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费系统责任追究管理办法.doc
4页收费系统责任追究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的不断发展在于科学管理和制度的完善, 制度的生命力又在于严格的贯彻执行没有完善的制度执行 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其执行力难以到位为此,依据公司 规章制度,针对我处各收费站工作现状,为严肃纪律、夯实 基础、提高执行力,切实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特 拟定本办法,并在全线各收费站全面实行第二条 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是指收费站管理人员、收 费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 执行或者拖延办理管理处决定决议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不 办理或拖延交办工作,以至影响工作进程和工作效率,或对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管理办法第三条实施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要责任到人,坚持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惩处和教育相结合, 有利于促进工作作风改进的原则第四条责任追究的处理分为约谈并责令书面检查、通 报批评、待岗学习、调离原岗位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 与纪律处分合并使用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收费站管理人员、收费人员第二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第六条责任追究分为三个等级,情节较轻的可定为1 级;情节较重,可定为2级;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可定为 3级。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追究相应等级的责任(1) 对公司和管理处的决策、决议消极对待、执行不 力,影响政令畅通的,视情节定为2、3级责任;(2) 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数据材 料、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的,视情节定为1、2级 责任;(3)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拖着 不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定为1、2、 3级责任;(4) 对不属于本站职权范围或本部门无法办理的事项, 不说明、不请示,置之不理的,视情节定为1、2、3级责任;(5 )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 不及时制止或上报,致使事态扩大的,视情节定为2、3级 责任;(6) 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玩忽职守或有明显越权行 为的,视情节定为2、3级责任;(7) 对本站的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不及时汇报、请示的,视情节定位2、3级责任;(8) 对本职工作或与其他部门协作的相关工作,敷衍 推诿,回避问题的,视情节定位1、2、3级责任;(9) 不重视业务学习和提高,不熟悉与业务有关的法 规政策、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流程,造成工作失误的,视 情节定为1、2、3级责任;(10) 粗疏大意,致使工作失误,视情节定为1、2级 责任;(11) 不安规定要求,造成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 文档)遗失的,视情节定位1、2级责任;(12) 对检查人员态度蛮横或有意刁难的,视情节定为 1、2级责任;(13) —年内,相关责任人被追究1级责任2次以上的, 定为2级责任;被追究2级责任2次以上的,定为3级责任;(14) 一年内,相关责任人被同一规定重复追责2次的, 视情节定为2、3级责任;被同一规定重复追责3次及以上 的,定为3及责任。
第八条 具体追究办法(1) 属于1级责任的,由稽查队约谈责任人,责任人 做书面检查和整改情况说明2) 属于2级责任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考核绩效的处理3) 属于3级责任的,责任人待岗学习,情节严重的 调离原岗位,待岗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第九条责任追究的程序(1) 当员工发生本办法说规定的追究范围的行为时, 收费稽查科在掌握基本情况后,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2) 在充分调查和认真核实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收费 稽查科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提出责任追究处理意见并上报管 理处3) 收费稽查科把经批准的处理意见下达给当事员工, 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 内向管理处提出申述,要求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处理意见 的执行经管理处批准的复查处理意见为最终责任追究处理 决定第三章附则第十条公司已颁发的制度涉及责任追究,未明确的或 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公司制度为准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