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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空坠物多怎么形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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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工****
  • 文档编号:405960447
  • 上传时间: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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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高空坠物多怎么形容? 高空坠物多是指多起高空坠物事件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对于高空坠物多怎么形容?  高空坠物多是指多起高空坠物事件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高空坠物是要负的责任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拓展资料: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责任人的定义: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  (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综述,高空危险无处不在,行人在选择道路时要注意避免施工地带,避免集聚的居民区等,尽量选择视线宽阔的大道高层住户在装修或修饰家园时也要注意不要将重物比如盆栽等放置在不完全固定的窗台边,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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