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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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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枫**
  • 文档编号:462605359
  • 上传时间: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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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业务的管理,正确使用个人信用数据库 查 询和接入系统,规范信息查询、错误数据修改等业务行为,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客户部、支行负责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采集、整理,并可向个人信用信息 数 据库进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第三条个人基本信息是指个人身份识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 是指本行提供的在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反 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是指除信贷交易信息之外的其他相关信息第四条 本行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在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第二章 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第五条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 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第六条发生个人信贷业务时,要尽量详细地掌握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并在信贷业务 信息系统中维护好借款人客户信息和担保人客户信息,以及抵押物、质押物信息按个人 征信系统操作手册规定, 确保信息数据能顺利反映到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中。

      第七条 本行不得向未经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批准建立或变相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 库提 供个人信用信息第八条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认为本行报送的信息可疑,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向本行发出 复核通知,本行应当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第九条 本行发现所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时,应当及时报告人民银行征信管理 局第三章 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第十条 本行办理下列业务,可以向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一)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二)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三)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四)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 资人信用状况的第十一条 除本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之外,本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 查询人的书面授权(见附件一、二) ,并在合同书或授权书中增加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 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查询、披露)个人信用信息的授权条款第十二条各客户部、支行应指定专人负责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工作,并由部门负责人 或支行负责人在每年年初进行书面授权一)各客户部及支行在贷后风险管理中需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在取得客户部及支 行负责人书面授权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下列查询管理程序:1、查询授权书应专夹、专人保管,以备对查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

      打印的客 户个人信用报告,必须装订至客户信贷档案归档备查2、本行人员不得随意打印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并不得将贷前及贷后管理中所打印 的客户信用报告随意提供给客户或第三人,应做好客户信息的保密工作二)客户要获取本人信用报告,须向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提出查询 本人信用报告的书面申请, 并遵守其相关业务规定本行不得向未经衢州市中心支行征信 管理处批准同意查询的客户提供其本人的信用报告第四章 异议处理第十三条 客户认为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以下简称异议信息) 时,可以直接向本行提出质询或向人民银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如向本行提出质询,本行 应指导客户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见附件三),同时查验客户有效身份证 件, 并留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客户委托代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公证证明或委托人的信用报告供查验,并留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公证证明或委托人的信用报告,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客户直接向本行异议信息提出质询时,本行的异议处理流程:(一)指导客户按规定格式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并按本条规定提供有 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申请材料。

      二)实施对异议信息的核查、更正:1、对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异议信息,异议信息涉及的支行应当在接到个人异议申请的2 个工作日内, 将书面异议申请报送总行合规风险部,由合规风险部征信管理岗在个人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系统中添加纠错报文,同时向人行提出异议申请,并形成书面材料 (盖 章)上报人行异议处理员备案2、异议信息涉及的客户部或支行应当及时查询该客户的信用报告是否已修改正确, 并按规定格式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回复函》 (见附件四),及时告知客户处理结果, 通 知客户领取回复函三)异议信息经核查没有发现错误的,异议信息涉及的支行也应当按规定格式填写 《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回复函》 ,向客户答复核查结果,并同时向客户提供能够证明核查结 果的相关资料第十四条 本行在接到人民银行内部核查发现个人信用数据库处理过程存在问题的书面 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核查第十五条异议信息涉及的部门或支行在接到人民银行发送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 协查函》时,本行的异议处理流程:1、异议信息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异议信息涉及的部门或支行应当在接到《个人信用 报告异议信息协查函》 的 2 个工作日内,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系统中将数据修 改正确。

      1)应当向人民银行报送更正信息;(2)检查个人信用信息报送的程序;(3)对后续报送的其他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报送2、异议信息涉及的部门或支行不能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更正工作的,应当在 《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协查回复函》 (见附件五)中说明不能及时更正的原因3、异议信息经核查没有发现错误的,异议信息涉及的部门或支行应当在答复核查结 果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核查结果的相关材料,上报总行合规风险部第五章 用户管理第十六条 本行按要求设立一个总行系统管理员用户(以下简称总行管理员) ,总行 管 理员权限由上级系统管理员用户设置,总行管理员由合规风险部成员担任总行管理员可 以为下辖分支机构设立普通用户, 普通用户可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信 息第十七条客户部、支行可提出书面报告要求总行增设普通用户,人数原则上按个人信 贷业务繁忙程度从严掌握第十八条 客户部、支行应当加强对本机构普通用户的日常管理,普通用户工作人员调 离岗位,须及时上报总行,该用户应当立即予以停用第十九条 本行管理员用户和普通用户不得互相兼职第二十条 本行管理员用户和普通用户的确定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 务中心备案,如上述用户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当在2 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 门变更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行管理员用户和普通用户必须对操作员密码保密,谨防泄露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二条 由于征信工作不力,在上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本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的,本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 机关处理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三)越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四)将查询结果用于本办法规定之外的其他目的的;(五)违反本办法用户管理要求的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减考核性工资、扣发奖金等,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 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 负责制定、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本企业和/或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在办理下列信贷业务 时,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通过企业和/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 印、保存本企业和/或本人基本信息信用报告:(一)审核本企业和 /或本人融资申请的;(二)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三)审核本企业和 /或本人作为担保人的;(四)对已发放的本企业和/或个人融资款项以及本企业和/ 或本人所担保的融资款项 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五)受理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或该 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本人出资及信用状况的;(六)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人的用信、贷后管理或担保业务,需要查询本企业信用状况 的;(七)其他贵行认为需要查询本企业和/ 或本人信用状况的。

      本企业和 /或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 关 规定向企业和 /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企业和 / 或本人基本信息和信用情况授权期限: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授权人(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授权人(自然人):(签字)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日期:年月日附件2: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内部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有关规定,兹授权 在信贷管 理中查询债务人(担保人)的信用报告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权人(签 字): 受权人(签字): 年月日附件3: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异议申请表编号:存在本异议的信用报告编号: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证件类型申请人证件号码申请人号码申请人号码申请人电子邮箱申请人通讯地址申请人通讯地址邮编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件类型代理人证件号码代理人号码代理人号码代理人电子邮箱代理人通讯地址代理人通讯地址邮编异议描述:接收支行接收支行联系人接收支行联系接收支行电子邮箱接收支行通讯地址接收支行邮编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 日联系人(签字)接收日期:年月 日支行(盖章):年月日注: 1、异议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异议申请人和支行保存; 2、支行需专人、专夹保存以备查。

      附件4: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回复函异议回复函编号:异议申请表编号:异议申请人姓名异议申请人证件类型异议申请人证件号码异议申请日期异议描述:处理结果: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年月 日支行(盖章):年月日注: 1、异议回复函一式两份,分别由异议申请人(或)代理人和支行保存 2 支行需专人、专夹保存以备查3、异议无法核实的,异议申请人可到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个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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