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课件.ppt

156页
  • 卖家[上传人]:工****
  • 文档编号:574942310
  • 上传时间:2024-08-17
  • 文档格式:PPT
  • 文档大小:468KB
  • / 15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人文学院法学系周卫平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一讲第一讲 大学生就业法律知识大学生就业法律知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了解大学生就业法律知识的必要性了解大学生就业法律知识的必要性1、高校毕业生社会经验有限,难以应对复杂的就业市场2、大多数高校毕业生法律知识欠缺,肤浅,特别是对劳动法了解太少3、了解相关法律有助于在工作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法律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法律问题 ¡择业求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法律问题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一、择业求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一、择业求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1、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遭遇 人身侵害、虚假招聘、招而不聘等陷阱 2、就业协议及其作用 条款:合同期限、工作条件、社会保险、薪酬 作用:学校鉴证、格式条款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二、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1 1、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延迟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延迟签订劳动合同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2 2、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内容不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内容不一致 劳动合同应具备九项必备条款㈠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㈡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㈢ 劳动合同期限;㈣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㈥ 劳动报酬;㈦ 社会保险;㈧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3 3、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4 4、社会保险问题、社会保险问题¡ 社会保险是指已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为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而依法强制实行的一种物质帮助制度。

      ¡上海城镇保险缴纳比例:上海城镇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城保的比例为37%,其中养老保险费为22%、医疗保险费为12%、失业保险费为2%、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各为0.5% ¡职工缴纳城保的比例为11%,其中,养老保险费为8%、医疗保险费为2%、失业保险费为1%、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三、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法律问题三、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法律问题1 1、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合意解除合意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㈤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㈣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㈤ 因劳动者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㈠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㈠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㈡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㈢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㈣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㈤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有违法行为的,还需予以赔偿¡用人单位提出的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的,劳动者没有过错的解除;¡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的;¡非因劳动者原因的劳动合同终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四、劳动争议处理四、劳动争议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1 1、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 ㈠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㈡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㈢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㈣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㈤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㈥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㈠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㈡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㈢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㈠ 曾任审判员的;㈡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㈢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㈣ 律师执业满三年的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㈠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㈡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劳动者对前述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当事人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二讲 企业法基础知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一、企业及企业法概述企业及企业法概述 ¡( (一一) ) 企业的概念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二二) ) 企业的特征企业的特征¡1 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2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3 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4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1、按企业的经济性质按企业的经济性质,可将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 2、按出资者的不同按出资者的不同,可将企业划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 3、按企业的法律地位按企业的法律地位,可将企业划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㈢㈢ 企业的分类企业的分类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㈣ 我国的企业法体系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法规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法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即国有工业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年颁布)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  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颁布,1990年第一次修订,2001年再次修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颁布,2000年修订)、《外资企业法》(1986年颁布,2000年修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涉及合伙企业与独资企业的法律涉及合伙企业与独资企业的法律¡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主要有:《合伙企业法》(1997年颁布)、《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颁布)。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涉及公司企业的法律涉及公司企业的法律¡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颁布,1999年、2004年、2005年三次修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法律¡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条例》已经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涉及企业破产的法律涉及企业破产的法律¡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主要有:《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颁布)另外,在《民事诉讼法》中对非全民所有制的法人企业破产作了规定200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公司法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制定颁布,1999年、2004年修正,2005年修订,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的法律地位¡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只要根据《公司法》依法设立的公司,即具有法人资格法人资格,是指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能够在法庭起诉和应诉的能力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名称应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我国《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我国公司登记,是由公司住所地登记机关进行的,设立公司应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概念注册资本的概念 又称法定资本或法定资本金,是指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为设立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

      ¡注册资本最低额注册资本最低额l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1、货币出资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3、货币出资额的法定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的书面文件¡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股股 东东股东的概念¡ 股东即公司股权(或股份)的享有人因出资、继承、受让而取得公司股权(或股份),成为公司成员,并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都是公司的股东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股东资格二、股东资格1、自然人可以做股东自然人中那些人不可以作股东呢?¡(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自然人中属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干部的这一部分人不得作为企业的投资主体¡(2)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因此,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企业的投资主体¡(3)银行在职员工不得作其它企业的投资主体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2、企业法人可以作为公司股东那些企业法人不可以作股东呢?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行业的企业不能作股东¡3、社会团体(含工会、职工技协)、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工会兴办企业,应经县以上工会批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4、村民委员会可作为投资主体村民委员会投资设立公司,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做出决议。

      5、具有投资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可以作投资主体6、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7、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公司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以后,可以依法开展境内投资公司登记机关不再出具相应的境内投资资格的证明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我国《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一)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的证明; 3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 6个月预先核准的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制定公司章程(二)制定公司章程(三)确定公司机关(三)确定公司机关(四)股东出资的缴纳(四)股东出资的缴纳(五)验资(五)验资 《公司法》第《公司法》第2929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六)申请设立登记(六)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下列文件:提交下列文件: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1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书》;2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证明上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理人的证明》委托证明上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4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5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续的证明文件;7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9 9.住所使用证明:.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11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比如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有限公司的设立,证明比如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取得必须经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等文件可证》等文件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七)公司成立(七)公司成立 公司登记机关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符合《公公司登记机关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一经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即取得法人资格,公司一经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即取得法人资格,成为独立的公民事主体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成为独立的公民事主体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设银行帐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设银行帐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申请纳税登记等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申请纳税登记等等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别规定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别规定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根据《公司法》第58条第2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1 1、股东的唯一性、股东的唯一性 一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成立或存续期间,公司股东仅为一人2 2、责任的有限性、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3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是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是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所有””和和““经营经营””大多是不分的大多是不分的 所以在一人公司中,一人股东通常都是身兼数职作为董事、经理,它以公司的名义从事活动,谋求公司的利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它又拥有股东大会的所有权力,可以做出符合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决议,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己监督自己正是因为如此,世界各国都毫无例外地对这种特殊公司做出特别规定,防止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的混淆损及交易相对人的利益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别规定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别规定1 1、最低资本额要求、最低资本额要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且要求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这一要求充分考虑到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出现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欺诈和投机行为的弊端为了保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最基本的承担责任的能力,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规定了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数额;此外,为了资本的充实,也要求一次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这也是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性规定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2 2、股东的限制、股东的限制 1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设立若干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容易导致公司资产薄弱,清偿债务的能力减弱同时,也容易产生资产转移等弊端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另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意味着母子公司均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易于造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体系,一笔资产连续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状况容易造成公司人格混同、公司资产不足,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新《公司法》做出了如上规定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3 3.公司登记的特别要求.公司登记的特别要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截明法律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字样,其目的是在于使与之交易的第三人能够非常清楚地知道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对其股东也有所了解。

      至于第三人是否与之进行交易,其信用和风险由当事人判断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4 4、章程的规定、章程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所以章程只能由股东制定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62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其股东在做出《公司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的相关职权的决定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我国《公司法》第58条第1款规定: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除了适用以上讲的特别规定外其他方面,都应该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序程相同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及其种类一、法律责任及其种类二、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处罚方式二、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处罚方式三、工作实践中常见的几种法律责任三、工作实践中常见的几种法律责任。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一、法律责任及其种类一、法律责任及其种类 法律责任是违法主体对违法行为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违法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有时还可以是其他的组织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法律责任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处罚方式二、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处罚方式1、罚款2、吊销资格证书3、吊销营业执照4、责令公司关闭5、责令改正6、责令限期登记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三、工作实践中常见的几种法律责任三、工作实践中常见的几种法律责任(一) 以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的法律责任二)虚假出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抽逃出资行为的法律责任(四)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一、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合伙企业概念¡  合伙企业作为一种赢利性的结构,最初出现在巴比仑的共耕制度巴比仑的汉穆拉比法典中有此规定:"某人按合伙的方式将银子交给他人,则以后不论盈亏,他们在神的面前平分。

      "¡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二)特征¡  1、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教材,合伙企业具有特征:¡  (1)合伙企业的成立以订立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  合伙企业从法律上讲,属于人合性质就是说,合伙本质上是人的结合而不是资本的结合合伙的信用基础是全体合伙人而不是合伙财产因此,合伙企业的建立,必须由各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没有合伙协议,就不可能成立合伙企业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2)) 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所谓合伙关系,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经  所谓合伙关系,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关系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关系¡  (  (3))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团体人格与合伙人的个人人  合伙企业的团体人格与合伙人的个人人格紧密联系,合伙企业的债务,归根结底是格紧密联系,合伙企业的债务,归根结底是合伙人的债务。

      所以,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合伙人的债务所以,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足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承担该不足部分的清偿责任财产承担该不足部分的清偿责任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合伙可分为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  合伙可分为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1、普通合伙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就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普通合伙就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和共负亏损,全体合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和共负亏损,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我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个人合伙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个人合伙 和《合伙和《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都属于普通合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都属于普通合伙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确认是否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需  确认是否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需要注意到以下几个问题:要注意到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合伙企业法》上的  第一,《合伙企业法》上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有别,有别于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于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  (1)合伙企业必须具有营利目的,而契约型)合伙企业必须具有营利目的,而契约型合伙不一定具有营利目的(例如以居住为目的合伙合伙不一定具有营利目的(例如以居住为目的合伙购房);购房);¡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2)合伙企业具有较为长期稳定的营业,而契)合伙企业具有较为长期稳定的营业,而契约型合伙的营业往往是临时性(例如一次性的合伙约型合伙的营业往往是临时性(例如一次性的合伙贩运);贩运);¡  (  (3)合伙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即商号),)合伙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即商号),而契约型合伙则不以具备名称为必要;而契约型合伙则不以具备名称为必要;¡     ((4)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而契约型合伙只要订立合伙合记,领取营业执照,而契约型合伙只要订立合伙合同即为成立;同即为成立;¡  (  (5)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而契约型)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而契约型合伙则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合伙则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  第二,《合伙企业法》上的第二,《合伙企业法》上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以按照现有行政管理划分规定应由工商行,以按照现有行政管理划分规定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企业为限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企业为限¡  也就是说,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  也就是说,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建筑设计师事务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建筑设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由于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所等组织,由于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尽管它们也具有营利性质,却不属于理,尽管它们也具有营利性质,却不属于《合伙企业法》的调整范围《合伙企业法》的调整范围¡  第三,《合伙企业法》上的  第三,《合伙企业法》上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不包括国内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适用不包括国内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适用《民法通则》),也不包括外商与国内企业、国内《民法通则》),也不包括外商与国内企业、国内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伙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适用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伙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适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也就是说,《合伙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法》不允许法人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业法》不允许法人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特殊合伙特殊合伙¡  特殊合伙是部分成员不参加经营并且对合伙债  特殊合伙是部分成员不参加经营并且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的合伙特殊合伙主要包括两种,一务负有限责任的合伙特殊合伙主要包括两种,一为隐名合伙,二为有限合伙前者出自大陆法法系,为隐名合伙,二为有限合伙前者出自大陆法法系,后者出自英美法系后者出自英美法系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1. 隐名合伙隐名合伙¡  隐名合伙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对他方所经营的  隐名合伙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对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而分享其营业所得收益及分担其营业事业出资,而分享其营业所得收益及分担其营业所受损失的契约其中,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所受损失的契约其中,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而经营事业的他方称为营业人  隐名合伙人,而经营事业的他方称为营业人  隐名合伙为大陆法所特有在大陆法上,隐名合伙只是伙为大陆法所特有在大陆法上,隐名合伙只是一种契约关系,没有团体人格,其成立方式比较一种契约关系,没有团体人格,其成立方式比较简易、自由。

      简易、自由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2.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就是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  有限合伙就是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只按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和分担亏表合伙组织,只按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和分担亏损,并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度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损,并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度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必须是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责任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必须是金钱或者其他财产,不得是劳务或信用不得是劳务或信用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章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设立  第八条第八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责任者;(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九条第九条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十条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实物出资有两种情形实物出资有两种情形::¡  一是转移所有权,  一是转移所有权,¡  二是不转移所有权(而只提供使用权或者使用  二是不转移所有权(而只提供使用权或者使用权加收益权)权加收益权)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者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区别在于:¡¡  第一,对于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企业有权  第一,对于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企业有权  第一,对于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企业有权  第一,对于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企业有权处分,而对于不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企业只有处分,而对于不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企业只有处分,而对于不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企业只有处分,而对于不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企业只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没有处分权。

      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没有处分权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没有处分权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没有处分权¡¡  第二,转移所有权的财产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二,转移所有权的财产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二,转移所有权的财产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二,转移所有权的财产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合伙企业承担,未转移所有权的财产以外毁损灭由合伙企业承担,未转移所有权的财产以外毁损灭由合伙企业承担,未转移所有权的财产以外毁损灭由合伙企业承担,未转移所有权的财产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物之所有人承担例如,合伙人仅以房失的风险由物之所有人承担例如,合伙人仅以房失的风险由物之所有人承担例如,合伙人仅以房失的风险由物之所有人承担例如,合伙人仅以房屋使用权出资的,该房屋因意外火灾事故焚毁时,屋使用权出资的,该房屋因意外火灾事故焚毁时,屋使用权出资的,该房屋因意外火灾事故焚毁时,屋使用权出资的,该房屋因意外火灾事故焚毁时,合伙企业不对出资人负赔偿责任合伙企业不对出资人负赔偿责任合伙企业不对出资人负赔偿责任合伙企业不对出资人负赔偿责任¡¡  第三,实物财产在转移所有权时的评估价格高  第三,实物财产在转移所有权时的评估价格高  第三,实物财产在转移所有权时的评估价格高  第三,实物财产在转移所有权时的评估价格高于仅仅转移使用权时的评估价格于仅仅转移使用权时的评估价格于仅仅转移使用权时的评估价格于仅仅转移使用权时的评估价格。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各合伙人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七)入伙与退伙;(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九)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合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享有权利,承担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全体合伙人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充合伙协议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 活动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4、合伙名称、合伙名称¡  (  (1)) 企业名称应当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企业名称应当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以核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以核定¡  (  (2)) 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名称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相同或者近似 ¡  (  (3)) 企业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企业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    A 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B 字号(商号);字号(商号);¡    C 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4)合伙企业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合伙企业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A "有限有限"或者或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字样;没有禁止字样;没有禁止使用使用"公司公司"¡    B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C 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等等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等等¡  (  (5))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三、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三、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    (一)合伙企业之财产(一)合伙企业之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 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割合伙企业 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外的人转让 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份额时,应当 通知其他合伙人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条件下,其 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法受让合伙 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权利,承担责任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份额出质的,须经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权利,可 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执行合伙企业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依照前条规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依照前条规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行合伙企 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伙人,检查其执 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应当 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 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况,有 权查阅帐簿。

      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权查阅帐簿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合伙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 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的表决办法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伙人分别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 伙人共同决定伙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销该委托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伙企业相 竞争的业务。

      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 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合伙企业的下列事的下列事务必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意:(一)(一)处分合伙企分合伙企业的不的不动产;;(二)改(二)改变合伙企合伙企业名称;名称;(三)(三)转让或者或者处分合伙企分合伙企业的知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和其他财产权利;利;(四)向企(四)向企业登登记机关申机关申请办理理变更登更登记手手续;;(五)以合伙企(五)以合伙企业名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的经营管管理人理人员;;(七)依照合伙(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定的有关事项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人依照合伙协议约 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 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 人承担全部亏损人承担全部亏损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以及对外代表 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 责任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不得以该债权抵 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得代位行使该合 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所负债务的,该合 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五、合伙企业的变更五、合伙企业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章第六章 入伙、退伙入伙、退伙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并依法 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承担同 等责任。

      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有下列情形之 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合伙人在 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 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前二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合伙人违反前二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偿由 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一致同意, 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人自接到除 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知之日起三十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人在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 合伙人资格合伙人资格 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合法继承人为未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 成年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企业债务,与其他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第七章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当解散: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继续经营的;(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实现;(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其他原因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和公告债权 人。

      人  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任;未能由 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 清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三)合伙企业的债务;(三)合伙企业的债务;(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第三十二条法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伙企业存续期间的 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 的,该责任消灭的,该责任消灭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独资企业法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截止到截止到20012001年底,全国私营企业已达年底,全国私营企业已达202202..8585万户,从业人员万户,从业人员27132713..8686万人,其中万人,其中投资者人数投资者人数460460..8383万人,雇工人数万人,雇工人数22532253..0303万人注册资本万人注册资本1821218212..2424亿元其中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户数为个人独资企业户数为5151..7373万户,比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上年同期增长3 3..5 5%;注册资金%;注册资金14831483..9191亿元,增长亿元,增长1212..5858%。

      %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2001年年底上海市企业登记注册统计 企业类别企业户数 注册资金 内资企业 170956户 99449658.70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 25206户 6664401.14万美元 私营企业 226268户 19308460.27万元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特征特征投资主体的单一性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企业资格与业主资格的重合性承担责任的无限性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设设立立的的条条件件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有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企业名称由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部分依次组成,同时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州)或县(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所在地名称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名称组成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领表 办理注册资本验证申请设立登记 受理 审查核准发照 缴纳登记费用 办理开业有关事宜公告 设立登记程序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名称专用权财产所有权经营决策权用工权工资决定权定价权签约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借款权工业产权拒绝摊派权法定优惠享受权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2、依法纳税的义务3、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义务4、依法用工的义务5、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6、服从国家监督管理的义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商事组织的经营实体资格的消灭解散的原因解散的原因::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清算 是终结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关系,消灭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实体资格的程序。

      清算的两种方式投资人自行清算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15日内通知、公告30日(60日)申报债权清偿顺序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税款 其他债务办理注销登记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五、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设立中的违法责任设立中的违法责任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有关国家机关的法律责任有关国家机关的法律责任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法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第四讲 合同法基础 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 《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通过,10月1日起施行《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一、合同的概念和《合同法》所调整的合一、合同的概念和《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范围(第同范围(第2 2条)条) 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

      非本《合同法》所称的合同: 1、非民事合同: ⑴ 行政性合同 ⑵ 劳动合同 2、其他民事合同: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属民事合同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合同法第2条第2款)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二、合同法的五项原则(第二、合同法的五项原则(第3 3条至第条至第7 7条)条) 1、平等 2、自愿 3、公平 4、诚实信用 5、守法守德 三、合同的成立三、合同的成立 1、要约 2、承诺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四、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四、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合同的内容(第12条) ⑴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⑵ 标的; ⑶ 数量; ⑷ 质量; ⑸ 价款或者报酬; ⑹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⑺ 违约责任; ⑻ 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的手段、地点)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2、合同形式(第10、11条) 包括书面、口头、其他形式(公证、鉴证、批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五、合同的效力五、合同的效力 ㈠㈠ 有效合同(第有效合同(第4444条)条) 1、有效的条件 ⑴ 主体合格 ⑵ 意思表示真实 ⑶ 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德 ⑷ 符合一定的形式 2、生效时间 一般是成立时生效。

      ⑴ 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第44条) ⑵ 附条件(第45条) ⑶ 附期限(第46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㈡㈡ 无效合同(第无效合同(第5252条)条) 1、合同无效: ⑴、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⑵、恶意串通的合同 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第53条) ⑴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 ⑵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3、无效的合同的后果(第56-59条) ⑴ 当事人根据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⑵ 有过错方赔偿对方的损失; ⑶ 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双方所得的财产,归国家或第三人所有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㈢㈢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第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第5454条)条) 1、种类 ⑴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⑵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⑶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撤销权的行使 可选择撤销或变更,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3、撤销权的消灭(第55条)  ⑴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⑵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㈣㈣ 效力待定的合同(第效力待定的合同(第4747条-条-5151条)条) 1、概念 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条例有效合同的要件,因此其是否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尚未确定的合同 2、种类 ⑴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许可 ⑵ 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⑶ 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六、合同的履行与保全六、合同的履行与保全 ㈠㈠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适当履行(第60-65条) 附随义务 2、履行中的抗辩(第66-69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 3、履行困难、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的问题(第70-72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㈡㈡ 合同保全(第合同保全(第7373、、7474、、7575条)条) 1、代位权 2、撤销权 七、合同的担保(担保法中的规定)七、合同的担保(担保法中的规定) 1、保证 2、抵押 3、质押 4、留置 5、定金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八、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八、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㈠㈠ 合同的变更(第合同的变更(第7777、、7878条)条) 前提是原已存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

      ㈡㈡ 合同的转让(第合同的转让(第7979、、8080、、8484条)条) 实际上是主体的变更 1、合同权利的转让 不可转让的有: ⑴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演员的演出合同); ⑵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⑶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2、合同义务的转让(第84条) 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概括转让(第88条) 包括合同承受和企业合并 4、与涉他合同相区别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九、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九、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即合同关系结束,当事人之间不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1、权利义务终止的几种情形(第91条) ⑴ 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 ⑵ 合同解除 ⑶ 债务相互抵销 ⑷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⑸ 债权人免除债务 ⑹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⑺ 其他情形(如赠与合同的撤销、自然人主体死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2、其中解除合同的要求(第93、94条) ⑴ 合意解除 ⑵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⑶ 迟延履行 ⑷ 拒绝履行 ⑸ 其他情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十、违约责任十、违约责任 1、违约的表现(第107、108条) 实际违约(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预期违约(明示、默示)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⑴、继续履行(第110条) ⑵、补救措施(第111条) 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价等 ⑶、赔偿损失(第112、113条) ⑷、违约金(第114条) ⑸ 定金责任(第115、116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八、合同争议(第八、合同争议(第125125--129129条)条) 九、合同法分则中列名合同九、合同法分则中列名合同 ⑴ 买卖合同 ⑵ 借款合同 ⑶ 租赁合同 ⑷ 融资租赁合同 ⑸ 承揽合同 ⑹ 建设工程合同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期末考核:命题小论文一、撰写时间: 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0日,准备资料、理清思路;2012年4月10日,撰写论文,当场交卷。

      二、论文格式及字数: 当场发的统一格式纸,八百字左右三、论文内容涉及范围: 1、请你以大学生的视角谈谈对劳动合同的理解 2、论公司法中的有限责任制度 3、论合同有效的条件届时将指定一个问题进行论文撰写)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基础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相关文档
      高等学校学生手册.doc 2025年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外教师储备人才事业单位考试押题.doc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认识轴对称现象教学课件.ppt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用乘法估算解决问题教学课件.ppt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两、三位数乘一位数的笔算(不进位)教学课件.ppt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1200张纸有多厚教学设计范文.doc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多位数除以一位数教学课件.ppt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认识平移、旋转现象教学课件.ppt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多位数乘一位数教学设计范本.doc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认识平移与旋转教学设计范文.doc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乘数中间有0或末尾有0的乘法教学课件.ppt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两位数乘一位数的笔算(进位)教学课件.ppt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两、三位数乘一位数的笔算(不进位)》教学设计与意图.docx 2025年秋季青岛版三年级数学上册我学会了吗教学课件.pptx 2025年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笔试试题.docx 202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考试笔试试卷.docx 2025年绵阳市梓潼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考试试题.docx 2025年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招聘考试笔试试题.docx 2025年无极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考试笔试试卷.docx 2025年灵山县第三中学调配教师考试笔试试题.docx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