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试行).doc
68页热力车间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票、操作票管理,依据电力行业标准DL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工作票是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作业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是检修、运行人员双方共同持有、共同强制遵守的书面安全约定操作票是在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第三条 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从事检修、维护、安装、改造、调试、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力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操作票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第四条 各单位应注重操作票和工作票(以下简称“两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作加强对“两票”执行过程的管理,杜绝无票作业现象第二章 工作票第六条 车间应编制需要填用工作票的具体工作任务清单,经公司分管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下列工作应填用工作票:(一)以下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3、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二)以下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6、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7、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沟,配电室、控制室、蓄电池室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三)下列工作应填用热力(水力)机械工作票1、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放水、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3、负压系统、油系统、温度超过50℃或带压设备上测量仪表的检修和校验工作;4、在工程师站、上位机或编程器进行组态、参数修改及代码传送(数据下载)等工作;5、需要停运或局部停运计算机控制系统、独立监测和控制系统及其所属设备(含操作显示装置、计算控制装置、接口、电缆、电源、就地执行装置、测量装置和传感装置等设备)的检修或局部检修工作;6、热工试验工作。
四)其他工作对电力生产区域、人员、设备安全可能造成直接影响的工作,如:土建、装修、防腐、保温、搭设及拆除脚手架等,也应填用对应的电气或者热力(水力)机械工作票五)关于票面合一可采用电气第一、二种票票面统一的形式,也可采用电气第一、二种票、热力(水力)机械票票面合一的方式但有关规定应不低于本规定对各种工作票的要求第七条 下列工作项目可以签发一份工作票:(一)电气工作,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果检修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必须一次做完二)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签发一张工作票三)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签发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四)一台机组的一组热力设备(水力机械部分)或一个管路系统检修工作,若能全部有效采取隔离、消压、防水、降温等安全措施时,可以签发一张工作票,在全部工作期间有效第八条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要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
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应履行工作票手续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按《安规》和本规定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工作结束时间以及处理情况记入值班记录簿第九条 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发 工作票执行程序及要求,请参见附录1第十条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第十一条 工作票应统一编号,编号原则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纸质工作票要在印刷时排印编号,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应是唯一的微机工作票管理系统必须具备自动过号功能第十二条 在防火重点部位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除填用工作票外,还必须填用动火工作票,按动火工作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三条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可能造成主、辅设备跳闸的现场维护、校验工作,还必须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各单位应编制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填票人、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资格、权限,经本单位分管副职或总工程师审批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第十四条 热工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控制系统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锅炉FSSS保护、汽机主保护等的现场维护、投停、校验工作,还必须填用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各单位应编制填用热工控制系统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填票人、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资格、权限,或者明确相对应的岗位级别,经本单位分管副职或总工程师审批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第十五条 布置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需要填用操作票时,必须履行操作票相关手续第十六条 检修设备停、送电需要填用停、送电申请单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第十七条 工作票签发人资格(一)工作票应由车间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车间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必要时也可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厂有关部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二)车间主任、副主任、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本车间所管辖的设备系统的工作票;正、副班长签发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系统的工作票。
具体签发的工作范围由电厂自行规定三)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2、熟悉《安规》、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3、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4、了解检修工艺;5、经专门考试合格三)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1、确认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2、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和完善;3、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能否胜任所承担工作;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第十八条 工作许可人资格(一)工作许可人一般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单元制的正、副单元长、机组长,非单元制的运行班长、副班长)担任,有能力正确执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也可担任,但只能担任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检修的工作许可人,并经专门考试合格二)工作许可人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其作详细补充;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3、检查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断,热力设备系统工作中有无突然来汽(气)、来水、来油、来料(煤、粉、灰、渣等)、爆破等危险,电气工作中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机械转动设备停转检修中有无突然转动的危险(含电能转动和机械能转动);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哪些设备带电,哪些设备不能触碰,工作场所是否有对人体造成职业伤害的因素等;5、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共同确认工作票所有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具体指明检修设备系统的实际隔离措施,向工作负责人现场证明设备系统已确无水压、汽(气)压(含真空)、油压、电压等;6、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第十九条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资格(一)工作负责人一般由在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上均能胜任工作任务,并能保证工作安全和质量的人员担任实习人员、临时工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二)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安规》的有关部分;2、掌握检修设备情况(如结构、性能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3、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4、经专门考试合格三)工作负责人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1、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任务及本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督促所有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结合实际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2、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所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全过程安全检修工作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3、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4、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规》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5、确认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班成员变更是否合适第二十条 值班负责人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1、接受工作票;2、审查工作的必要性;3、审查工作票所列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具备资格;4、审查工作任务内容是否填写详细、清楚,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是否正确,工作地点是否明确;5、审查计划工作时间是否超过批准的检修时间;6、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
第二十一条 值长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1、审查工作的必要性;2、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3、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第二十二条 工作班成员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1、工作开工前,熟悉工作任务内容及本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2、认真执行《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3、互相关心工作安全,监督工作班其他成员遵守《安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拟调整从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相应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对其相应资格进行公布第二十四条 长期(指合同期一年及以上)承担发包单位检修、维护、施工、安装任务的承包单位(包括与本单位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多经施工安装企业)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定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但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书面公布。
第二十五条 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的华电系统发电企业、电力检修企业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定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