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书.pdf
3页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书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书 宁环建管[2017]49 号 关于关于青海时代新能源青海时代新能源 110kV110kV 变电变电站工程站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青海时代新能源 110kV 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青海时代新能源 110kV 变电站工程位于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82 号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变远期规模 3×31.5MVA,本期规模 2×31.5MVA,电压等级为 110/10kV;变电站 110kV 出线间隔最终 2 回,本期建设出线间隔 2 回;10kV 最终电缆出线 8 回,本期电缆出线 6 回;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为 1×3Mvar+1×3.6Mvar 并联电容器,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方式工程总投资 299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4 万元,占总投资的 2.14% 工程的建设符合西宁市电网发展规划,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修订) ,项目属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对变电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确保变电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 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 100μT 的标准限值要求 2、优化变电站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确保变电站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3、落实事故油池防渗漏、防流失、防燃爆等工程措施,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4、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 不得施工扰民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洒水降尘,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外排;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占地,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占地,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标准 5、运营期变电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生活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事宜 四、我局委托西宁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及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此复 2017 年 7 月 27 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主题词:建设项目 报告表报告表 批复批复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局生态处、污防处、总量处、局长、副局长、总工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 7 月 27 日印发 。
