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公共事务管理整理.pdf
11页1.联合国的建立 联合国的创立: 联合国 (United Nations)是接受 1945 年在旧金山会议上签订的《联合国宪章》所 在义务的国家所组成的世界性组织, 它是一个在集体安全原则基础上维持国际和 平与安全的一般政治性组织 其筹建工作大体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1)1941 年的《伦敦宣言》; (2)1941 年的《大西洋宪章》; (3)1942年的《联 合国家宣言》; (4)1943 年的《普遍安全宣言》 ; (5)1944 年的敦巴顿橡树园会 议; (6)雅尔塔会议;(7)旧金山会议 联合国组织的宗旨和原则,规定在《联合国宪章》的序文和第1 条及第 2 条中 这 3 个部分作为一个整体而构成宪章的纲领和核心 《联合国宪章》第1 条将联合国的宗旨规定为四项: (一)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二)发展各国的友好关系 (三)促进国际间有关经济、社会及文化方面的合作 (四)构成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原则: (一)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二)善意履行宪章义务原则 (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四)禁止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 (五)集体协助原则 (六)却是非会员遵行宪章的原则 (七)不得授权联合国干涉内政原则 2.联合国的发展 联合国遵循下列原则: 各国主权平等, 各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各国不得 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来侵犯他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联合国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 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等等。
3.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1)大会 General Assembly (2)安全理事会 Security Council (3)经济和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4)托管理事会 Trusteeship Council (5)国际法院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6)秘书处 Secretariat 从管辖范围来看, 这些机关可以分为:(1)一级机构联合国内并没有像一个国 家政府那样统管其全部工作的权力中心大会,虽然职能范围非常广泛, 但主要 是一个审议机构, 权力有限 安理会,虽然可以做出对会员国有法律拘束力的决 定,权力很大,但其主要责任只是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职能范围有限不过, 从总体上分析, 大会和安理会分别掌握着联合国的主要职权此外,秘书处虽不 是一个权力机构, 但负责联合国的全部行政和秘书事务因此,这几个机关可以 说是中央一级的,堪称联合国的第一机构 (2)二级机构 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 事会,虽然都是联合国明确管辖范围的主要机关,但按宪章规定, 两者都是在大 会权力下进行工作的因此,他们可称为联合国的第二级机构。
3)司法机构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 除上述 6 个主要机关外,联合国还可以依宪章设立认为执行其这能所必需的各种 辅助机关它们有常设的, 也有暂时的 有属于政治方面的, 有属于经济、社会、 技术等其他方面的如安理会的存在于1948—1950 年的印度巴基斯坦委员会, 经社理事会的自然资源委员会,经社理事会的人口委员会等等 4.联合国的作用 在联合国建立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其性质遭到霸权主义的扭曲, 宗 旨和原则没有得到执行 它最早被美国所控制, 成了美国操纵下的表决机器,甚 至打着联合国的旗号, 发动侵朝战争 20 世纪 60 年代,又成为美苏争霸的场所 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 尤其是第三世界的崛起, 大批亚非拉民族独立国家加入联 合国,在联合国中逐渐形成了一支新兴的政治力量,从而大大改变了联合国的面 貌1971 年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进一步改变了过去少数大国操纵联 合国的局面 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有:积极推进非殖民化运动, 支持被压迫民族自决和独立; 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防止和制止战争的爆发和扩 大;促进世界经济繁荣, 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在解决人类面临的众多 问题,如环境、人口、生态、资源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随着世界政治格局多 极化趋势加速发展,联合国的作用一度得到加强20 世纪 80—90 年代,它在维 和方面、在核军控和裁军方面, 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方面, 做了大量工作 联合国还是大国间调整相互关系以及发展中 国家结交朋友、维护权益、交换意见、共同推动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 国际新秩序的最重要场所 但是,从 20 世纪末以来,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 联合国应该发挥的作用,尚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度甚至有所削弱 5.新世纪以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面临的主要挑战 新世纪以来联合国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多极化与单极倾向两种势力之间的斗争 一直在全球和联合国内进行着; 与多极化并存的分散化趋势的出现为了应对这 些挑战,联合国未来的发展将呈现出下列特点:联合国将依然是一个由主权国家 组成的国际组织; 联合国将继续由大国占主导地位;联合国的中心任务将继续是 维护和平与安全, 但安全概念正在发生变化; 发展问题将在联合国的议程中占有 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国家将不再是联合国中和国际事务中唯一的行为主体;联合 国将逐渐向着为建立规制社会、担负治理全球任务的国际组织演进。
二、联合国改革: 1、安理会改革 安理会( Security Council – SC)职权 安理会的职权主要是执行性的, 它在联合国机构体系占有首要的政治地位,是唯 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的机关安理会有权作出根据宪章规定全 体会员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决定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 安理会在联合国的6 个主要机关中占据首要的政治地位最初,安理会由中、法、 苏、美、英 5 个常任理事国和其他6 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 到 20 世纪 60 年代初, 联合国会员国增加到110 多个,亚非国家占一半以上 它们强烈要求扩大安理会 已增加亚非国家的席位 经过长达 8 年的讨论, 于 1963 年修改宪章第 23 条,将 非常任理事国名额扩大到10 个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一出席并投票的会 员国的 2/3 赞成票选出,任期 2 年;交替改选,每年改选5 个改选时不得连选 连任 大会在选举非常任理事国时,应该考虑的条件主要是:为联合国所作的贡献大小;平衡的地理分配 联合国本来是依据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意志建立起来的,目的在于利用以前 从未有过的有效手段保障和平 战前存在的国际联盟留下了一份重要的遗产:为 了停战,不可缺少所有主要大国的干预。
因此,为确保主要大国的干预,赋予了 美国、苏联、法国、英国和中国在安理会行使否决权的特殊地位 安理会改革的历史背景 安理会改革工作小组于1994 年 1 月开始活动联合国宪章第108 条规定,修正 案需要包括 5 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联合国大会2/3 多数票支持才告通过 否决权的使用和安理会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是安理会改革显得更为 急迫 (在安理会的前 25 年中,否决权几乎成了苏联的代名词 冷战结束后,安理会的改革问题被提上日程1993年,第 48届联大决定成立安 理会改革专门工作组 1997 年 3 月,第 51 届联大主席拉扎利以安理会改革工作 组主席身份提出安理会改革一揽子方案主要内容是:安理会将增加 5 个常任理 事国(两个发达国家,亚、非、拉各一个国家),4 个非常任理事国 (亚、非、拉、 东欧地区各一席 )新常任理事国不享有否决权,对维和行动应缴纳一定比例的 额外摊款;敦促现任常任理事国仅限于在根据“ 宪章” 第七章采取行动时使用否决 权;新常任理事国当选后的一周内即对《联合国宪章》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将安 理会通过决议所需的9 票改为 15 票等 几年来,每一届联大会议都对安理会的改革问题进行讨论,但因为安理会扩大规 模、增加常任理事国和否决权等问题涉及各方利益,各类改革方案分歧都很大, 难以取得广泛共识,改革迄今未取得实质进展。
最近,巴西、德国、印度和日本 4 个国家的领导人在纽约举行会晤后发表联合声明宣布,4 国将在今后的联合国 安理会改革中,相互支持竞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 2006年各国立场 中国:坚决反对强行表决任何尚存重大分歧的方案 巴基斯坦:反对安理会增常立场不针对某国 俄罗斯、加拿大:反对日本、德国、巴西和印度四国提案 英国、丹麦、乌克兰:支持四国提案 朝鲜:日本没有资格争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韩国:反对为安理会改革设置期限 美国:不认为“ 四国联盟 ”提出的安理会扩大决议草案有助于加强联合国 五常否决权评价 所谓否决权 (Veto,亦可称 Veto right 或 Veto power)是一个通俗的名称,而不是正 式的法律用语有关否决权的法律条文见之于《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七条: 一、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二、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 三、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 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 这一条款的含意是: 在联合国安理会中, 任何实质性 的决议草案都必须得到九票以上的赞成票,其中包括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 才能 通过。
如果有一个常任理事国投了反对票, 即使该决议草案得到九票以上的赞成, 亦不能通过但常任理事国的弃权票不能阻止获得九票以上的决议草案的通过 这就是所谓否决权的含意 大多数联合国成员国和安理会之间存在本质上的不公平是阻碍安理会改革进展 的根本性困难的主要原因面对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非常任理事国的投票几乎不具任何影响力 需要说明, 在国际政治中, 非常任理事国的重要性殷情况而有所差异为了在安 理会形成决议, 15 国中要有 9 国投票赞成因此,如果非常任理事国之间能够 进行协调而达成协议,非常任理事国也能够团结一致,行使事实上的否决权5 个常任理事国为了争取议案获得通过,至少要争取4 个非常任理事国的同意 “ 我对安理会改革不发表评论,我有否决权 ” 当一位常任理事国的外交官被问及 安理会改革时,他这样对记者说 2004 年以日本、德国、印度、巴西等国为代表的一批“ 发展壮大 ” 的国家强烈呼 吁增加安理会理事国的席位, 并且以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为终极目的,他们自 恃人多、钱多,公开表示不当无权的非常任理事国,要当就要当有否决权的常任 理事国,要打破拥有一票否决权的现任五大常任理事国的“ 五常特权 ” 。
其中以日 本最为积极, 小泉政权甚至把 “ 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作为施政的纲领, 作 为日本成为 “ 正常国家 ” 的一个特征上述国家甚至组成了一个“ 倶乐部联盟 ” ,共 同向联合国施压 然而,事情总是有两面性 针对日德印巴等国的 “ 集体行动 ” ,巴基斯坦、意 大利、加拿大、西班牙、阿尔及利亚、韩国、墨西哥、阿根廷和肯尼亚等12 国 也组成了一个 “ 咖啡俱乐部 ” ,反对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数量,它们只希望增 加非常任理事国的数量,以使安理会少些特权,多些民主和透明 在这种状况下, 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的态度显得特别关键出于全球战略和地 缘政治的需要,各常任理事国的表态耐人寻味美国在早先给日本开出“ 力挺” 的支票后,看到今年为争取进入安理会各国“ 火拼” 的劲头,一改去年的积极态度, 转而趋于暧昧, 表态相当谨慎 鲍威尔在 9 月底表示, 美国不准备对谁应该或不 应该加入安理会进一步发表意见 俄罗斯更是从内心里不欢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扩员,因为一旦扩员, 俄罗斯担心其影响力会下降法国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有 自己的小九九, 尽管希拉克公开表示, 法国希望扩大安理会的成员,暗地里鼓动 自己在非洲的宗属国加入扩员的名单。
英国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 采取以静制动 的策略,口头上不明确表示自己的态度,主要看美国如何走,静观其变 2003 年成立了由 16 名在国际事务中有影响的人士组成的“ 联合国改革问题高级 名人小组 ” ,让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