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国企改制问题原因及对策.doc
13页中小国企改制:问题、原因及对策各地中小国企改制的一个基本方向是民营化所谓民营化,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改企业国有制为非国有制,二是通过劳动制度改革,改 职工的“公家人”或“企业人”身份为“市场人”或“社会人”身份前者涉及 到资产的评估、资产的处理和改制后企业股权结构的设置等环节,后者涉及到职 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对职工的经济补偿、改制后职工的就业与社会保障等环节 各地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常见的问题主要就包含在这些关键的环节 之中一、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不准确的资产评估一是资产评估的主体不具备资产评估的资格有些地区或金业,对于资产评 估较为随意,往往只是由有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关证明即可;有些地区 没有明确规定资产评估必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作 出,或者对评估机构的要求不够高;有些地区虽然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有规定, 但往往多方面干涉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使评估机构作出有利于某-•方的评估结 果二是资产评估的内容不够准确一些应该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没有被评估, 主要是指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生产许可证、资 质证书、厂商名称和商号、商誉、营销网络等。
无形资产的价值由于难以评估, 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并不大,因而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其实,在- 些己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中,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相当可观的,而在一些小企业中, 虽然无形资产的总值不大,但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小,所以也是不可 忽视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无形资产往往构成了一个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一 些企业的股票之所以能“溢价”发行,或者在拍卖吋成交价远高于帐面价,原因 也往往是因为它所具有的无形资产实际上,因为企业的绩效是--种整体性的后 果,只有在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时,它的能力和价值才能显示出來,因此,企业也 应该被作为一个整体来评估它的价值,而不应该分割成孤立的儿部分之后再评 估二)不容回避的国有资产流失人们常呼吁要立法保护私有财产,其实在转型经济中最容易受到损害的恰恰 是国有和集体资产资产评估过程中的低估或漏估本身已是对国有资产的损害, 但在资产转让过程中也有种种方式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一是无偿“量化”或“瓜分”国有资产各地在处理国有资产的具体做法上虽有不同,但都可以归结 为三种主要方式,一种是直接划出一部分国有资产奖励给有关人员和职工;另一 种是按一定方式将一部分企业资产“界定”为职工集体资产,比如将国家实行“拨改贷”以后的企业积累界定为集体资产,然后作为配股分给职工;还有-•种 是将国有资产大幅度地优惠转让给职工,有的地区优惠比例达到了 50%甚至更 高。
在具体实践中,有的地区是三种方式同时使用,有的只是实施其中的一•种或 二种,但无论怎样,说是“化公为私”都不为过其中第二种方式比较简洁,似 有道理,其实也不然因为这种方式实质上是将由国有资产带来的收益或企业剩 余界定为职工集体资产,然而仅有劳动是不能获得资产收益或企业剩余的,否则 谁还愿意投资,谁还愿意为“老板”呢?此外,企业经营者在受让国有资产时由 于是“持大股”,往往需要贷款购股,血贷款的来源或者是由原企业贷款转化血 来,或者是以受让的国有资产抵押而贷来,实际上本人并没有真正出资,有点“空 手道”的味道二是剩余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风险有些企业在经过资产的核销、 提留、转让等程序之后还剩有部分资产,而这部分资产通常大部分仍然留给改制 后的企业使用,处于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状态,比企业改制前更容易受到侵害 因为相比于改制前作为国家“干部”的经营者,改制后作为“老板”的经营者所 受到的约束要小得多,相应地委托其管理的国有资产面临的代理风险就要人得 多对于一些改制后仍然存在部分国有股的企业而言,其中国有股的处境也是如 此三是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不彻底一般地,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不进入改制 资产,而是先剥离出来,交由政府或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但大多数地区都只是进 行了名义上的剥离,实际上大多仍然留在改制后的企业被无偿使用,也是处于特 别容易受到损害的状态。
为然,这种状况可能是难以避免的,因为大量国有企业 的非经营性资产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难以分开的,或者说是无法“剥离” 的,再加上这些非经营性资产分布散乱,有些还有一定的专用性,政府想管也管 不起来四是土地资产的处理不严格很多国有企业都位于城市的黄金地段,土地价 值相半高,然而很多地区要么将土地使用权低价转让,耍么将土地无偿借给改制 企业使用,或者仅收取少量土地使用费,而改制企业有可能仅仅因为土地使用权 的获得就收益巨大其实,这也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此外,过度核销企业的呆坏帐,将一些实际上可以收回的帐款也予以核销; 不重视企业债务的处理,企业与地方政府达成默契-•起逃废银行债务等现象也较 为普遍,其实都是对国有资产的损害三)有失公正的利益分配一般认为,国企职工对企业和国家是有贡献的,因此金业改制吋理应获得补 偿很多地区都将“量化”或优惠受让国有资产作为对职工的补偿但无论是“量化”还是优惠转让,都严格按照职工在企业中的职位高低进行分配,而且实 行经营者持大股甚至控股,这样就在经营者和普通职工之间产生了差距,大的可 达几百倍,小的也有十几倍、几十倍:这种做法固然体现了对经营者贡献的承认, 但也不尽合理。
首先,传统体制下的国企经营者,多数情况下既不是职工选择的结果,也不 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是传统体制的行政安排这种安排在性质上与传统体制对 普通职工的安排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其共同H标也都是为了国有经济的发 展,也就是说两者应该是平等的,但为什么经营者就要比普通职工更多地亨有对 国有资产的量化和优惠呢?其次,计划体制资源配置的结构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企的盈利能力,同吋, 国企资产的转移、平调、重组和人员的流动是经常发生的,因此,国企经营者的 贡献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完全一一对应因而,就象负债企业的经营者不可能 对债务持人股一样,盈利企业的经营者也不应该对盈余持大股;就象从盈利企业 调入亏损企业的经营者不应该对亏损负责一样,从亏损企业调入盈利企业的经营 者也不应该坐亨盈利企业的盈余最后,国企优秀的经营者被提拔为行政官员的相当不少,那么,国企改制时 是否也应该给他们量化相为的金业资产呢?显然不可能企业改制中另一个有失公正的方而是不同企业职工在获得经济补偿方而的 差距无论是不同地区之问,还是同一个地区的不同企业之]'可,这种差距都十分 明显,有的还相当大但正如我们上文分析的,在国有企业的情况下,计划体制 资源配置的结构很大稈•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资产的转移、平调、重 组和人员的流动是经常发生的;另一方面,i个职工在什么样的国企工作也不完 全是自由选择和竞争的结果,而更可能是计划体制的安排,但不论在哪个企业工 作,H的却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国有经济的发展。
正因为这样,国有才之所以 为国有;也正因为这样,国有才又可称为全民所有这样分析,国企的经营状况 与职工的主观努力也是不完全一一对应的,一个盈利的企业并不一定意味着职工 的贡献就大,一个亏损的企业也不一定意味着职工就没有贡献因此,正如我们 不能将资不抵债企业的债务量化给职工一样,我们也不能将盈利企业的盈余量化 给职工四)不规范的治理结构首先是经营者的选择问题一个好的企业治理结构应该能够选择出真正有企 业家能力的经营者经验和研究都表明,国企经营者中肯定有一部分是不具备企 业家才能的,但内部转让和经营者持人股的政策,使这些不合格的经营者仍然成 为企业改制后的经营者,这对于企业改制后的发展是不利的其次是委托——代理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另 一个是职工股的委托代理前者丄文已提过,此处不赘职工股的委托——代理 问题是指,在总体就业形势相半严峻的条件下,一个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构成了 对职工的强有力约束,这使得经营者对职工的劳动与就业控制远比职工作为股东 对经营者的约束有力,从而使得职工股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代理风险再次是激励问题一•方面,由于职工基本上是平均持股,血且数量很小,因 此通过多努力分亨企业剩余的激励明显不足,相反,“搭便车”成为理性选择; 另一方面,经营者所占的股份达不到一定的比例,以致生产性努力的激励不足, 而消费性努力的积极性则会相应提高,从而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不利。
此外,仅从 分亨企业剩余的角度看,职工与经营者之间存在激励不相容:职工的股份多了, 激励强了,经营者的股份就少,激励就弱;反之亦然最后是股权结构的封闭性问题大部分改制金业的股份都缺乏流动性,这对 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的形成都是不利的二、劳动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劳动关系改革欠彻底虽然各地在职工劳动关系改革上的提法和具体做法有差别,但实质上是-样 的,都是一种“赎买”,即通过给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换取对职工原有劳动合 同的解除,从而实现职工由“企业人”向“市场人”的转变应该说,这种方式 为彻底理顺职工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可能但由于大部分地区都要求职工持股,并 且将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直接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份,而且有不少企业在改制后仍 然有一部分国有股,这就可能使得职工的劳动关系改革变得不彻底因为职工持 股并不是职工口主选择的结果,而是有很强的政府和金业安排的成份,这意味着 政府或企业应该为这种安排负责,职工也会有这样的意识,特别是部分国有股的 存在也强化了职工的这种意识,因此如果以后由于企业经营出现问题血导致职工 的大规模下岗失业,职工仍然会向政府提要求,而政府却不得不管。
现实中,很 多地方政府都对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工下岗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对企业改制 以后的劳动用工制度也都作出了规定,实际上这是一种劳动关系改革不彻底的表 现二)职工利益保护不充分第一,对职工的经济补偿太少如果说职工因为有贡献而需要补偿,那么工 龄越长的职工获得的补偿应该越多然而从各地的实践看,工龄较长的提前退休 的职工只能亨受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也不能优惠购买国有股而 成为股东显然,每月十分有限的基本生活保障不足以构成对职工几十年“贡 献”的补偿对于买断工龄需要补偿的职工,有的给予i年工龄一个月基本工资 的补偿;有的就只是一个绝对数,从人均数千元到人均数万元不等;有的还实行 最高标准的封顶,比如最多不得超过2万元等等但无论哪一•种都很难说体现了 对国企职工几十年“贡献”的补偿第二,违背职工自愿入股原则虽然买断工龄的职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十分 有限,但大多还拿不到现金,而是被直接转为企业股份;或者职工获得的补偿就 是优惠购股,不入股就相当于放弃补偿,也只得入股虽然有些地区或企业给了 职工自愿入股的权利,但实际上由于职工在企业中的弱势地位,出于对就业岗位 的担心而不得不入股,职工这种无奈的“自愿”其实根源也是因为政策环境没有 给予自由选择的职工以足够有力的支持。
第三,职工在入股的数量丄没有足够的选择口由对于好的企业,职工愿意 多入股,但经营者往往设法使职工少入股;而对于差的企业,职工希望少入股, 而经营者往往设法使职工多入股,其实都是对职工利益的损害第四,职工股不能自由交易,不得随意退出构成了对职工利益的损害有些 企业,虽然职工股名义上属于职工,但具体运作管理却由职工持股会负责,实则 由经营者控制,在职工要求退岀或因退休而必须退岀吋,职工得到的不是股份实 际的价值,rfn是由职工持股会决定的一个价格,往往低于实际的价格,甚至只是 职工入股吋的原价三)社会保障水平低企业改制后下岗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是个大问题通过多年不懈的努力,H 前大多数地区都建立起了 “三条保障线”,即以企业为基础的下岗职工基木生活 费保障,包括养老、医疗与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以及完全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