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畅享IPTV新生活”营销规则.doc
4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畅享 IPTV 新生活”营销活动规则一、营销活动时间:2009 年 2 月 1 日——2009 年 6 月 30 日二、营销活动范围: 1、宽带加载 IPTV(仅限开通方式 B):上海市各区(县)范围内,具有 IPTV 开通资源、宽带采用无限包月/无限包年付费方式的公众客户2、纯 IPTV(开通方式 C):上海市各区(县)范围内,具有 IPTV 开通资源的公众客户详情查询 10000 号)三、营销产品:宽带加载 IPTV(仅限开通方式 B(双通道,您可以边观看 IPTV 边上网) ) 、纯 IPTV(开通方式 C(仅具备 IPTV 观看功能,不能上网) )四、营销活动名称:畅享 IPTV 新生活五、营销活动规则:(一) 、申请人须凭本人身份件(身份证、社保卡、士官证或护照)原件,到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营业网点或拨打 10000 号申请二)活动内容:1、一次性费用(1) 原宽带用户选择加载 IPTV(仅限开通方式 B):免收 IPTV 一次性费用 310 元/线(包括 IPTV 装机手续费 10 元/线/次和安装调试费 300 元/线/次) 2) 纯 IPTV(开通方式 C):原宽带转纯 IPTV 收取一次性费用 310 元/线(包括IPTV 装机手续费 10 元/线/次和安装调试费 300 元/线/次) ;新装纯 IPTV 收取一次性费用 410 元/线(包括 IPTV 装机手续费 10 元/线/次和安装调试费 400元/线/次) 。
2、业务使用费(1) 开通方式 B注: 上表中资费仅含 IPTV 使用费,不含宽带业务使用费 开通方式 B,对于 2M 上网速率的用户,看 IPTV 和上网同时进行时,上网速率只能达到 1M 可选包的资费收取:少儿专题包、纪实专题包、首映专区订购资费按月收取,自订购之日起计,订购或退订当月,以订购或退订当月的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资费 可选包的生效时间:少儿专题包、纪实专题包、首映专区可通过 IPTV 页面订购,IPTV 平台直接为用户预开通,约 1 小时内生效;也可以通过营业厅或 10000 号订购,受理后约 48 小时内生效 可选包的退订:可选包为包月服务内容,故自用户订购之日起,30 日内无法退订,30 日后可进行退订操作;单项“可选包”退订,48 小时内生效;多项“可选功能”退订会视情况延长 PPV 点播:按次付费点播,资费等信息详见订购时的提示页面,范围为除基础包以外的收费点播节目2) 开通方式 C六、用户特别关注:(一)本营销活动规则的有效期限:1、本营销活动规则自 IPTV 业务开通次月 1 日生效,有效期 2 年,开通当月基础包和全能包免费,可选包和 PPV 点播费用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套餐种类 功能内容月使用费(每线)基础包58 个直播频道、60 分钟时移、48 小时回看、30余个“聚场”频道、基本影视剧点播等 30 元少儿专题包 5 元纪实专题包 5 元1可选包 首映专区“可选包”内含节目均可 PPV 点播,即单片按次付费点播,资费详见点播时的页面提示 10 元2全能包包括上述“基础包” 、 “可选包”内全部节目内容 40 元,我的 e 家用户 35 元套餐种类 功能内容月使用费(每线)3 全能包 包括上述“基础包” 、 “可选包”内全部节目内容70 元2、本规则有效期满,用户不再享受套餐优惠,届时用户可办理宽带和/或 IPTV 业务注销,用户不办理业务注销手续,继续使用宽带和/或 IPTV 业务的,按照当时有效的电信标准资费和计费方式收取费用,用户也可以选择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推出的其他营销活动二)关于 IPTV 机顶盒、多端口 Modem 和家庭小型交换机: IPTV 业务需要使用多端口 Modem、机顶盒设备,FTTB+LAN 用户加载 IPTV 模式的需要家庭小交换机用户参加本活动的,可免费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有关设备三)关于营销套餐互转、移机和改名过户:1、在本规则有效期内,用户只能够由开通方式 B 的套餐 1 转向套餐 2。
2、加载 IPTV 和宽带业务必须同名同址、合并开账3、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在网络资源能力范围内提供宽带、IPTV 同时移机服务4、本营销活动不提供改名过户服务四)关于违约责任:1、规则有效期内,用户如办理宽带或 IPTV 业务注销(拆机)手续或停机保号手续,视为退出本营销活动2、本规则有效期内,如果因用户欠费等属于用户责任的原因,导致本活动提前终止的,用户除结清之前已使用服务天数的费用外(按天计算) ,还须补足所享受的优惠资费与标准资费之间的差额(包括一次性费用和业务使用费) ;领用过相关设备的,用户还须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全额支付已领用的设备费用(机顶盒:800 元/个、多端口 Modem:400 元/个、家庭小型交换机:400 元/个) 3、本规则有效期间,用户应该妥善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为其免费提供的设备,因用户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用户应承担修复费用,不能修复的,用户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赔偿与损坏设备等值的金额4、本规则有效期间,未经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同意,用户不得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设备转借、出租、出售或赠与他人,也不得将设备用于非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业务中,一经发现,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有权终止提供服务。
七、本规则有效期内,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服务,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八、本规则作为用户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签订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服务协议》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宽带接入服务协议(2008/A)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IPTV 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如上述协议与本规则的内容相抵触,以本规则为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二○○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