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接口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doc
6页消防接口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接口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水带接口、消防吸水管接口和配置在消火栓、消火栓连接 器、消防泵、水泵结合器、分水器、集水器、消防水枪和其它消防装备上的接 口 以及各种异径接口、异型接口、接口闷盖(以下简称接口)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钢水带接口 2 引用标准 GB 197 普通螺纹 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m) GB 1048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 GB 1173 铸造铝合金技术条件 GB 1176 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GB 1804 公差与配合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 3265 内扣式消防接口 型式和基本参数 GB 9439 灰铸铁件 3 名词术语 3.1 内扣式接口 依靠两对扣爪与内滑槽连接的接口 3.2 螺纹式接口 依靠螺纹使内外接口相连接的接口 3.3 异型接口 用于两种不同型式接口过渡连接的接口 3.4 外箍式连接 指水带或吸水管套在接口尾部外面,用金属丝、变形环或其它形式与接口牢 固连接的形式 3.5 内扩张式连接 指水带和吸水管置于接口尾部内壁,依靠变形环与接口牢固连接的形式 4 性能要求 4.1 基本尺寸 4.1.1 接口的规格、最小通径以及接口与水带和吸水管相连接部位的尺寸应符合 表1 规定。
4.1.2 接口与消火栓、消火栓连接器、消防泵、水泵接合器、分水器、集水器、 消防水枪和其它消防装备相连接的圆柱管螺纹尺寸应符合表2 规定 4.1.3 螺纹式接口之间的连接螺纹尺寸应符合表3 的规定 4.1.4 内扣式接口之间的连接尺寸应符合GB 3265-82 规定 4.1.5 表1~3 中凡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 1804-79 中14 级精度制造表1 mm 接口与水带连接部位尺寸 接口与吸水管连接部位尺 寸 连接长度 外径规格 最小 通径 外箍式 外径 内扩张式 内径 A 型 B型 直筒型扩口型 最小连 接长度 25 17.0 01.5 25− 32.0 25.0 - - - 40 29.0 01.5 38− 32.0 40.0 - - - 50 40.5 01.5 51− 32.0 50.0 - - - 65 53.0 01.5 65− 47.0 65.0 01.5 63.5−01.5 71− 65.0 80 65.0 01.5 76− 47.0 80.0 01.5 76− 01.5 83− 80.0 90 76.0 - - - 01.5 89− 01.5 96− 90.0 100 88.0 - - - 01.5 103−01.5 112− 100.0 125 113.0 - - - 01.5 127−01.5 137− 125.0 150 138.0 - 与水带连 接后,连接 部位通径 不小于相 应的水带 内径 - - 01.5 152−01.5 162− 150.0 表2 mm 规 格 最小通径 圆柱管螺纹尺寸 螺纹长度25 17.0 G1″ 14.040 29.0 2G1 1 ″ 20.050 40.5 G2″ 20.065 53.0 2G2 1 ″ 22.080 65.0 G3″ 22.0100 88.0 G4″ 22.0150 138.0 G6″ 22.0表3 mm 螺纹式接口间的连接螺纹 规 格 最小通径 螺纹尺寸 螺纹长度65 53.0 M85×6 24.080 65.0 M100×6 24.090 76.0 M125×6 24.0100 88.0 M125×6 24.0125 113.0 M150×6 24.0150 138.0 M170×6 24.04.2 外观质量 4.2.1 铸件表面应无结疤、裂纹、砂眼,加工表面应无伤痕。
4.2.2 接口的螺纹表面应光洁、无损牙螺纹式接口头部螺纹始末两端的不完整 牙形应修整到 3 2 以上牙高 4.2.3 接口与水带、吸水管连接部位的锐角均应倒钝4.3 操作力矩 4.3.1 接口成对连接后,按5.3 条规定进行试验其操作力矩应在0.5~2.5N·m 范围内 4.4 密封性能 4.4.1 吸水管接口成对连接后,按5.4.1 条规定进行试验,在0.45MPa 水压下应 无渗漏现象 4.4.2 除吸水管接口之外的其它接口成对连接后,按5.4.2 条规定进行试验,在 0.3MPa 和1.6MPa 水压时应无渗漏现象对内、外螺纹固定接口进行本项试验 时, 可采用相应规格的接口闷盖或管牙接口与之相连接 4.5 水压强度 4.5.1 吸水管接口成对连接后,按5.5 条规定进行试验,在1.0MPa 水压下不应 产生裂纹或断裂现象 4.5.2 除吸水管接口之外的其它接口成对连接后,按5.5 条规定进行试验,在 2.4MPa 水压下不应产生裂纹或断裂现象对内、外螺纹固定接口进行本项试 验 时,可采用相应规格的接口闷盖或管牙接口与之相连接 4.5.3 接口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后,应能正常操作 4.6 接口与水带间的连接力 4.6.1 依靠变形环的变形与水带相连接的接口,按5.6 条规定进行试验时,在 1.6MPa 水压下接口与水带连接部位应无渗漏现象;在2.4MPa 水压下水带不应 从 接口上脱落。
4.7 抗跌落性 4.7.1 按5.7 条规定进行试验时,水带接口和吸水管接口从1.50m 高处自由落下 5 次应不损坏,并能正常操作 4.8 耐腐蚀性 4.8.1 接口应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制造;铝合金铸件表面应进行阳极氧化处理4.8.2 按5.8 条规定,接口经受96h 连续喷射盐雾腐蚀试验后,试样应无起层、 氧化、剥落或肉眼可见的点蚀凹坑 4.8.3 接口在耐腐蚀试验后,应能正常操作 4.9 材料 4.9.1 铝铸件应选用GB 1173-74 中规定的铝硅合金,采用铸铝的内扣式接口 本 体应选用ZL 104或选用机械性能不低于前述铝硅合金的其它铝材 4.9.2 铜铸件应选用GB 1176-74 中规定的锡青铜,或选用机械性能不低于锡 青 铜的其它铜材 4.9.3 铁铸件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 9439-88 的规定 4.9.4 接口上的橡胶密封件应采用耐油橡胶 5 试验方法 5.1 连接尺寸 5.1.1 用游标卡尺检查试样的尺寸测定值取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2 位以下修约游标卡尺的精度不低于0.02mm 5.1.2 用螺纹环规塞规检查螺纹的尺寸圆柱管螺纹环规塞规的精度不低于3 级;公制螺纹环规塞规的精度不低于7H、8g 级。
5.2 外观质量 5.2.1 用肉眼检查外观,应符合4.2 条要求 5.3 操作力矩试验 将连接好的成对内扣式接口试样装在试验台上,在不施加轴向力的情况下均 匀而缓慢地旋转一个试样,直至试样解脱测定解脱试样过程中的最大力矩 重 复3 次,其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试样的操作力矩测试结果应符合4.3 条规定 5.4 水压密封性试验 5.4.1 将连接好的成对吸水管接口试样装夹在水压试验台上,灌水并排除试样中 的空气,在2min 内缓慢而均匀地升压至0.45MPa,保压2min测试结果应符合 4.4.1 条规定 5.4.2 对于吸水管接口以外的其它接口试样,用5.4.1 条的方法将水压升至 0.3MPa 和1.6MPa,并各保压2min,观察保压过程中试样的状况测试结果应 符 合4.4.2 条规定 5.4.3 试验装置应符合5.5.2 条规定 5.5 水压强度试验 5.5.1 按5.4.1 的规定升压至4.5.1 或4.5.2 条规定的压力,保压2min,测试结果 应符合4.5 条规定本项试验可在水压密封性试验后立即进行 5.5.2 试验装置应符合下列各条规定 5.5.2.1 水压源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不低于相应的试样水压强度压力。
5.5.2.2 当系统内水压不大于3.0MPa 时,压力显示器所显示的压力波动值不大 于±0.03MPa 5.5.2.3 压力显示器的下限为0MPa,上限为4.0 或6.0MPa,精度不低于±1.5%5.5.2.4 试验台的结构应使试样在试验时与实际工作时的受力状态和密封条件 一致试验台上应装有排气装置 5.6 接口与水带间的连接力试验 5.6.1 由接口生产厂提供用变形环将接口同有衬里水带箍扎好的试样,每一段水 带长度应不短于0.5m 5.6.2 将水带装夹在水压试验台上,灌水并排除试样内的空气,缓慢而均匀地升 压至1.6MPa,保持该压力2min,测试结果应符合4.6.1 条相应规定 5.6.3 5.6.2 条试验完成后,继续缓慢升压至2.4MPa 水压,保持该压力2min, 测试结果应符合4.6.1 条相应规定 5.7 跌落试验 5.7.1 试样数量及其悬挂方式如下: 内扣式接口试样2 个,扣爪向下; 连接好的螺纹式接口试样1 副,轴线呈水平状态 5.7.2 将试样按5.7.1 条规定装夹在试验架上,使试样最低点至底座距离为 1.50±0.05m待试样静止后,让其自由落在底座上。
每个试样重复试验5 次, 结果应符合4.7 条规定 5.7.3 试验架底座为厚10cm 的钢筋水泥台 5.8 耐腐蚀试验 5.8.1 试样 5.8.1.1 试验前拆开试样,先用中性溶液充分清洗各零件,再用清水漂洗,待零 件干燥后,重新将试样装配好连续扣合试样100 次,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试样 清 洁,使试样不再被污染 5.8.1.2 取2 副试样,其中1 副呈相互连接状态将试样分别垂直悬挂在盐雾试 验箱内,呈连接状态试样的内接口在上方,其余试样的相互连接端向上 5.8.1.3 完成周期为96h 的试验后,应首先检查两副接口能否正常操作然后将 试样取出,在室内干燥1h,再用不超过40℃的清水漂洗,待干燥后检查试样表 面状况结果应符合4.8 条规定 5.8.2 试验条件 盐雾腐蚀试验的试验条件应满足下列规定: a. 盐溶液浓度50±1 g/L; b. 盐溶液在35℃时的pH 值应保持在6.5~7.2 范围内; c. 盐雾沉降率1.0~2.0mL/h(80cm2 的水平收集区内); d. 盐雾试验箱内有效试验空间的温度应为35±2℃; e. 在96h 内连续喷射 6 标志 在接口表面醒目处应清晰地铸出:型号、规格、商标(或厂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科研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助孝、胡传平、金义重、潘银素、徐耀亮 本标准主要参照采用美国ANSI/UL 236-82《消防水带接口》和日本1978 年自治省令第5 号修订《插入式消防水带接口技术标准》、《螺纹式消防水带 或吸 水管接口技术标准》及1984 年的《插入式消防水带接口检定细则》、《螺纹式 消 防水带或吸水管接口检定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