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概述.ppt
44页侵犯财产罪概述,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与构成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占有、挪用、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侵犯财产罪的客体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侵犯财产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非暴力的强制,公开的或者秘密的非法方法,非法攫取、占有,以及挪用、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侵犯财产罪的主体一般只能是自然人,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 (四)侵犯财产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大多数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被害人的人身进行强制,当场劫取财物,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或不知反抗,抢劫罪的基本特征,侵犯财产罪的类型 按照犯罪的主观特征和客观特征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二)以挪用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三)以破坏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抢劫罪(第263条)*2000年l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年6月8日 (一)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具有如下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抢劫罪的认定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年1月11日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2)由于借贷或其他财产纠纷,而使用抢劫方法夺取对方的财物,以抵债款或者作为抵押本人之财物的,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方法不当,故一般不宜定罪,2.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案件的定性问题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3.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关系 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1)主观方面不尽相同。
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他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2)时间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会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3)犯罪对象不尽相同 前者限于动产,后者可以动产可以不动产 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4.准抢劫罪或转化型抢劫罪 准抢劫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本不属于抢劫犯罪,但是由于具备了法定的某些事实,而以抢劫罪论处的犯罪 一是,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依抢劫罪定罪处罚,认定准抢劫罪,应当把握三个构成条件:(1)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准抢劫罪的前提条件2)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准抢劫罪的客观条件3)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准抢劫罪的主观条件。
二是,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实施抢夺行为;(2)必须携带凶器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的5.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01年5月22日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为了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之后,为了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6、抢劫罪和抢劫治安违法行为,使用轻微的暴力,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抢少量财物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7、实施其它暴力犯罪后取财的定罪,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三)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加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定的加重情节包括:(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加重情节的认定,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构成“入户抢劫”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持枪抢劫,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多次抢劫”的认定,关于“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现金。
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D、甲实行抢劫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参考答案为B、C,解析 A项中,甲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B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构成;C项中,甲的行为也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构成;D项中,甲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故答案是B、C,抢夺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条文,第267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性,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 什么是“携带凶器抢夺”? 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飞车抢夺的定性,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抢夺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罪(第2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盗窃罪的概念和构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不会发觉的方法,秘密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注意“ 一、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 1、财产脱离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而为盗窃犯所实际控制,犯罪即告既遂。
2、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盗窃罪的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武器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公私财物3万 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公私财物5000 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公私财物500 元至2000元以上,三、严重情节的认定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盗窃金融机构的;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累犯;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根据解释,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解释,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