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docx
10页《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148-2010 1-4章•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1.0.1为使城镇燃气加臭满足安全供气和保护环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 适用于城镇燃气的加臭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生 产工艺用气1.0.3燃气加臭剂和装置的选型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采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1.0.4城镇燃气加臭技术应遵循我国城镇 燃气安全供气的法律、法规和现 行的国家标准,并应与燃气用户的要求相结合1.0.5城镇燃气加臭除应执行本技术规程夕卜,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规定2术语2.0.1 加臭剂 Gasodorant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当以很低的浓度加入燃气中, 使燃气有一种特殊的、令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以便在发生危险之前,即被察 觉2.0.2 力口臭量 Gasodorantinjectionrate在单位体积燃气中加入加臭剂的数量,通常用每标准立方米加若干毫克为单位, 用mg/m3表示2.0.3 燃气加臭装置 Gasodorizationunit向燃气管道内注入燃气加臭剂并能使加臭剂充分与燃气均匀混合的专用设 备。
包括:控制部分、加臭部分、储存部分及相应管道2.0.4 力口臭点 injectionpoint指在燃气管道上开设的用于连接加臭剂注入喷嘴的接口位置2.0.5 力口臭齐U 传输管线 Transmissionpipelineforgasodorant用于加臭装置的加臭剂出口与加臭剂注入喷嘴入口之间的连接管线2.0.6加臭剂注入喷嘴injectionnozzle喷射加臭剂进入燃气管道,并使加臭剂汽化或雾化的部件2.0.7 加臭剂 上料器 off-loadingfacility向加臭剂储罐内添加加臭剂的设 备2.0.8 标定 demarcate对加臭剂输出量进行检测和认定2.0.9 吸收器 Scrubber用于吸收燃气加臭剂蒸汽并消除臭味的容器2.0.10加臭装置控制器controlsystem控制加臭装置运行的电子设备2.0.11 自动运行和手动运行 automaticandmanualoperation自动运行指加臭装置按燃气流量信号的变化自动调整加臭装置的输出量进 行加臭,使燃气流量和加臭量保持恒定的比例手动运行指加臭装置的输出量按操作者的设置量进行定量加臭2.0.12 力口臭 精度 Precisionofodorization单位体积燃气内加入的加臭剂量 与设定加臭量的误差值占设定加臭量的百 分比。
2.0.13 止回阀 Backvalve安装在加臭剂注入喷嘴上部阻止燃气回灌到加臭设备内的单向阀2.0.14管线 阀门组Valvesuit在加臭装置内部变换传输加臭剂流向和切换加臭泵的管线、阀门、压力表 零部件等的组合体3燃气加臭要求3.1燃气加臭剂质量和加臭量的要求3.1.1燃气加臭剂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剂在安全用量的最小范围内,应具有区别于其它气味,并使人能察觉 是燃气泄漏的气味,且气味消失缓慢2加入燃气中加臭剂的量不应对人身、管道或与其接触的材料有毒、有害; 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呼吸有害,不应腐蚀或损坏与此经常接触的材料3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2.5%(质量分数);并不应被冷凝的碳氢 化合物洗出4加臭剂应有在空气中能察觉的加臭剂含量指标5加臭剂在常温常压下储存不分解、不变质在管道输送的温度和压力条件 下,不与燃气发 生任何化学反应,也不会促成反应6加臭剂气化后可以吸附于传输物上(如管道、煤气表、阀门等),但不与 之发生化学反应对燃气输配系统和燃具无腐蚀作用7在常温条件下,加臭剂应具有高挥发性,以保证及时发现环境中燃气的 泄漏点8加臭剂不应在燃气设施和燃烧烟气中沉淀;也不应被冷凝的碳氢化合物洗 出。
3.1.2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 规定:1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2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应能察觉;3对于含有CO为有毒成分的燃气,空气中CO含量达到0.02%(体积分数)时, 应能察觉3.1.3加臭的浓度不宜过大3.1.4加臭剂类型加臭剂以含硫和不含硫的有机化合物进行区分目前国内常用的燃气加臭剂 为:四氢噻吩、乙硫醇等3.1.5加臭最小加臭量宜按下式计算:式中k—表示加臭剂在空气中达到警示气味的最小浓度值(mg/m3); UZG—燃气泄漏在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的体积百分数表1常见的无毒燃气的加臭剂用量燃气种类加臭剂(mg/m3)四氢噻吩硫醇无硫加臭 剂天然气(天然气在空气中的爆炸下 限为5%)204〜815〜18液化石油气(C3和C4各占半)50————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 (液化石油气:空气=50 : 50;液 化石油气成分为C3和C4各占半)25煤制气——————表中的数值为推荐值,实际工程中加臭剂的用量还应根据供货商提供的K值进行核实3.2燃气加臭量的检测3.2.1应在城镇燃气管道的末端对管道内加臭剂浓度进行检测分析。
3.2.2加臭量的检测,宜采用如下检测方法:1气体色谱分析法对管网末端气体采样,通过色谱仪分析加臭剂浓度,并以检 验报告的行式 记录数据2臭味剂检测仪对管网末端气体采样,通过仪器直接探测加臭剂在燃气中的比例并加以 记录3人工检测法3.3燃气加臭剂的更换3.3.1加臭剂 更换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通知用户准确的更换时间和更换后加臭剂的气味特点;有条件的,可让 用户试闻更换后加臭剂的气味2通知到加臭剂更换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等3燃气供应单位应在更换加臭剂前对与燃气加臭系统相关的人员进行系统 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和掌握更换后加臭剂的特点和操作方式3.3.2更换燃气加臭剂时,应对燃气加臭装置进行清洗和检修,必要时应进 行改造3.3.3所有同液态加臭剂接触的密封件,必须按照加臭剂厂商的要求,更 换为适应新加臭剂的密封件4加臭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4.1 一般规定4.1.1加臭装置的工作环境温度宜为-30°C〜+40°C,湿度为<85% ;不应有 强磁场干扰;并应通风良好4.1.2加臭装置应能够保证在燃气最高流量、最大压力至最小流量、最低 压力时加臭剂需求量;加臭精度应小于土 5% ;并应不间断运行。
4.1.3燃气加臭装置的设备部分整体全防爆设计,应符合燃气门站等场所 的防爆要求4.1.4加臭剂储存量小于50公斤的加臭装置宜于与 其它燃气设备成套组撬 供应4.1.5加臭设备应全密闭,工作无泄漏4.1.6加臭装置与加臭剂直接接触的部分 应采用不锈钢等耐腐蚀的材料制 造,密封材料宜采用聚四氟乙烯,不应使用橡胶、塑料等密封材料4.1.7加臭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接、制造,应按国家相应规 定提供设计、制造和检验资料加臭剂储罐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150的相关规 定可常压或带压运行,但必须保证全密闭无泄漏4.1.8加臭剂的注入必须通过加臭剂注入喷嘴进行4.1.9加臭装置应在加臭剂储罐或外箱体 上标有危险警示标志4.1.10燃气加臭装置和加臭剂储罐等设备应根据工作环境要求露天或在房 间内布置4.2加臭装置设计4.2.1燃气加臭装置应由加臭剂储罐、加臭装置控制器、加臭泵阀、管线 阀门组、加臭管线、加臭剂注入喷嘴等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1.燃气加臭装置控制器2.燃气加臭泵3.加臭剂储罐4.加臭管线5.加臭剂 注入喷嘴6.止逆阀7.防爆开关8.管线阀门组9.标定液位计10.加臭剂充装口 11.安全放散阀12.真空阀13.出料阀14.标定阀15.过滤器16.旁通阀17.排污口 18.吸收器19.加臭阀20.压力 表21.回流阀22.回流管23.排空阀24排空管25. 加臭点法兰球阀26.燃气管道27.控制 电缆28•信号反馈电缆29.输入流量信号 30.供电电源31.数据输出32.防漏槽33.清洗检查阀图1 一种燃气加臭装置流程 示例4.2.2加臭剂储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剂储罐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容积 应根据供气规模选定,加臭剂充装量不应大于90%,且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年2加臭齐啲储量以3〜6个月用量为宜;但对供气量小于5千m3/d的用户, 加臭剂储量可增多至1年或2年;对供气量大于50万m3/d的用户加臭剂储量可 缩减至2个月或1个月3距离较近(50米范围内)需多点加臭的管网系统,可共用一个加臭剂储 罐4.2.3加臭装置控制装置及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装置应有储臭罐高低液位、泵排量、系统电压、流量信号等报警信 号输出,并需设安全放散装置报警信号需手动消除2加臭 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在产品交付 时提供有关检验资料3加臭装置应具有手动运行模式和自动运行模式加臭装置运行时必须有 加臭记录且能够接收燃气流量计提供的数字或模拟信号4多点同时加臭时,应对各加臭点分别进行加臭控制;多点不同时加臭时, 可用一套控制系统控制加臭5加臭装置的运行监 控数据应与上位机的RTU或SCADA系统进行数据传输, 监控及数据采集的布线和接口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且具有 通用性和兼容性6燃气流量大于50万m3/d的加臭设备宜采用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加臭控 制器的安装地点应设置可靠性较高的不间断电源设备及其备用设备。
7加臭装置在防爆现场应有紧急停机开关8燃气流量大于50万m3/d的加臭装置应 全密闭运行加臭,并配备排空气 体加臭剂的吸收器9加臭剂储存量大于500公斤的加臭装置,宜采用电动上料装置,并配备 车用快速上料接头10加臭剂储存量小于(或等于)500公斤的加臭装置,可配备全密闭的气动 (或手动)上料器4.2.4加臭泵 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泵输出加臭剂的压力应高于被加臭的燃气管道最高输气压力,宜为燃 气管道最高压力的1.2〜1.5倍2加臭泵应易于清洗3加臭泵吸压一侧应设置止回阀4.2.5加臭阀门及管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装置的加臭剂输送管线应设置止逆阀;加臭装置的管线阀门组应设置 回流管2输送加臭剂管线阀门组的管材应采用不锈钢无缝管,最小管径应大于① 6mm3加臭装置的管线连接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4.2.6加臭剂注入喷嘴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剂注入喷嘴上部应安装截止阀和检查清洗阀(如图1所示)2加臭剂注入喷嘴的材质应采用不锈钢,联接方式应采用绝缘法兰连接, 加臭剂注入喷嘴的规格应不小于DN15PN1.6MPa4.2.7加臭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工作间和加臭剂储蔵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 “二级”的规定。
2加臭工作间的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并应对加臭剂具 有耐腐蚀性;且不应渗透3加臭间应设置收液池除加臭管线外,加臭设备中液体流通的装置不应 超过收液池4加臭间的门应向外开,在敞开时,应能固定;进入加臭间后应能里面打 开房门;5加臭间的进口处,应设有警示牌,且通风良好4.3加臭装置的布置4.3.1加臭装置现场设备安装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燃气厂站的要求2自然条件和周围环境许可时,宜在露天设置独立安装时应有围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