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docx
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 一个结构物的施工,从施工准备到完工验收,要经过若干个工序、工种的配合施工,包括若干的施工阶段,就需要对各工序、工种及施工阶段进行控制和检验 工程质量的检查、申报及签认必须按照从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一、检验批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自检及监理抽样合格,要注意又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际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得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自检及监理抽样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率要达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允许偏差的倍 检验批的检查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 实物检查: 1、对原材料、配构件 包括:钢材、水泥、地材、路基填料、预制配构件、钢质配构件、防水卷材、支座,钢绞线等; 原材料、配构件进场检查,是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现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首先对该原材料、配构件的合格证、材质证书、批号、规格、数量进行对照; 对照无误后,书面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对照无误后,方能卸货; 卸货后再根据设计要求、规范、试验要求的标准进行自检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取样,经自检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取样检查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并给予书面签认,才能用于工程施工。
如经任何一道检查不合格,则必须对该批原材料、配构件进行退场处理,并登记台帐在册,严禁该批材料、构件用于本工程 2、对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工程性能 包括;混凝土强度、路基压实度、电气绝缘性能、防雷接地性能等; 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各专业检验标准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经现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的检查 检查合格后,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以书面形式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按照有关的标准),抽查合格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签认,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如经任何一道检查不合格,则必须对该作业或工序进行返工处理,在本道作业或工序处理完成,再经自检、互检、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严禁违反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以经查证将严肃处理 3、工程实体的关键几何尺寸 包括:限界的结构外形、设备安装位置、有允许偏差但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的项目; 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这些项目不像 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由专门要求外,合格率要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的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倍。
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各专业检验标准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经现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的检查 检查合格后,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以书面形式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按照有关的标准),抽查合格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签认 如经任何一道检查不合格,则必须对该作业或工序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并经自检、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能签字确认 二、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要复核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必须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主要是检查检验批是否覆盖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完整;如果检验批质量不合格,也就不能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完成后,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检查检验批是否露项,是否签字齐全,试验报告是否完整,检测项目是否齐全等,无误后进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记录表的填写及汇总; 填写完成后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向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申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及资料的检查,无误后进行签字签认;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必须及时填写,做到分项工程完,资料填写完成,并及时进行质量验收。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要填写质量合格,并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意则填写同意验收,并签字签认,不同意验收则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改正,整改完成后签字签认 三、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要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必须完整,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要符合有关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要验收合格,这也是一项统计汇总工作,要注意核对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 2、质量控制资料要完整,这也是一项统计汇总工作,主要时检查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记录是否完整配套,是否反映了质量状况; 3、有关结构的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项目是否有露项、检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是否符合验标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牵头,填写完成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当分部工程的各项验收内容都合格,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要签字认可,以示负责,便于追查质量责任; 施工单位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填写质量合格;勘察设计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填写同意该分部工程验收;监理单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填写同意验收;不同意验收则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改正,整改完成后签字签认。
四、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结果符合验标的规定,感观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的检查是建设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最后一关,分部工程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感观质量均要符合验标的规定,单位工程才能通过验收 单位工程的验收由施工单位申报,由建设单位组织,经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协商,由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堪察设计单位都同意单位工程的验收时,由各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对工程质量负责,并注明年月日 五、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原则 (1)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是各专业验收标准,各项验收标准均具有强制性除此之外,均不得作为检查依据 (2)按图施工是施工单位的重要原则,勘察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施工中不得随意改变勘察设计文件 (3)参加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是指参加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4)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其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验收标准的规定。
(5)对于重要构筑物的地基基础、特殊结构和系统,在相应阶段,还应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6)为了保证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必须按验收标准对各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的比例是按分别不应小于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20%的原则制订的,且各检验项目均有具体数量规定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现场检测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检测、试验)对于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的数量,各验收标准中也有具体规定 (7)检验批质量验收主要是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查验收只要这些项目的质量达到了本标准的规定,就可以判定该检验批合格 (8)为了保证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可比性和公正性,检测单他应具备有关管理部门核定的资质对于特殊项目的检测,可由建设单位确定检测单位 (9)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相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体工程质量而言,应该是比较次要的但是,对完工后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一次现场核实 篇2:项目工程的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工程的质量检查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饿积极作用 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身体健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 建立样本制各分项、各工序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以样板引路,无样板的分项或工序不得展开施工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建立三检制度各分包单位、外包对、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均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不予工程结算)专职质检员可行使令其停止下道工序施工的职权 工序交接检制各工序在进行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受,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耽误的工期和试件由上道工序承担 隐、预检施工中需作隐、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预检,按要求组织检查并及时办理手续,不办理隐、预检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建立健全混凝土开盘申请及拆模申请制度。
浇筑混凝土前均须办理浇筑申请手续,若不办理此手续不得进行浇筑混凝土拆模时间必须按照技术要求,不得随意拆模 篇3:药房连锁公司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药房连锁公司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的检查制度,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检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 本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对经营设施条 件自查和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进行检查 (一)贮存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储存; (三)销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应当使用冷藏设施; (四)冷藏温度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明示温度已经食品安全要求; (五)检查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与食品经营相关的设施 第五条 本企业由专人按早、晚两个时间段各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如发现第四条 所列问题应当坚决清理 第 7 页 共 7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