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含兴奋剂药品及特管药品管理制度.doc
2页文件名称含兴奋剂药品及特管药品管理制度文件类别质量管理工作程序版本号A起草部门或起草人审核组织或部门批准组织或部门批准文件发布负责人批准发布日期文件生效日期变更记录变更原因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含有兴奋剂药品及特管药品”经营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用药安全,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反兴奋剂条例》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零售药店进行含兴奋剂药品及特管药品的综合管理3.制度内容3.1 必须在营业厅内设立运动员慎用药品专柜,并粘贴“运动员慎用”标识,并明确专人管理专柜内药品也要执行GSP分类原则3.1.1确保所销售的含奋剂药品包装标识或说明书上全部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3.1.2在营业厅内显著位置明示张贴“运动员禁止非法使用兴奋剂”和“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除胰岛素外)”警示语并张贴“反兴奋剂承诺书”、“含兴奋剂药品和特管药品管理制度、程序和职责”和 “专管人员名单”3.2 含兴奋剂药品销售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3.2.1销售特管药品及列入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单方制剂以及无“OTC”标志的含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经执(从)业药师或具有(中)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审核签章后,经专管人员审核签字并记录购药人的详细地址及数量,方可调配和销售,每日进行药品检查并做好记录。
3.2.2对经营的特管药品专柜加锁管理,实行24小时值3.2.3对特管药品必须核实购买者身份并填写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内容要包括(药品名称、购买姓名、证件名称及编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购买者签字等),存档保存销售一定要限量(一般3日量)4.销售特管药品的药品每天向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购、销、存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