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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高执法办案中笔录质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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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如何提高执法办案中笔录质量目录:论文摘要(2)一、 笔录在证据体系中的地位和效劳3)二、 目前笔录制作存在的问题4)(一)、文字水平不高4)(二) 、表达能力欠缺4)(三) 、法律水平低⑸(四)、程序方面存在问题致使笔录的合法性、证明力受损5)(五)、对特殊情形缺乏处置体会5)(六)、笔录的科技含量低6)三、提高制作笔录质量应注意的问题6)(一)、制作笔录前应注意的问题:(6)(二)制作笔录进程中应注意的问题:(6)(三)制作笔录后应注意的问题:(8)提高笔录质量的全然途径8)(一)、办案民警要增强工作责任心,重视笔录质量8)(二)、尽力提高基层民警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8)(三)、将民警的执法质量列入日常工作考核9)五、笔录作为证据形式的缺点9)(一)、真实性欠缺9)(二) 、准确性欠缺9)(三) 、完整性欠缺9)(四) 、法律依据欠缺9)六、笔录作为证据的固定形式和进展前景9)参考文献(11)论文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七种,其中大多数证据是以笔录的形式加以固定的,笔录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在目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笔录要紧存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问题。

      笔录质量不高要紧表此刻办案民警的职业道德、办案态度、重视程序、工作责任心、文化水平、法律知识、业务技术、综合素养等方面;在程序方面不足的地方要紧表此刻违背办案规定,不按法律规定内容要求制作等方面提高笔录质量应从三方面注意制作前应了解详细案情,制订询(讯)问提纲,依照法律规按时限开始制作;制作中应把握重点,对有关证人、物证、书证及犯法行为的四个组成要件的记录尽可能详细,利用法律用语和标准用语,牢牢围绕法律规定进行提问和调查,特殊情形要妥帖处置;制作后应依照程序方面要求认真查对,提高笔录材料的整体综合判定能力提高办案中笔录质量,一是要提高民警的思想熟悉,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通过量种途径和方式,提高基层民警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调动民警工作踊跃性,将执法质量、笔录质量与日常考核、个人评先、晋职晋级挂勾在现时期的执法实践中,笔录作为固定证据的重要形式,存在着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法律依据欠缺四方面的缺点增强对亲笔证词、视听资料的搜集、应用,能够减轻办案中民警的工作强度,同时表现尊重人权、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这也是证据固定形式的进展方向关键词:证据;固定形式;笔录;笔录质量笔录在证据材料中占专门大的比重。

      办案质量是反映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民警执法水平的重要指标,笔录质量直接阻碍到办案质量,因此,要提高执法水平必需注重笔录质量的提高一、笔录在证据体系中的地位和效劳证据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形,能够作为定案依照的一切事实作为证据必需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客观性这是证据存在的形式,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内容及其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都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二是关联性这是证据必需同案件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有实际意义,凡是与案件没有客观联系的材料都不能作为证据;三是合法性证据必需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和依照法定程序搜集、运用,它是使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的材料成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保障只有通过合法程序取得,与案件事实本身存在必然的内在的必然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存在与否的客观事实,才能成为办理案件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据”有七种,别离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法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白;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其中四种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法嫌疑人供述和辩白”“勘验、检查笔录”在现时期的执法实践中,要紧以笔录的形式固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有七种,别离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其中三种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在现时期的执法实践中,要紧以笔录的形式固定掀开任一刑事案件卷宗或行政惩罚卷宗,都能够看到笔录在证据材料中占了专门大的比重在现时期的执法实践中,笔录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笔录在证据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笔录作为证据的证明效劳不可轻忽二、目前笔录制作存在的问题当前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差强人意,基层民警执法水平不高,要紧因为所办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存在问题,两方面的问题都能够从笔录中找缘故实体方面是笔录的简单粗糙致使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进而致使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正确或致使量罚不适当、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程序方面是对一些执法的环节或法定程序如传唤、传讯、告知、调解等不以笔录或其它形式固定,或虽有笔录但记录不全致使办案程序违法;对侦查方法的采纳如识别、搜寻等记录不标准致使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客观性受损笔录质量不高具体表此刻以下方面:(一)、文字水平不高这与办案民警的办案态度、重视程度和工作责任心有关,要紧表此刻以下几方面:一、错别字。

      1)有些不经常使用的字写错基层办案民警在制作笔录碰到少用的、可不能写的字时,懒得请教同事或查字典,随意写个别字应付了事;(2)有些经常使用的字写错工制作笔录时因粗心大意不假思索写别字;(3)记录时赶时刻,记录后未加校对造成写别字;二、病句语法方面有问题如成份残缺;结构混乱;语序不妥;词语搭配不妥;表意不明;不合逻辑;重复多余等等;3、用语不标准前后不一致,时而口语,时而书面语;4、标点符号不标准以小点代替标点符号或意思不分层次,一逗到底;该用问号、括号、双引号等其它标点符号的地方不用;五、人称混乱因粗心大意、不假思索、未加校对造成你我他不分,引用或表述时,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不分或混乱;六、笔迹潦草难认涂改多,卷面不洁二)、表达能力欠缺这与办案民警的文化水平、文化基础有关,也与对待笔录的态度和工作责任心有关,要紧表此刻以下几方面:一、表达要素残缺不全何时、何地、何人、何物、何因、何果、何手腕的“七何”要素不全,致使对违法行为或犯法事实的表达不完整、不清楚;二、记叙简略、描述粗糙笔录中涉及的物品的特点不明;涉及人的情形、体貌特点不明;动作的前后顺序、进程、步骤、幅度不明;场所的方位、地域、朝向不明;3、对关系到案件定性、量罚的关键问题记录不全。

      缘故有:一是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耐心细致或缺乏办案体会没有问及;二是问了,但忘了记;三是问了,但只是随口问问,以为不重要不记了;四是问了但取得否定回答不记了;4、笔录的目的性不强笔录无针对性,未起到证据或证明作用;五、笔录无逻辑性问题与问题之间缺乏内在联系,整篇混乱,缺乏连贯性三)、法律水平低这与办案民警的法律基础知识,办案体会,工作中缺乏适度的灵活性和未养成良好的执法适应有关,要紧表此刻以下几方面:一、用语不严谨不标准,不注意利用法律标准用语;二、对关系到犯法行为的四个组成要件的细节记叙不明;3、对关系到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细节记叙不明;4、引用法律条文不精准,法律有明文要求的内容记录不完整;五、自我暴露讯问进程中有指供、诱供、变相刑讯逼供的情形四)、程序方面存在问题致使笔录的合法性、证明力受损要紧有以下几方面的情形:一、笔录中记录人、询(讯)问人为一人,违背办案规定;二、交叉询(讯)问,办案民警一人同一时刻出此刻两份乃至更多的笔录中;3、起止时刻不准确;4、笔录未经查对,涂改、增删处未盖指印确认;五、笔录开头未按规定制作,显现漏项、填写不标准、第一次与第假设干次笔录头混用、“讯”问“询”问不分等情形。

      五)、对特殊情形缺乏处置体会有法律规定的不按法律规定要求制作,无法律规定的不动脑筋想方法,灵活处置一、当被询(讯)问人拒绝签名时;二、询(讯)问未成年人时;3、询(讯)问聋哑人和不知晓本地语言的人时;4、询(讯)问人为文盲时;五、被询(讯)问人无理取闹、撒野耍赖、胡搅蛮缠时六)、笔录的科技含量低目前除少数格式笔录外均为手工书写,效率低、成效差,是公安工作中科技含量最低的工作项目之一三、提高制作笔录质量应注意的问题一)、制作笔录前应注意的问题:一、了解详细案情,对案件的关键环节做出判定,抓往机会搜集提取固定证据若是是此案的第一份笔录,要向报警人及接警的民警了解情形,如了解到此案有目击证人、物证、书证那么要注意,第一采取方法保证证人、物证、书证不流失,切勿贻误战机,然后开始制作笔录一样而言,证人和物证的证明效劳优于违法行为人或犯法嫌疑人的供述若是不是此案的第一份笔录,应在制作笔录前先详细查阅原有的笔录材料和其它证据二、列出询(讯)问提纲,对本次笔录要问的内容、要调查解决的疑问、要达到的证明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如此能够增强笔录的目的性、层次性和逻辑性3、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制作笔录依据《人民警察法》,继续查问(留置)、延长继续查问(留置)应当留有查问记录;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拘留和批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犯法嫌疑人进行讯问;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刻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案情复杂,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惩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能够延长至二十四小时O(二)制作笔录进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关于询(讯)提纲中列出的重点问题,不管被询(讯)问人如何回答或不予回答,都应记录在案。

      二、有关证人、物证、书证的记录要尽可能详细这关系到搜集到的证据之间可否彼此印证,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3、有关犯法行为的四个组成要件的记录要尽可能详细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侦查人员在讯问中对犯法嫌疑人的犯法事实、动机、目的、手腕,与犯法有关的时刻、地址,涉及的人、事、物,都应当讯问清楚,对犯法嫌疑人供述的犯法事实、申辩和反证,公安机关都应当认真核查,依法处置:4、注意利用法律用语和标准用语五、牢牢围绕法律规定进行提问和调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一条“严禁刑讯逼供或利用要挟、引诱、欺骗和其它非法的方式获取供述因此,在制作笔录中,关键的字、词、句不该出此刻提问中,以幸免指供、诱供的嫌疑,而应在被询(讯)问人的回答中表述六、区别不同对象确信笔录的语气和提问的偏重点制作犯法嫌疑人笔录与制作证人笔录不同;制作证人笔录与制作被害人笔录不同7、特殊情形要妥帖处置有法律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制作,无规定的要想方法:(1)当被询(讯)问人拒绝签名时,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在办案实践中,为了使所制作的笔录具有证明力,当被询(讯)问人拒绝签名时,办案民警应针对其心理讲解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凡是明白案件情形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工不奏效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那时的情形和拒绝签名的理由。

      我以为如有条件,能够用视听资料固定,如此能够进一步增强笔录的证明力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二条“讯问未成年的犯法嫌疑人,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教师到场;讯问能够在公安机关进行,也能够到未成年人的居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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