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工商户条例.docx
4页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保护个体工 商户的合法权益,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 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根据经营需要可以聘请若干帮手或者学徒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制造、交通运输、仓 储、邮政业、农林牧渔、文化、建筑、采矿以及居民服务等法律、行 政法规未规定禁止其进入的行业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的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支持设立信息服务平台和创业服务机 构等多种方式,对个体工商户创业、技能培训、信息咨询、技术创新 等进行扶持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侵害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第七条论文网个体劳动者协会是个体工商户组成的社会团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自律,促进个体 经济的发展。
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个体工商户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并缴纳会费第八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工商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第九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第十条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前款规定的区域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告知个体工商户,并另行指定经营区域第十一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请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向住所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十二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予以当场登记第十三条工作体会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 理注销登记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度验照手续登记机关应当通过主动上门验照等多种便捷方式为个体工商户验照服务,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各种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第十七条对个体工商户依法取得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随意侵占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方便和条件第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会计账簿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发挥金融职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第二十条心得体会个体工商户与帮手、学徒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交虚假材料, 骗取营业执照的; (二) 伪造、 变造、 涂改营业执照的;(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个体工商户拒绝办理验照手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二条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