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设置指导指南.pdf
7页2 -宁波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宁波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设置指导指南预检分诊点设置指导指南一、发热门诊设置原则(一)二级及以上医院必须设置发热门诊,设置的发热门诊必须符合标准,未达标的不得投入使用专科医院的发热门诊可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工作量适当缩小规模,但布局、流程必须符合标准二)发热门诊应设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急)诊有一定距离,标识醒目,建筑规范,流程合理,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要求,并能提供挂号缴费、检验采样、DR 摄片、药品发放等一站式服务三)发热门诊的建设面积一般不少于 250 平方米,层高不低于 2.6 米发热门诊内应设有清洁区、潜在污染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值班室、专用卫生间(有淋浴功能)、男女更衣室、储藏室等;潜在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等;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处(可采用自助服务机) 、候诊区、诊室(至少 2 间) 、隔离留观室(至少 2 间 2 床) 、DR 放射室、输液室、小药房(选配) 、污物处理间等三区划分应明确,并有醒目标志,三区之间应当设立缓冲带或者缓冲间,并有物理隔离屏障(如隔离门) ,做到相互无交叉。
四)发热门诊应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专用通道,增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各通道和出入口应- 3 -设有醒目标志,并有相应措施防止其他人员误入五)所有房间外窗均可开启,确保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安装必要的强制通风设施,排风隔离消毒口应设在上风向,并有控制回风倒灌的止风阀,保证空气流向从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六)发热门诊应当至少配备 1 名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系统培训的高年资内科或全科执业医师(儿童发热门诊应配备儿科执业医师) ,及 1 名注册护士同时在岗同时配备 1名专职工勤人员,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发热门诊的清洁与消毒工作七)发热门诊应合理配置诊查床、诊查桌凳、观察床、听诊器、血压计、测温设备、速干手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或者空气消毒机、固定或移动 DR、心电图机、除颤仪、抢救车(内备应急抢救药品与抢救物品)、必需的无菌物品与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八)发热门诊应配备等必要的通讯设备,各业务用房内均应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二、预检分诊点设置原则(一)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均应设置预检分诊点二)预检分诊点应在医疗机构主要出入口附近的醒目处独立设置,有明显的标识三)预检分诊点应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合理配置听诊器、血压计、测温设备、速干手消毒剂及必要的防护- 4 -用品等。
四)预检分诊点附近应设置 1 间临时隔离室,配备诊查床、诊查桌凳、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在临时隔离室附近另行设置 1 间发热诊室,用于发热病人的临时诊疗处置预检分诊点到临时隔离室、发热诊室的转运路线应设计合理,尽量避开门急诊或住院诊疗区域三、接诊处置原则(一)院感防护1.预检分诊点的工作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发热门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另行规定,按规定执行) ,进入隔离留观室按二级防护着装为患者实施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的医务人员按三级防护着装防护着装要求详见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 2.进入隔离留观室的患者应保持单间隔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严禁患者之间相互接触3.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医疗废物分类、盛装容器、交接和转运全程管理工作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 5 -记录时间。
二)接诊流程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发展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点应对所有患者仔细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室,登记病人的详细信息后,迅速联系专用车辆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2.各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拒诊、拒收发热病人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接诊发热病人3.各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根据本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所有患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结合主诉、症状和体征等进行必要的传染病排查经排查不能除外传染病的,应当将病人及时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4.发热门诊应公告张贴醒目的 “工作流程示意图” 和 “病人就诊须知” ,入口处要设置预检点,对所有就诊病人要完整、准确地登记详细信息,查验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做好就诊引导和告知工作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均应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5.发热门诊的接诊医师要对所有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结合主诉、症状和体征进行必要的诊断- 6 -和鉴别诊断。
对于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 气促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近期旅居史或可疑暴露史,及时进行血常规、肺部影像学检查、病原学检查核酸检测等必要的辅助检查,提高病人检出率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MERS 等呼吸道传染病可疑病例,应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观察6.发现可疑病例,医疗机构应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进行咽拭子、分泌物等标本采样送检采样送检按照相关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7.可疑病例经会诊和实验室检验后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按规定迅速将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转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MERS等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时,要使用负压救护车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或其他必要措施时,按照相关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8.发热门诊初步排除病人相关传染病后,再引导病人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附件: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 7 -附件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一、医用外科口罩: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及全院诊疗区域应当使用,需正确佩戴污染或潮湿时随时更换二、医用防护口罩:原则上在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进行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使用。
一般 4 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时随时更换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三、乳胶检查手套: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使用,但需正确穿戴和脱摘,注意及时更换手套禁止戴手套离开诊疗区域戴手套不能取代手卫生四、速干手消毒剂:医务人员诊疗操作过程中,手部未见明显污染物时使用,全院均应当使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必须配备使用五、护目镜:在隔离留观室、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 8 -喷溅操作时使用禁止戴着护目镜离开上述区域如护目镜为可重复使用的,应当消毒后再复用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护目镜六、防护面罩/防护面屏:诊疗操作中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时使用如为可重复使用的,使用后应当消毒方可再用;如为一次性使用的,不得重复使用护目镜和防护面罩/防护面屏不需要同时使用禁止戴着防护面罩/防护面屏离开诊疗区域七、隔离衣: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使用普通隔离衣,隔离留观室、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防渗一次性隔离衣,其他科室或区域根据是否接触患者使用。
一次性隔离衣不得重复使用如使用可复用的隔离衣,使用后按规定消毒后方可再用禁止穿着隔离衣离开上述区域八、防护服:隔离留观室、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如使用可复用的防护服,使用后按规定消毒后方可再用禁止戴着医用防护口罩和穿着防护服离开上述区域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防护服其他人员如物业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需进入相关区域时,按相关区域防护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脱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