月,商务部、国资委组织专家对协会进行答辩评审,8月正式下发《关于公布第十三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15〕1号),授予协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资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2015年10月,协会组织召开首次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会议,成立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V1.0(试行)》和《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V1.0(生产型企业试行版)》2015年11月,协会启动首批教育装备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2016年3月,协会组织召开信评工作研讨会,对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V2.0 贸易流通型企业版、生产型企业版》,在此基础上对首批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了评价。
2017年1月,《教育装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